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共享单车管理立法听证
深圳拟探索共享单车总量控制+指标分配的机制,并研究共享单车分区运营的可行性。9日,深圳市司法局召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立法听证会。深圳市拟采用“人大立法+政府规章”的立法模式推进共享单车管理,其中人大立法《深圳市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若干规定》解决车辆投放数量控制和必要执法手段问题,政府规章《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解决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具体问题。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入深圳,行业发展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到快速回落,目前已日趋稳定,企业数量由顶峰时期的10家降为目前的3家,运营车辆由89万辆降为目前的49万辆。”深圳市交通局智慧交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优势来看,共享单车为市民中短途及公交接驳出行提供便利。
但同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进入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一方面,共享单车大规模无序投放共享单车的经济可行性,公共资源被无序占用;另一方面共享单车的经济可行性,热点区域车辆投放严重超载,企业恶意竞争造成大量资源浪费,违规骑行、恶意损坏等不文明行为也加大了交通安全隐患。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相关部门采取了系列措施,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引导市民文明用车,并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既有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难以全面适用,管理效力不够,且企业、用户、社会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不明确,行业健康发展仍面临较大挑战。
深圳共享单车管理立法将按照“宽进严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思路,规范企业“进入—运营—退出”的全链条管理,建立“总量控制、宽进严管、奖优罚劣、动态调整”的配套机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车辆投放挂钩。此外,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管理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应用,还将持续推进自行车停放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建设智能监管平台+智能停放设施。
南方日报记者 陈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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