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产业促进发展座谈会”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
近日,以“新时代 新监管 新服务”为主题的“共享经济产业促进发展座谈会”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任兴洲、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副局长李艳明、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中国共享经济产业促进联盟将由中国工商报发起成立。该联盟将联合政府监管部门、研究机构、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主流媒体等多方力量,倡导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创新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以规范和推进共享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工商报社社长张霞在“共享经济产业促进发展座谈会”上表示:“中国工商报社希望为共享经济产业发展,搭建一个聚合政府、企业、专家等多方力量深入交流探讨的平台,共同为提高共享经济行业自律管理水平,促进政府监管,创新和优化企业更好地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建言献策,推动共享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据了解,2017年,我国共享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发展,技术创新应用明显加速,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共享经济行业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也暴露出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尤其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座谈会上,出席会议的国家工商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了创新监管方式共享经济工商,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方面的实践和探索。对于如何解决共享经济领域的苗头性问题,防范风险,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表示,首先共享经济工商,要明确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妥善解决共享经济消费者的人身财产、个人以及信息安全的重点问题;其次,明确并强化监管部门法定职责。新兴经济模式的初级阶段,政府部门的引导、服务和规范至关重要;第三,明确押金预付款有第三方监管的举措。建立专门的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明确预收资金托管机构。对预收资金能够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防止非法转移;第四,建立保障机制,严防不正当竞争,严防垄断乱象。经营互联网租赁或者共享服务需要大额资金做保障,投资大、风险大,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管控。另外,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让守信的人畅通无阻,让失信的人寸步难行。建议免收押金,即租即押、即还即退,这是化解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措施。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副局长李艳明介绍:“今年3.15期间,12315二期平台即将上线,新平台开发了很多新功能,可从支付宝、微信小程序、APP等入口登录到我们的平台,数据分析更准确、智能服务更人性,实现对消费纠纷的网上接收、网上调节,推进跨境纠纷的在线解决。”
座谈会上,中国工商报有关人士介绍,即将成立的共享经济产业发展促进联盟将倡议共享经济产业相关各方积极参与,共谋发展大计,促进共享经济的红利更多地惠及人民,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陈亚兰)
手机浏览,点击图片保存二维码到相册,然后打开微信扫一扫选择本二维码图片就可以进入,电脑端微信“扫一扫”二维码,进入找聊天搭子平台,里面有找饭搭子、找对象、找陪伴服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