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共享经济真相(分享经济系列文章连载中······)
有很多学者和机构认为,共享经济的内涵与协同消费、按需经济、零工经济等类似。细细体会一下,你会发现共享经济与这些概念都有交集,有的时候甚至高度重合,但又貌合神离,各有差异。
协同消费的真相
雷切尔·博茨曼认为“共享经济”就是“协同消费”。她跟人合作写了一本书来阐述这个观点,书名是“What’s Mine Is Yours: The Rise of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中文意思是“我的就是你的:协同消费的崛起”,出版后的题目被译为《共享经济时代:互联网思维下的协同消费商业模式》。书中指出,协同消费是在互联网上兴起的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简单地说,消费者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来和他人共同享用产品和服务,而无须持有产品与服务的所有权。这个定义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虽然强调的是协同,其实本质是分享,而且德国 共享经济,还着重提出了分享的对象是产品和服务。
雷切尔·博茨曼认为“二手交易”也是共享经济的一种典型模式。二手交易将闲置的二手资源通过转售使其得到再利用,提高了二手资源的使用效率。因此,她认为协同消费包括三种形态。
第一种形态叫“产品——服务系统”(product-service systems),即人们将自己的私人用品——汽车、房子等在闲置时出租给其他人使用来获得额外的收入。
第二种形态叫“市场再流通”(redistribution markets),即二手物品交易,代表形式有免费赠送的Freecycle(美国一个闲置物品捐赠平台),或进行出售的eBay、Gumtree和一些允许交换闲置物品的论坛。
第三种形态叫“协同式生活”(collaborative lifestyles),即众多有着相似需求和兴趣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分享交换一些相对隐性的资源,比如时间、空间和技能,典型的有“时间银行”。
持有类似观点的还有芬兰坦佩雷理工大学的尤霍·哈马里(Juho Hamari)研究小组。该小组开展了一项关于共享经济中协同消费的研究,对254个协同消费平台进行了分析,指出这些行为可以被分成两大类型的交换:所有权的访问和所有权的转移。所有权的访问意味着所有者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提供和分享商品和服务,例如出租或出借。所有权的转移,包括交换、捐赠和购买二手物品。他们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发布在《共享经济:为什么人们参与协同消费》一文中。
这种观点还获得了更多人的支持。一份关于德国共享经济的报告《德国的共享经济现象:参与协同消费的消费动机》(The Phenomenon of the Sharing Economy in Germany: Consumer Motivations for Participating in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Schemes)在对共享经济进行分类和定义时也遵循雷切尔·博茨曼的理念,认为共享经济不仅包括P2P(点对点)服务,同时也是产品——服务系统和再分配市场:第一,允许客户使用产品,而提供者保持所有权;第二,覆盖市场,新的或二手物品进行易手;第三,按需服务,汇集个人完成任务。
世界经济论坛全球青年领袖峰会在报告《循环经济创新与新型商业模式》(Circular Economy Innovation & New Business Models Initiative)中也将共享经济同协同消费一起分为三个系统:再分配市场,例如eBay、Craigslist(一个大型免费分类广告网站)、(一个大型母婴用品寄售平台)、thredUP(一个儿童旧衣物寄售平台)、Yerdle(一个旧货分享平台);产品——服务系统,例如Zipcar(一家网上租车公司)、Snapgoods(一家社区租赁服务网站)、CarShare(一个汽车共享平台);协作型生活方式,例如Airbnb、Skillshare(一个技能分享网站)、LiquidSpace(一个为经常出差者提供办公空间的平台)。
基于协同消费,Zipcar的创始人罗宾·蔡斯写了一本书《共享经济》(Peers Inc: How People and Platforms Are Inventing the Collaborative Economy and Reinventing Capitalism)。中文版将其中的“collaborative economy”(协同经济)硬译为“共享经济”,但是,罗宾·蔡斯认为“协同”才是她要在本书中传递的核心思想,在协作的过程中,分享是一个必要环节。由此也可以看出,所谓协同也好,分享也罢,基本方向一致。
强调“劳动”的视角
除此之外,共享经济还有许多其他的名号。这些名号从不同的视角对共享经济的内涵进行了解读,能帮助我们对共享经济进行更深入全面的理解。
比如,美国新闻网站The Daily Beast(每日野兽)在2009年1月12日刊登的文章《零工经济》(The Gig Economy)中首次提出“零工经济”的概念。打零工,不就是对个人闲暇时间的一种分享吗?通过闲暇时间发挥个人才能,提供服务,完成不同的“任务”,换取收益,这也叫兼职。因此,在一次竞选演讲中,美国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也以“零工经济”来泛指共享经济模式。零工(gig)原指任何一种工作、职业、任务,这种定义描述了共享经济的一种新的含义:在线的工作雇用,即人们通过社会化平台获取更加具有弹性和灵活性的工作机会,劳动者只在某一时间段内提供某种特定的服务,而不再长期受雇于某一组织或机构。
美国当代最著名的学术思想机构之一阿斯彭研究所(The Aspen Institute)认为,虽然共享经济还没有官方的定义,但通常指围绕一个技术平台,促进商品、资产和服务在不同个体和动态领域集合间的交换。在其《经济机会:工作在美国》(Economic Opportunities: Working in America)系列报告《共享经济中的未来工作》(The Future of Work in the Sharing Economy)中将共享经济型公司分为促进财产或空间交换和劳动交流两个方面。
第一,财产或空间交换:出租一个房间或一所房子(Airbnb),出租汽车(RelayRides和Getaround)、自行车(Liquid)等。
第二,劳动交流:搭车或分享车程(Uber、Lyft),根据各种各样的任务进行按需劳动(TaskRabbit),打扫屋子和房屋维修(Handy),按需提供副食服务(Instacart)。
共享经济的实践者,The People Who Share的创始人贝妮塔·马托弗斯卡(Benita Matofska)女士提出了一个内涵更为丰富的定义。她结合自己从事共享经济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共享经济做出了界定。她认为,共享经济,也被称为点对点经济、协作经济、协同消费,是一个建立在人与物质资料分享基础上的社会经济生态系统,包括不同人或组织之间对生产资料、产品、分销渠道、处于交易或消费过程中的商品和服务的分享。这个系统有多种形态,一般需要使用信息技术赋予个人、法人、非营利性组织以冗余物品或服务分享、分配和再使用的信息。一个通常的前提是,当物品的信息被分享了,这个物品对个人或组织的商业价值将会提升。
一种开阔的视角
麻省理工学院公民媒体中心2014年发布的《分享真的即关爱?点对点经济初探》(Is Sharing Really Caring? A Nuanced Introduction to the Peer Economy)报告,将共享经济细分为以下几类。
1. 对等市场(peer-to-peer market places):也被称为对等经济,将在线市场作为一个集合点,匹配提供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例子有Airbnb、Etsy、Getaround、Shapeways、Uber和Lyft。
2.礼品经济(gift economy):服务空间,一个礼品经济的组织,将送礼风气描述为“商品或服务的转移安排”,例如任天堂系列的软件开发人员将代码免费分发给粉丝,其他例子有工具图书馆、同人小说等。
3.共同对等生产方式(commons-based peer production):由无数志愿者贡献而产生的小型“产品”,例如维基百科等。一般来说,人们的参与动机为社会认可和个人满足感。其他例子还有开源软件、黑客组织等。
4. 团结经济/民主财富(solidarity economy/democratic wealth):社区成为管家,财富通常用于互助,财富和资本不只局限于金钱,例如时间银行等。
5. 协同消费(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一个目标为零生产的经济和社会,例如Zipcar、社区公园、自行车共享等。
6. P2P借贷:包括小额贷款、购买债务资产等,例如Lending Club、Neighbor.ly等P2P平台。
7. 众筹(crowdfunding):例如DonorsChoose、Patreon,Kickstarter、IndieGoGo等众筹平台。
8. 车辆共乘(ride sharing)。
所有权与使用权
与开阔视角相对的,有一种专业化视角。杰里米·里夫金(Jeremy Rifkin)在其著作《使用权时代》(The Age of Access)中提出了使用权经济(access economy)。这一说法来源于共享经济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即使用权优于所有权。未来对于物品和资产,人们不追求如何拥有它,而是考虑怎样使用它。比如,我不一定需要拥有一辆车,我可能只是需要用它进行一次短途旅行,所以我并不需要一直拥有它。
国内许多学者持此论者甚多,原因是杰里米·里夫金的理论入华甚早,以至于世人只知有此不知有其他。杰里米·里夫金是美国经济社会评论家、演说家、美国华盛顿特区经济趋势基金会总裁,是Uber与Airbnb等共享经济领域的独角兽崛起的引领者。他写了两本书,在中国拥有大量粉丝,一本是《第三次工业革命》,另一本是《零边际成本社会》。其中,《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书做出了关于未来世界的三大预测:协同共享经济将颠覆许多国际化大公司的运行模式;现有的能源体系和结构将被能源互联网所替代;机器革命来临,我们现在的很多工作将消失。这本书将《使用权时代》的一些重要观点进行了提炼,翻译入华后传播广泛,但对共享经济的观点并无更广阔视角。
经济模型论
另一些学者和机构根据目前共享经济的现象,将其定义为一个供给和需求重新匹配的经济模型。例如,普华永道在报告《共享经济:消费者情报系列》(The Sharing Economy: Consumer Intelligence Series)中指出,共享经济作为一种经济模型,区别于单纯的分享:(1)数字平台连接闲置产能和需求;(2)交易超越所有权,以实现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成本,包括出租、贷款、订阅、转售、交换、捐赠;(3)更多协作消费形式;(4)品牌体验,情感联系;(5)建立在信任基础上。普华永道在报告中指出,共享经济允许个人和团体通过未充分利用的资产来获取收益。实物资产通过这种方式化为服务,例如,闲置车辆的车主可能会允许别人租用他的汽车,或者公寓所有者在度假时可能出租他闲置的公寓。
韩国民宿Kozaza(一家出租网站)创始人JoSanKu在其报告《共享经济》中将共享经济定义为一个基于共享、交换、交易或出租来获取产品而不是所有权的经济模型。他认为共享经济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术语,通过分享时间、知识、资金和自然资源等物质和非物质资源来获取社会、经济、环境、政治和精神利益。
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Fraunhofer IAO)在报告《城市环境中的共享经济》(Sharing Economy in Urban Environments)中,将共享经济定义为通过技术和社区允许个人和公司分享产品、服务和体验的实践和经济模型。
报告《用户声誉:在共享经济中建立信任、保护隐私》(User Reputation: Building Trust and Addressing Privacy Issues in the Sharing Economy)把共享经济描述为一个基于人类和物理资源的经济模型,且是两个人之间的交换,一个人需要一种商品或是服务时可以向另一个人借或租。
姜奇平提出,未来互联网将广泛产生一种新的A2A(应用对应用)模式。他指明:“A2A的核心特征是对等应用,即应用与应用之间点对点协同。A2A的特点在于可以不经过中央平台控制,在网页应用之间自下而上形成自组织、自协调、自适应的智能化商业的复杂生态。”A2A对商业生态结构的要求会加强,会逐渐由网页本身提供原本由平台提供的公共产品,最终将整个经济引向以不占有为核心特征的共享经济模式。
循环经济视角
另一种对共享经济的研究视角基于循环经济。世界经济论坛全球青年领袖峰会在报告《循环经济创新与新型商业模式》中提到共享经济是循环经济的补充,同时共享经济和协同消费都能释放闲置产能——尚未开发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的价值以及没有被充分利用的资产,现在可以通过技术平台重新分配。
朱丽叶·斯格尔(Juliet Schor)在报告《争议共享经济》(Debating the Sharing Economy)中认为,共享经济活动可以分为四类:再循环、提高耐用资产的利用率、交换服务和共享生产性资产。
第一类,再循环。代表有早期的eBay和Craigslist,2010年之后的thredUp和Threadflip(一个二手精品衣饰交易平台),以及免费交换网站Freecycle和Yerdle,物物交换网站。
第二类,促进耐用商品和其他资产的集中和使用,提高耐用资产的利用率。在交通领域有创始者Zipcar,同时有汽车租赁网站Relay Rides,拼车服务Zimride,用车服务Uber、UberX、Lyft,自行车共享有波士顿的Hubway和芝加哥的Divvy Bikes;在住宿领域,有创始者Couchsurfing,还有Airbnb。
第三类,服务交换。最开始是时间银行,后来有TaskRabbit和Zaarly。
第四类,生产性资产的共享,目的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生产,比如黑客空间、Makerspaces、和Peer-to-Peer University。
基于四大要素提出的定义
关于共享经济定义,真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何才能有更直观的理解呢?研究发现,有一些学者和机构定义的共享经济或多或少都涉及四个要素:个人、闲置(过剩)、网络平台及收益。
例如,英国商务部在其最新发布的报告《英国的共享经济》中指出,共享经济由将人们聚集起来的交易平台构成,这些平台实现了需求和供给的对接。早期共享经济参与者的动机来源于更少消费和更多合作所带来的潜在收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这个定义涉及人、平台和收益三个要素。
哈佛大学商学院商务管理教授南希·科恩(Nancy Koehn)认为:“共享经济是指个体间直接交换商品与服务,包括共享车、共享房间、闲置物品交换等,所有这些交换皆可通过网络实现。”这里提到了三个要素:个人、闲置和网络。
罗宾·蔡斯在其著作《共享经济:重构未来商业新模式》中认为,过剩产能+共享平台+人人参与,形成崭新的“人人共享”模式,把组织优势(规模与资源)与个人优势(本地化、专业化和定制化)相结合,从而在一个稀缺的世界里创造出富足。这里强调了过剩、人人和平台。
迈克尔·J. 奥尔森(Michael J. Olson)和塞缪尔·J. 肯普(Samuel J. Kemp)在《共享经济:行业演变轨迹深度解读》(Sharing Economy: An In-Depth Look at Its Evolution & Trajectory Across Industries)一书中认为,共享经济现象是由个人寻求降低成本并创造利润而产生的。共享经济是一个市场,即:(1)用户是个人、企业或机构;(2)资产或技能的供应过剩和共享,为分配者和用户创造了经济效益;(3)网络为共享的沟通与协调提供便利。这里不同程度地提到了四个要素:个人、过剩、效益、网络。
在国内,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凌超和张赞在《共享经济在中国的发展路径研究》一文中指出:“共享经济被称为P2P模式,主要是一种单个自然人之间,通过某一平台(一般是互联网平台)对自己所拥有的物品进行的租赁交易。”这个定义涉及个人和平台两个因素。
刘国华和吴博强调了互联网因素,他们在《共享经济2.0:个人、商业与社会的颠覆性变革》一书中提出:移动终端+“互联网+”+存量高效激活+万众参与=共享经济2.0。
凡此种种,不再一一列举。
腾讯研究院提出了一种更为直观的定义:共享经济,是指公众将闲置资源通过社会化平台与他人分享,进而获得收入的经济现象。这里包括四个要素:第一个德国 共享经济,所谓公众,目前主要以个人为主(将来会衍生到企业、政府等等,但形式应该是以P2P为主);第二个,所谓闲置资源,主要包括资金、房屋、汽车等物品与个人知识、技能和经验等;第三个,所谓社会化平台,主要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了大规模分享的平台;第四个,所谓获得收入,主要有三种基本模式:网络租借、网络二手交易和网络打零工,这三者也是基本的分享模式。换言之,若四缺一,可能就不是我们关注的共享经济。
必须注意的是,这里提及的三个模式,主要针对个人参与者而言。在国际上,现在已出现了企业和政府参与的现象,因而共享经济的内涵还会进一步丰富。
当然,要准确把握共享经济的本质,依然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现在是全球创新的时代,共享经济随时都可以衍生出更丰富的含义。
要形成一个定义,除了对研究者的统计有意义外,其他作用似乎有限。腾讯研究院的定义依然有些宽泛,但好处是明确了共享经济涉及四大核心构成要素:人、资源、平台和收入。我们深切地希望将来会有更准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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