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想花10元钱理个发却被诱导消费962元,店家称:染发膏比较贵
河南,郑州。一小伙本想花10元钱理个发,进店后店员说只要再添点钱花100多元就可以做个造型,小伙同意了,烫完头后去结账竟被要求付962元。
小伙在某理发店有剪发卡,10元一次,当时头发长了,就想去理理头发,到了店里后,一个店员过来对他说,建议他做一个塑型。
小伙产生了兴趣,便咨询店员塑型的费用是多少,店员告诉他价格100多元到200多元不等。
小伙以为塑型就是给头发做个简单的造型,考虑到价格可以接受,就打算体验一下,于是对店员说做个100多元的。
店员拿出一支染发膏就往他头上挤,挤完一支之后,店员又开始给他上第二支,小伙感觉不对劲,但是已经开始做了,又不能做一半就停止,只能让他继续。
店员对小伙说,你这个头最少需要三支染发膏,我尽量控制在三支之内。一顿不知道什么名称的操作过后,小伙的头发终于做好了。
做完后小伙去收银台结账,一看价格傻了眼,原本以为只要一两百,现在竟然差不多花了一千。
看小伙对价格不满意,店员说有优惠,可以办一张3000元的卡,从中扣除这次的消费。
小伙觉得自己只花了1000元钱,没必要多掏钱办3000元的,办个1000元的就可以了,店员在旁边不停催促,说办1000元的当天消费不能超过60%,他这次的消费就用不了卡了。
衡量许久,小伙还是认为直接付钱比较好,最终,他付了烫头发的962元。
事后小伙越想越不对,本预算10元理个发10元理发店,到最后却支付了962元,这种层层引导的消费太不合理了,于是他向市监局投诉。
后经市监局协调,小伙拿到了部分退款。
这件事情中,店家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
1. 店员只是说塑型价格100多元到200多元不等,没有给小伙介绍用的东西多少钱,存在误导小伙消费的情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应责令改正10元理发店,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按照这些规定,店家在经营中,不能误导、隐瞒消费者,消费者询问时,应该给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小伙烫头这件事中,店家没有告知烫头发需要哪些环节,需要使用什么东西,各自是多少钱,侵犯了小伙的知情权,同时,也没有明码标价,违反了价格法。
小伙如果对事情存疑,可以向市监局反映情况,按照规定,店家应该进行整改,小伙还可以向店家索要赔偿。
2.充钱当天消费不能超过60%,是店家自己规定的,并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强迫消费者消费的处罚有以下:
1. 强制消费行为涉嫌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背消费者意愿,强行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属于强制消费。强制消费行为涉嫌强迫交易罪,可以依照《刑法》进行法律的制裁。
具体来讲,店家所说的参加1000元活动,当天不能消费的情况,涉嫌强迫交易,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是违法的行为。
生活中,一旦我们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或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以提起诉讼。
这个故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以后不管什么消费,一定要把价钱问得清清楚楚后再决定,对于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要零容忍,更要学会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小伙准备花10元钱理发,最后却花了962元烫了个头的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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