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环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提升餐饮环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效能,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公告》、《冷链食品餐饮加工过程控制明白纸》,现就进一步做好餐饮环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即日起,如无特殊需要尽量不要采购进口冷冻食品。如有需要,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于食品到达前24小时向县市场监管局县书面报备,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查验索要供货方的资质和票据、肉制品合格证、海关报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杀证明等。
2、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应主动配合开展相关环境、食品、人员“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确保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疫情风险、第一时间管控处置疫情风险。检测采样后,餐饮单位要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对食品外包装进行全方位喷洒或擦拭。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再开箱使用。
3、从业人员在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及时做好加工用具和台面的清洁消毒,食物要煮熟煮透餐饮冷链共享,确保食品安全。
4、购进冷链食品时,要严格履行食品追溯主体责任,建立冷链食品进货台账和出入库台账,详细记录食品的名称、批次、货号、规格、数量、供货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缺少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冷藏畜禽肉、水产品等冷链食品。
5、对不执行本通告规定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要求的,由县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不按照本通告规定报备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的单位和个人餐饮冷链共享,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对餐饮单位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通告要求执行的,可拨打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 进行举报。
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
手机浏览,点击图片保存二维码到相册,然后打开微信扫一扫选择本二维码图片就可以进入,电脑端微信“扫一扫”二维码,进入找聊天搭子平台,里面有找饭搭子、找对象、找陪伴服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