短路三分钟 共享单车还没死 但共享经济已经药丸
凑齐了彩虹七色的共享单车,已经将中国的城市道路彻底变成战场, 不满足于在自家土地上被超越与被超越的单车们,也开始了自己的新一轮征程,攻占海外市场。占领中国97%市场的ofo与摩拜,成为这项以烧钱为代价的海外单车竞赛的主力军。
失去野蛮生长的原始积累,共享单车靠什么进军海外市场?
三月,摩拜和ofo都进入新加坡;六月底摩拜在英国曼彻斯特投放1000辆共享单车;8月初,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与米兰各投放4000辆;同时间,ofo也宣布在8月1日正式进军泰国,在泰国各个大学校园投放6000辆;9月,摩拜将在伦敦逐步投放,首批750辆单车会在伦敦西部亮相。
不论是摩拜还是ofo,他们的宣传词中提到的,都是上百座城市,投放六百多万辆单车,但是只要稍微看一下数据,我们就不难发现,刚刚达到4位数的海外城市投放量,在国内动辄几十、几百万辆车前,不过是杯水车薪。
想要在海外打造出中国城市的共享单车盛况,并不只是有钱就可以的。
29日,德国的一家媒体为摩拜算了笔账:250欧成本,每个用户4天才使用一次车的平均值,每小时12欧分的价格,想要靠用户的租金收回成本,实在遥遥无期,共享单车简直就是“白痴经济”。
针对德国媒体的批评,我们的网友当然已经就共享单车的成本、亏损、数据价值、普及后的不可替代性等等,都做了详细的讨论,总之,绝大多数的用户、受益者,都认同共享单车的价值。不过,共享单车给社会带来的问题,同样也不可忽视,占道、恶意损害、浪费公共资源、超负荷的城市配套建设,都是共享单车目前遇到的巨大问题。
即使是在中国,如果共享单车无法与城市的管理者合作或进行妥协,那么,如今处于灰色地带的共享单车,被框定在强硬的新规定之下,比如,固定的停车桩、更加严格的行车路线、GPS定位等巨大的成本和不便利性,可能极大地削弱它现在的核心价值。
想要进军欧美的共享单车,必须取得当地政府的谅解,无限制地利用他们的公共资源,绝不会被允许。
ofo曾经在去年就宣布进军美国,我们在各个科技节上,看到过小黄车的宣传照,不过,至今ofo都没有在美国的城市中,获得我们以为的那种成长。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共享单车与美国各地政府的协商与合作问题。
在各地政府高度自治权的美国,每一个城市,几乎都对道路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像中国的共享单车那样,一声不吭地在某地投入成千上万辆自行车,然后在各种自媒体上一通宣传,是绝对行不通的。
有时候想想,会觉得很奇怪,那些外国人好像是故意为难我们一样。共享经济,这个投资界时髦的名词,本来就来自于欧美,这个概念最早的成功商业模式,大概都可以追溯到被滴滴赶出中国的Uber,和在国内外都有效仿者无数的Airbnb。然而,这个进口的概念,被中国的共享单车一用,再要回到他们的地界,却如此艰难。
其实,换一个角度,如果我们重新审视“共享”这两个字,也许就能发祥,中国的共享单车,根本就不是他们定义之下的共享。
被一再定义的“共享经济”
所谓的共享经济,有一个非常经典的例子,俗称“电钻原理”。
在我们现在看到的各种“共享XX”实体之前,共享这个概念早就已经存在,而这个概念最形象的一个例子,大概就是瑞奇·柏慈曼在演讲中提到的一个问题“你家有电钻吗?”在人工昂贵的美国,电钻几乎是每个家庭必备的东西,然而,数据却告诉你,每一个电钻从被买回家开始,使用的总时长只有12-15分钟。为什么还要买电钻呢?
瑞奇·柏慈曼
所以,将你闲置的东西租出去,或者在你需要使用某些东西的时候,向本来就拥有这件东西的人临时租用一下,就是我们后来熟悉的共享经济中的一个商业模型。因为,我们需要的从来不是电钻,而是墙上的一个洞而已。
在社区概念非常强烈的美国,共享或者协作的概念,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如果你有一把电钻,为什么不让刚好要装柜子的人用;如果你每天都要开车上下班,那么为什么不利用这段时间,同时载一个顺路的人,分摊邮费;如果你有一间空房,为什么将它租给临时来这里出差两周的上班族。
在互联网和物流网络建立起来之前,问别人借或者租东西,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我们都希望最好有个中间人,有确定的价格,有保险以防意外,而这些成本,在互联网时代,则成为了后来共享经济平台最重要的功能。
于是,我们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共享经济,Uber、Airbnb都运应而生。而诞生之初的他们与共享单车最大的不同点在于,电钻、汽车、空屋子,都是本来就有共享单车 共享租车与分享经济,所谓共享经济概念的出发点,就是提高这些私人物品的利用率,而不是某一家公司,重新从五金店买上一千把电钻,出一个app,让周围的人租来用。
共享单车,与他们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于他们的平台,超越平台的功能,承担了租借者、运营者的身份,不论是Uber还是Airbnb,他们本身都不是车主、司机或者房东,这些人,都是参与这场共享经济运动的另一批用户,从理论上来说,他们与App另一端的下单的人,是平等的。
而中国的共享经济,往往就变成了另一种形式的租赁共享单车 共享租车与分享经济,不论你是叫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图书,你依旧还是自行车、充电宝、雨伞租赁公司和私人图书馆。改变了共享经济本义的中国式共享,当然,在回到它出生的社会之时,必要经历另一种阵痛。毕竟,你用了人家的名字,却改了人家的血统。
共享单车未亡,共享经济已死
共享单车,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共享经济”,因为,真正的共享经济,早就死了。什么,刚刚不是还在说uber和Airbnb吗?就算我们的不是,他们的那些成功模式,算上我们的滴滴,难道也不是共享经济了吗?
在你坐的滴滴或者Uber里,遇到过几个专职司机,又遇到过几个下班顺路载个人的?
我们之前看到的那个烂大街的电钻故事,当然没有止步于故事,类似的分享平台,很快就出现在了市面上,2010年左右,SnapGoods、NeighborGoods这些共享网站,都出现在了市场上,并获得了不少的关注度。在没有宣传的初期,他们曾达过美元3万的访客,10万的注册用户,对于这些主要集中在美国沿海大都市的公司来说,这些流量数字,都已经非常不错。
不过,很快,他们发现这种,从城东借东西到城西的模式,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只是一个新鲜感,对于用户来说,要恰巧在找到一个小时内能送到、长度正好、新旧合适的梯子,实在太需要运气,对大多数的人来说,即使卖一把梯子要花几十上百美金,也好过在网站上几小时的搜索、确认、每小时十几块的租金和暂时不得赎回的几十块押金。
最终,这些共享物品的平台就面临大幅度的流量下滑,停止服务。
让我们在回到Uber的例子里,按照共享经济的想法,我下班回家的一个小时路程里,顺便载一英里外的你,回到相同的方向,分摊一下油费,是一件非常“不麻烦”的事情。我只需要在约定的时间接到你,不必因为等红灯耽误几秒而受你的白眼或者斥责,不需要将自己的车子每晚送去清理,聊得来的多说几句,聊不来的,也无所谓什么宾至如归。说到底,我们不过是租车的双方,并不存在谁服务谁的商业伦理。
就连特拉维斯·卡兰尼克,可能也是这样想的。然而,这一切,却随着Uber的成长、扩张而变得越来越像一个童话。对于一家商业公司来说,不断地增加新用户,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而一旦某一家公司要为一大群人的商业行为负责任的时候,他们就会发现,规范的服务守则,是减少麻烦最好的办法。
自由职业者与公司雇员最大的区别,并不是产出的产品或者服务,而是他们之间相差的自由度,所带来的成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态度,会吓跑顾客,会招来投诉,会引出一系列的麻烦。
任何一个人在用Uber的app订车的时候,是个人与Uber这个商业公司的互动行为,是Uber作为一个公司给予对方的信任感。所以,当Uber司机取消订单、出车祸、强奸乘客等发生之后,不论是个人、媒体、政府,都会第一时间找到Uber。要保护好自己的信任感,要做好责任的风险控制,Uber就必须将旗下的司机当成雇佣者,而不是松散的合作伙伴关系。
理所当然的,他在成为一群以开车为职业的司机的代理人之后,要承担出租车行业责问。除非Uber真的能用自动驾驶技术代替司机,否则在新的伦理问题出现之前,他们就必须像一个老板那样,拿出抵抗外界压力的派头。
电钻的共享经济,之所以难以实现,不只是因为买与租的成本问题,更重要的,是当一个平台要成长为一门生意的时候,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必将面临来自用户、服务提供者、政府各方更大的责任压力。类似于旁观者的信息集合平台的角色是愚蠢的乌托邦梦想。
正如马云说,淘宝无需对假货负责被媒体、品牌嘲笑一样,即使你不拥有任何一家网店,作为场地的提供方,尤其是当你长到一定的规模之后,你就必然要承担起预检、防伪、提供安全的责任。当共享经济成长为一个对社会生活造成影响生意,那些从商业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公司运行规范、雇员守则,都是逃脱不了的责任。
当Uber开始给司机买职工保险的时候,共享经济就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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