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共享经济起飞:别让法令成为产业发展绊脚石
YouBike是台湾共享经济的成功代表台湾共享经济,但为何这几年来台湾共享经济,台湾没有出现其他共享经济的创新服务?关键可能就在法令限制上。
台大管理学院教授曹承础直指,海外有为共享经济商业模式设立专法,但在台湾,业者得先搞清楚这个新创产业适用哪个法规,加上各部会对共享经济持不同解释与态度,法规与税制创新不足,这些问题都让共享经济商业模式难以推动。
中国台湾“国发会”主委陈美伶,日前在参加「台湾协作暨共享经济协会」成立大会时表示,现在是数位经济时代,是台湾国际化指标之一,同时也是全球趋势,许多创新的商业模式应运而生,共享经济亦是。而政府将透过与协会的沟通,协助共享经济相关产业,打造极具弹性的法规环境。
她甚至还在大会上喊出:「欢迎挑战现有法规!」并承诺,政府会重新检讨相关法令的发展。
对于陈美伶的说法,台大管理学院教授曹承础笑着说:「主委很有诚意,但人民仍未感受到,因为目前大部份消费者仍看不到、接触不到…。」他直言,目前政府对新创行业法规绑得太死,对产业发产不利。中国台湾“国发会”如今释出积极态度,即使不可能突然改变现况,但有机会透过不断地沟通「逐一击破」。
曹承础日前发表的「共享经济白皮书」中提到,在美国可说是创新企业的摇篮,诞生了Airbnb及Uber,两家最具代表性的共享经济企业,同时有健全的联邦及地方法律制度,可因地制宜为各类型共享经济作适当的监管与把关。至于欧盟也持乐观开放态度,只是在开放政策下,维持由各国监管的自主权,并保障新兴交易型态下的劳工与消费者权益。
▲ Uber曾因原始的营运方式遭到政府勒令停业。(图/Pixbaby)
至于在台湾,曹承础说,政府于2016年提出「数位地区创新经济发展方案」,但「共享经济」一词却未出现在这个方案中。他说,经网路调查显示,其实网民对共享经济多持正面评价,但台湾法规却有诸多限制与疑虑,主要是得先定义该新创共享经济,究竟适用哪个产业的法律,再来是各部会对共享经济持不同解释与态度,这些状况都造成共享经济商业模式推动的困难。
以Airbnb及Uber进军台湾为例,一开始遭到阻碍不说,甚至与主管机关处于紧张状态,其中Uber原始的营运方式更遭到勒令停业,因为主管机关认为「Uber以科技公司为名,却从事运输业经营之事实」,针对适用哪个产业的法律引发争辩,不像其他地区另订「网约车管理办法」,后来Uber与汽车租赁业者合作,才终于找到解套方法。
曹承础进一步指出,台湾发展共享经济有优势也有劣势,优势包括智慧型手机人口占总人口73.4%,居全球之冠,还有数位科技接轨全球,但电子支付普及率不足、缺乏灵活的商业模式,以及各项法规与税制创新不足都是劣势。他建议,目前最需要解决的是法规创新,可参考海外作法以取得经济监管与创新激励之间的平衡点,「毕竟适用哪个法,会不会造成税务负担都需要解决」。
曹承础强调,台湾拥有厚实的工业基础,面对数位经济与物联网时代来临,应加速建构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掌握软硬整合的创新应用契机,积极争取这波全球新兴产业的关键一员,否则故步自封只会失去世界舞台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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