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女子突然被公司解雇!工资被克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也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近日,新会的岑女士向本台求助说自己被无故解雇了而且是在公司发现自己怀孕之后该公司负责人在得知岑女士怀孕后竟堂而皇之地说“不需要你”了这让岑女士很无奈,也很受伤新闻详情今年6月初,岑女士经朋友介绍,来到新会同德二路的一间美容院求职。根据当时美容院门口贴出的招聘广告,不同岗位的工资从3500元到1万元不等。岑女士应聘的“学徒”岗位,工资待遇应该为“带薪培训保底3500元”。
岑女士:“我们面试的时候问清楚她,是不是工资3500元保底,她说是,可以单上早晚班。”
可正式上班后,不仅硬性规定员工要上晚班,工资待遇也随着一份“新员工试用制度”的签订,从3500元保底的基本工资大幅跳水为1560元。不少入职时候的承诺,也没有兑现。岑女士:“入职面试的时候,她还说包吃,不收任何一分钱的学费,但6月10号入职之后三天,她却叫我们交500元的押金,但是给我们的收据就写着‘学费’。”
这笔学费,收据上写着“半年后退回”。6月22号,岑女士突发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岑女士:“我跟店长说,她就叫我拍B超单给她,后来她直接就把我拉出了公司的(微信)群。说是公司不需要,因为你怀孕了。”
而岑女士此前上班的工资,对方也是想尽了办法,让岑女士签下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以各种名义进行克扣。岑女士:“我问得很清楚,她(老板娘)说给回500元押金给我,以及按照1560的(基本)工资,给780元给我,等我签了之后,最后扣除饭钱和卖产品的奖金共享美容院合同,还有面膜152元,问我拿不拿,我没有拿,那份(解除协议)也叫店长拿走了。”除了岑女士的遭遇外,在该美容店上班的另外10多名同事也遇到了工资无法结清的情况。袁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也是在美容院未兑现当初招聘广告上的承诺后提出辞职的共享美容院合同,可直到现在,她还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为此,记者来到该美容院尝试了解情况。前台工作人员在请示后,回应称“负责人不在”。
当记者尝试拨打电话时,回复是无人接听:“您好,您拨叫的用户暂时无人接听,请您稍后再拨......”目前,岑女士、袁女士等人已向新会区劳动部门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本台记者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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