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监管是分享经济监管的“牛鼻子”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乔瑞庆认为,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兴的共享经济产业是互联网技术减少信息不对称后的必然产物。促进分享经济更健康发展,要抓好信息监管,以信息监管推进整个行业的监管。
据《经济参考报》6月22日报道共享经济下共享单车的新兴,近年来,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分享经济企业获得了巨大成功。由于发展前景看好,近几年分享经济领域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数量和融资金额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多位专家指出,当前分享经济的发展仍面临政策供给、商业模式、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制约和挑战,其中政策机制短板尤为突出。由于相关监管制度和措施的滞后,分享经济的过度创新和伪创新也给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分享是人类的天性。和亲戚朋友分享自己的快乐、体验、物品,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人类有分享的需求。只不过由于信息不对称,出于个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分享很难跨越情感的界限。一旦技术条件具备,分享必然与情感分离,走向更大的范围。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兴的共享经济产业就是互联网技术减少信息不对称后的必然产物。
然而,当分享从朋友圈走向陌生人、从情感维系走向市场交易时,却遇到了麻烦。分享的愉悦碰到了谨慎的“算计”,愉悦打了折扣。不过这并不能阻止分享远行的步伐。陌生人利用市场机制分享物品,不仅提高了物品利用率,也创造了就业,更方便了民生。
任何一个产业兴起之初,都会遭到非议。不是它不好,而是挑战了既有利益格局。分享经济自然也不例外。网约车不仅直接动了出租车行业的奶酪,共享汽车更间接削减了汽车销售量。共享单车兴起,对网约车和出租车的营业额会有所影响,当然也会影响到城市公共交通和汽车行业。而社会上无论对网约车的指责还是对共享单车的抵触,其实很多时候还是基于利益的考量。目前,对分享经济各种具体产业形式的非议,都不足以成为杜绝相关产业发展的充足理由。
当然,没有任何一个产业尽善尽美,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只要它在整体上增进了民生福祉,就应当容纳它、鼓励它、改进它,从而更好地利用它。不能因为有人乘坐网约车受到侵害,就认定网约车是危险的;也不能因为担心共享单车造成信息泄露共享经济下共享单车的新兴,就阻止共享单车发展。无论市场主体还是市场监管者,都应从建设性的角度去积极探索监管办法。对于分享经济而言,相较于其它监管,信息监管尤为重要。
分享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对信息不对称的削减。因此,信息监管是分享经济监管的“牛鼻子”。对于监管者而言,要抓住“信息”这个关键词,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分类、保存和动态管理。应该公开的一定要公开,可以共享的就要共享,需要保护的必须严格保护。促进分享经济更健康发展,要抓好信息监管,以信息监管推进整个行业的监管。(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乔瑞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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