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容院消费不满意要退款,对方竟然将店铺转移他人
唐女士在美容院购买美体服务,后因对方的减肥效果不理想,唐女士要求按照合约退款。然而,在退还唐女士全部款项前,却通过铺先生(公众号同名)转店公司将店铺转让给别家。未及追偿的款项,消费者不知向何处索求。
身姿纤细,是唐女士的理想,因此当看到美容院为客户提供的“减肥承诺”时,她不禁萌生了尝试的意愿。2017年7月,唐女士与店签署了协议。按照条款共享美容院图片招牌,疗程结束时,她应能瘦下10公斤左右。唐女士购买了2个减肥疗程共8000元,以及1个祛斑疗程,价值5000元。
虽然按照规约行事,然而几次服务后,唐女士的体重并没有明显变化。“按照协议,他们应该退钱给我。”签约3个月后,唐女士便向店方递交了申请。当时,美体店店长已换作她人,已非当初签约的同一位。“我跟他们协商了大半年后共享美容院图片招牌,对方终于同意退我5000元。”唐女士述说,“3000元直接退给我;剩余的2000元,向我打了欠条。”不过,唐女士当时没能注意到的是,欠条上既无美体公章,也没有负责人的落款。
又过了2个月后,欠款一直没到账。唐女士再度登门拜访,却发现美容院招牌虽未变,但更换了店主。“和单纯更换店长不一样,这次是整个店铺的转让。”唐女士感到晕头转向,“至于欠我的款项,以前店面的负责人和现在的都推脱,说自己无需为这笔款项负责。”一来二去,直到现在,唐女士也没能得到退款。而美容院前两个月刚换下了招牌,如今摇身一变,成了“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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