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人人得益?
共享经济(Sharing Economy)对于普罗大众而言,首先会联想到Airbnb和Uber,均以手机应用程式发家,藉着几乎一人一智能手机的情况,让更多人知道共享、认同共享,甚至参与共享。但有多少人真正了解共享背景及意义,或者共享如何促成社会进步?
青年创业军创办人兼主席温学文在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Business Case Research(ICBCR 2016)发表论文,当中提到共享经济是一重要锁匙,解开香港累积多年的经济困境,让各行业重新注入生气共享经济背景下酒店预订评价影响,服务商、大众、平台以及行业经济达至共赢效果。他在论文中总结出“共享经济平台”的五个必要条件及五大管理法则。
“共享经济平台”的五个必要条件分别是“去中介化”、“行业过往被忽略的资源,能够被重新起用”、“公平、公正、高透明度”、“大众用户能给予服务方评价评分”、“平台创始人并非行业一分子,没有任何利益冲突”。
去中介化直接沟通
笔者尝试从中为读者一一探讨。去中介化,凡使用过共享平台的用家深有体会,单对单的商业模式,例如淘宝是买方与卖方的交易,第三方则为保障双方之间的交易安全性,而传统商业模式是一层又一层的生态链,链中存在多重的中介公司,故用户与服务供应者(如Uber)能够自行在共享平台中进行直接沟通、磋商细节,及报价等服务详情。
被忽略的资源获得重新起用,在传统商业模式中,在旅行社订酒店,提供的酒店类型会受到一定限制,其中涉及旅行社与酒店间的合作协议,没有合作则不会出现于名单。而Airbnb提供的住宿均由服务供应者自行申请,让用户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共享能够吸纳不同的服务供应者,供用户按自身需要自行选择。
高透明度,更不用说了。在平台上,所有价格被统一公开,用户除能够货比三家外,平台亦会公平、公正对待所有用户及所有服务供应者,提供有效的第三方的服务。
给予服务方评价评分,这点算是高透明度的衍生品,用户给予服务供应者评价及评分共享经济背景下酒店预订评价影响,与传统相比,用户对服务供应者的了解来自中介,再用酒店作例子,若在旅行社订酒店,用户仅从旅行社的片面之词,了解酒店的背景及质素,评价并不是来自用户群体,如在旅行网站,用户可参考其他的评价,再衡量是否入住某酒店。
行外人易令用户信服
平台创始人并非行业一分子,这点很容易理解,如果一名律师开办一个律师的共享平台,用户会对平台产生怀疑,会不会存在利益关系,偏颇己方,甚至是己方利益集团。相反,不是该行业的人建立该行业的平台,能令用户及服务供应者信服,用户会相信该平台的报价及评价。
还有五大管理法要简述一遍,品牌发展多于刻意营销;自动化多于刻意管理;可延展的平台及弹性的团队;单一宏愿,多个短期小目标;决策人本身不应是行业的一分子。管理法与必要条件是相辅相成,因为条件而衍生出相应的管理方法,传统的管理办法是不能搬到共享平台,共享有属于共享的管理方法,自成一体。
撰文: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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