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美容院赠送项目还要顾客买单,这是个什么情况……
市民王女士是位爱美人士,她在观潮路的一家梦巴黎美容美发店办了张消费卡。最近,她和店家产生矛盾,有了退卡的想法,但对方却要求王女士承担一笔额外的费用。
市民 王女士:我就是觉得不合理,送给我的项目,还要我买单吗?
王女士吐槽,去年,她在这家梦巴黎美容美发店续办了一张6800元全年48次的美容卡。当时店家承诺,这张卡不但本人可以用,还能带别人来消费。前几天,王女士将卡借给朋友使用,可店家不认账了。
市民 王女士:我朋友都约好时间了,第二天回我朋友信息,说不好用我的卡?
尽管此后店家同意用卡,但王女士觉得在朋友面前丢了脸面,有了退卡的想法。王女士要求退还未使用的28次的近四千元费用,可商家给出的退款方案,让她无法接受。
市民 王女士:说要退卡可以,但是要把之前赠送的两千块钱的项目的单给买了。
原来,王女士首次办卡时,商家曾额外赠送了2000元的服务项目。王女士认为:商家将前一次赠送的项目费用,强加到本次退款中,不合理!
市民 王女士:两张卡是完全不相干的,因为上一张卡我已经用完了,我现在用的是第二张卡,我就是觉得很不合理。
记者和王女士来到这家美容美发店共享美容院如何找顾客共享美容院如何找顾客,由于负责人外出,记者电话与他取得了联系。对方辩称,王女士并没有两次办卡,充其量算是二次充值,如果她要求现在退款,之前赠送的项目必须由她来买单。
观潮路梦巴黎美容美发店负责人:自始至终每个客人只有一张卡,你不是我家会员了,我为什么要赠送东西给你?我没有必要再和她好好聊了,你让她到广陵区法院起诉我。
对此,律师表示,这家店的做法属于“霸王条款”。
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 潘卫国:以这种奖励或者附赠形式,给消费者免费的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与消费者约定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相关义务。如果发生纠纷,经营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经营者没有定书面合同,那么本案应当以消费者所实际交付的金额,办理剩余未消费的费用。
目前,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协调。王女士表示,如协商不成,将走司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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