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上“共享经济”外衣躲避监管的好日子,应该到头了
近日加大共享经济监管,共享家族又添了新成员,但这次出现的“共享床铺”,和之前的共享项目不同,刚受到关注就已在京沪两地被查——继7月15日北京市中关村创客公社“共享睡眠舱”被关停,上海恒丰路上的“共享床铺”也于17日下午在争议中被拆除。
从已有报道看到,“共享床铺”外形似太空舱,舱内设有电扇、阅读灯、充电插座等设施,睡半个小时仅需6元,和传统宾馆动辄上百元的钟点房相比,价格实惠,确实可以满足一部分人的休息需求。之所以被叫停,是因其没有获得消防许可,也没有宾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
作为一种新的创业模式,共享项目一路收获了很多理解,有些共享项目在诞生之初还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监管者都是任其在发展中逐步完善。但这一次,我们发现消防部门并没有延续共享单车案例中“一边发展一边完善”的原则对其进行整改。可见,在关乎公众安全的事项上,“共享”也不能成为监管滞后的理由。
“共享床铺”是一种创新,但究其本质,是为公众提供便利的住宿、休息服务,其所呈现的形态,更是与胶囊宾馆类似。而按照传统宾馆业的规定,一家旅店要想正式营业,必须通过消防、卫生公安等一系列审批流程。这样的规定,“共享床铺”的创业者未必不懂,因为上海享睡有关负责人面对“是否已经通过了消防部门许可”的问题时,也表示“这个问题正在与消防部门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
拿需求说事,先干起来再说,是不少共享项目都有的特征。即便是如今已“遍地开花”的共享单车,在其发展过程中也用过同样的招数。面对城市“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的需求,有“绿色环保”概念的共享单车,在很多城市都是“先投放后治理”——他们在进入一个城市之时,往往用一定规模的车辆抢占市场,且事先大多不与城市管理者打招呼,后续管理问题也毫无悬念地留给城市管理者。
在共享单车出现一年多之后的今年7月初,上海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关于共享单车的团体标准,共享单车企业才开始意识到共享单车的质量维护问题,约定在单车投放之余按照一定比例配备运营维护人员,但对于投放数量、事先报批等问题,依旧没有太多涉及。
在共享单车之后陆续面世的一些“共享”创业项目,借着资本的介入迅猛发展,问题也不少。诸如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篮球这一类项目,因为自身价值低,一直面临着“是否值得共享”的争议。如果说这类争议至多存在资源浪费,并没有妨碍公共利益,也不涉及安全隐患,那共享单车、共享KTV、共享床铺等就与公共利益和安全更为相关,对其监管显然不能放松。
监管不是要把什么都管起来,最终把新业态活活管死,而是说,政府在应当干预的底线性问题上不应缺位。这条底线,就是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这几年加大共享经济监管,借由新技术、新模式,创业领域有了不少创新项目,这是好事。但在一些领域,“共享经济”或“新经济”的概念,也被异化成一件便于攫利的外衣。对于具体的项目,需要在深度思考商业意义和社会价值的基础上做出客观评估,这对政府部门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不难发现,对于新事物的出现,政府部门需要在其产生的过程中发现真正的原因,才能从根本上做出正确的应对、引导。监管者需要提升一种甄别能力,看哪些是真正的新业态、新方向,哪些不过是披了一件马甲。对于一些代表了未来的项目,应当通过包容审慎监管,甚至政策制度上的扶持来助其发展;对一些传统业态的再包装,则必须统一规则,不能突破行业的基本要求。
从某种程度上说,“共享床铺”给人们在“共享”热潮中提供了冷静思考的机会。它不应被扼杀,但至少需要想清楚再上路。相应地,“共享”不该也不能成为一些创业项目的“快速通行证”,对于那些试图用共享躲避监管的创业者,监管部门还是需要及时出手将其拉回底线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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