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野蛮生长,政府是否应介入监管?
继共享单车投放市场之后,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KTV等产品纷至沓来,共享产品铺满街头巷尾,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共享产品的质疑之声。
7月共享经济监管难点,红极一时的“共享睡眠舱”刚出现在北京、上海和成都等地,就被紧急叫停。
8月初,广东一家企业提出了共享空调的概念,并在8月8日首发共享空调公测版。该共享空调采用“押金+按时收费”的模式,每台空调押金3000元,按照每小时1元的价格收费,电费用户自理。
8月13日,“共享马扎”现身北京街头,推广该马扎的公司在公号上发布了“共享马扎产品使用说明书”。文中称,调查显示北京人均公共座位只有0.05座,源于共享的坚持,推出了“共享马扎”的服务。
8月中旬,大量“共享宝马”汽车出现在沈阳街头,“共享宝马”没有车钥匙,通过下载APP扫描车门上的二维码,注册账号、提交合法的驾驶证并缴纳999元押金后,即可使用。
近日,一款共享遛娃小车出现在了上海街头,但随后就被一些街道清理收走,原因是违反了上海市交通委下发的新规以及占用了人行道影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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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出不穷的共享产品,一次又一次刷新了人们的认知。
在一些专家看来,很多冠以共享之名的产品,并非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中共享经济监管难点,产品的拥有者和使用者是一个人,通俗来说,就是拥有产权和分享部分使用权,把个人拥有的闲置或使用频率不高的资产,用共享的方式去提高使用率,如Airbnb;分享经济中,产品的拥有者和使用者不是一个人,通俗来说,就是拥有产权和让渡全部使用权,需要投入新的资源去运营和使用,互联网只是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如充电宝的共享行为。”部分专家表示
也有部分专家专家指出,共享经济原本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劳动力、各类工具和社会资源,通过提高使用效率、促进公平享有而获得经济红利和增加社会整体福利。但是,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恶性竞争、资源浪费、产业扭曲等问题,甚至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和引发社会不道德行为,正在背离共享经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实属“伪共享”“假共享”,政府应介入监管。
对于发展潜力巨大但又容易野蛮生长的共享经济,既不能放任不管,又不能约束太死,如何实现两者之间的平衡,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更有专家强调,共享经济活动应以不破坏现有理性城市管理制定为前提。共享经济相应的私人资源所有者,应承担资源保管的公法义务,以避免此类资源的存放管理不当侵占城市公共资源。共享经济的经营者应对消费者承担应遵守公共管理秩序的特别提醒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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