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要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2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樊未晨)今天经济法精品资源共享课,教育部召开了第一场“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教育部教材局一级巡视员申继亮介绍,教育部组织研制了《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强调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实施国家安全教育,高校要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同时鼓励支持各地和中小学根据需要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申继亮介绍,近年来,大中小学课程教材渗透了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一些地方和学校积极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国家安全所涉领域在大中小学教育教学中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存在碎片化问题,不够全面、系统经济法精品资源共享课,必须加强整体设计。同时,有些地方和学校对国家安全教育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有的甚至混淆了个人安全、校园安全与国家安全教育的关系,必须进一步明确国家安全教育内涵以及地方、学校教育责任。
因此,《指导纲要》指出,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统领,明确大中小各学段育人目标,整体设计学习内容,统筹实施方式途径,强调全领域、全学段覆盖,结合学科特点有机融入。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主线,将宏观性的要求分领域阐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将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心要义具体化细化为可理解、可实施的学习内容与要求。“《指导纲要》针对当前国家安全教育存在的‘没地位、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明确国家安全教育实施要求,确保‘有人管’‘有人教’‘有载体’。”申继亮说。
据了解,《指导纲要》包括五个部分和一个附录,正文重点明确了三个问题,附录细化了每个重点领域主要学习内容。
《指导纲要》提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实现所有领域全覆盖,包括“12+4”共16个领域,即政治、国土、文化、科技、生态、资源、海外利益等12个领域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指导纲要》围绕国家安全各重点领域的重要性、基本内涵、面临的威胁与挑战、维护的途径与方法等提出学习要求,既体现各领域内容特点,又体现学习要求的针对性。
除了开设课程外,《指导纲要》还提出要通过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同时,在各学科专业课程中有机融入国家安全教育内容。还要发挥校园文化在传播、宣传、推广国家安全教育的积极作用,引导学生应知尽知。充分利用国家安全各领域专业人才、专业机构和行业企业,各类社会学习体验场馆等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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