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几千请主播,商品一件都没卖出去,商家质疑数据造假
近日,南都报道有商家花2万元请明星直播带货,结果只卖得603元销售额。
此前报道↓↓
花2万找明星带货,只卖出603元!专家:勿盲目“追星”
报道刊发后,引发社会关注。南都记者连日来调查发现,网上确实存在一些黑产团伙提供直播数据刷量服务,更有甚者搭建网站供直播经营者“自助下单”,6毛钱就能买到一个“真人粉丝”在直播间与主播互动。对此,专家呼吁,监管部门及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以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健康的直播电商环境。
商家质疑:带货主播直播数据造假
从事童装生意的李明(化名)一心想提高业绩。为此,他在2021年11月通过短视频广告找到位于广州市的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希望通过直播带货为其增加销量。一番接洽后,李明花了7980元购买了一款“升级版直播套餐”。
合同显示,该电商公司在一年内为其提供不低于50场次的直播带货服务,带货的主播也均为50万粉丝以上的主播,直播过程中如果售出商品,李明还须支付商品单价15%的“带货佣金”。
李明透露,自2021年11月16日合同生效到12月底,电商公司只为他的商品直播三个场次,并且只有一场使用50万粉丝的账号,其余两场的主播账号仅为3万粉丝,“三场直播一条裤子也没卖出去。”
记者注意到,双方签署的合同未对带货销量和金额进行约定。但李明认为,不论是该电商公司的主播账号,还是直播间的观众数量,都存在刷量嫌疑,“第三方数据平台显示主播账号的50万粉丝是几天之内突然涨上去的。”
在此前南都报道商家潘先生花费2万元请某影视明星为其带货,最终仅卖出603元。潘先生同样向记者提出对粉丝数据的质疑。潘先生称,直播期间,他从第三方平台监控发现直播间观众数量在某一时刻突然增长一万多人,“这一数据看起来不真实”,但涉事直播机构否认了“数据造假”的质疑。
直播数据刷量黑产调查:10分钟安排“观众”上门
直播数据是否可以造假?连日来,南都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存在直播带货的黑产链条,有黑产团伙销售刷粉、刷量、假互动的服务,甚者搭建有网站供卖家“自助下单”。
记者在某电商直播平台搜索关键词,立刻跳出一些号称销售“直播助手”的商家。商品简介的配图是工作室数百台手机打开同一直播间刷量的场景。有商家用所谓的“兵马俑”“天兵天将”等暗语表示提供机器人软件服务,并将该服务称为“挂铁”。
所谓“挂铁”,是指一些直播间采用机器人充当观众粉丝,这些机器人被称为“铁疙瘩”。
在QQ上可搜到大量数据刷量群。
提出购买需求后,一网名为“A-网推工作室”的卖家发来了一份刷量报价单:直播间人气200元100人,持续2小时;真人互动200元10人,持续1小时;直播点赞数,40元1万赞。该卖家表示,自己服务的客户有卖房的,也有做品牌的,通常会购买100-500的在线人数,并且不会被封号,让记者放心下单。
另一个卖家则提供了一个名为“速达网络”运营管理端的网站链接,让记者根据网站教程自助下单。记者观察发现,该网站十分简陋怎么找商家合作带货,在工信部网站未查到其ICP备案信息。用户简单注册后,就可充值并下单各种流量造假服务怎么找商家合作带货,从投票评比、APP下载刷量,到短视频平台直播间观看人次、跟播互动、下单购物都可提供刷量造假。
例如,该网站提供有直播间真人自定义互动,6毛钱就可购买一人次,10人起售。买家开播后输入直播间链接,选择购买人数和互动时间(1-24小时),并留下想要的互动留言内容,下单支付即可。该商家告诉记者,下单后会在十分钟左右安排“观众上门”。
6毛钱就可购买一个直播间“真人观众”。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 胡钢认为,虚构或者篡改用户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网络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构成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是扰乱网络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污染了清朗网络空间,应当依法治理。
在胡钢看来,随着一些头部主播被查,曾经喧嚣浮躁的直播电商必将走向规范有序,回归合理的商业伦理和底层逻辑。“数据流量造假已经成为直播电商的毒瘤,需要专项治理。”
要规范电商直播,胡钢认为需要做好三点:首先监管部门应持续强化监管震慑;其次商家需要理性运用直播电商,勿轻信直播经营者的单方描述与承诺,更勿迷信“明星”直播高额预期;最后,消费者要审慎看待直播电商,勿被一时的“全网最低价”宣传所迷惑,发现消费欺诈的,坚决主张惩罚性赔偿,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 魏志鑫 陈杰生 实习生 李纪林 李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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