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共享经济发展应着力解决社会信用问题
近年来,我国共享经济发展迅速,《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显示,2018年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为29420亿元,比上年增长41.6%;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7.6亿人,其中提供服务者人数约7500万人,同比增长7.1%。共享经济的各类新业态层出不穷,不断推动着行业结构优化、快速增长和消费方式的转型,催生出了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但爆发式的增长也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创新风险加剧、市场监管滞后、信用安全难以保证,加之各类借“共享经济”之名的骗局混杂其中,导致不少群众利益受损,对共享经济产生质疑,甚至认为这是新的噱头和骗局。
共享经济的本质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交易的成败和持续均依赖于信用。从社会角度看,对于共享经济这种新生事物,经历了初期的质疑、信任、尝试到后来的利益受损后,信用度已大幅下降,并成为共享经济持续发展无法逾越的障碍。为此建议:
(一)加强正面宣传,突出正向引导。一方面,提升公众对共享经济的认知度,了解共享经济的运行模式、特征及本质,认清共享与租赁的区别,增强辨别伪共享经济、传销庞氏骗局的能力,避免利益受损;另一方面,提升公众的信用意识,加强对正确使用共享服务产品的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对盗窃、损坏行为进行监督,引导公众珍惜个人信用资源,规范文明地使用共享资源,助推共享经济发展。
(二)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尽快出台共享经济领域统一的标准和监管政策,规范准入资质、服务质量等要求,重点加强对押金等资金池的监管,确保资金监管及时、流向透明,并做到有效预警处置,避免共享经济成为非法集资、经济诈骗的渠道。进一步维护公平合理竞争的市场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为抢占甚至垄断市场“打价格战”、搞虚假宣传等行为,确保共享经济市场诚信可靠、健康稳定。
(三)健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体系。2015年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并上线运行,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应不断完善信息平台功能推动共享经济推动共享经济,在继续扩大平台覆盖面、优化技术标准基础上,逐步开放市场机构、个人对信用信息的共享和运用,建立完善个人信用和社会诚信机制,切实形成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全面、系统、共享的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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