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返乡求学心切 欲学美容不料误入传销组织
先交入门费16100元购买产品即成为高级会员,如果发展两个下线高级会员,就可以拿到3600元奖金,如果下线的会员分别又发展了两个高级会员,则又可以得到6500元奖金,如果下线下面的会员又发展了两个高级会员,还可以得到12000元的奖金……如此循环获益,犹如利滚利,让人心动。应城市民杨女士就经不住诱惑,交钱成为高级会员,一心想学美容创业的她没想到竟误入了传销组织。
近日,记者获悉,接到群众举报后,我市工商部门查处了这一非法传销团伙。
求学心切误入传销组织
“在家没事做感觉无聊,想学美容。”据杨女士介绍,去年9月底从广东回到老家应城后,她多处打听想学美容。在应城东马坊一家张贴有“招收美容学徒”的门店里,自称“夏姐”的店主见杨女士上门应聘,很是热情,先让杨女士熟悉了解产品,又三番五次以自己经常跑市场没人看店需要找个人合作为由,主动邀请杨女士合作一款系列内调产品、保健品和化妆品。
在游说的过程中,“夏姐”还向杨女士晒出了优渥的合作待遇:只需交16100元就可以购买并加盟这一产品,首次购买3220元的货,以后2折拿货,业绩达到15万可以出国旅游,达到50万奖励20万。当杨女士提出自己手头钱不够时,“夏姐”慷慨表示愿意借给她6000元,可先交一万元“占点位”。经不住“夏姐”鼓动,几天后,杨女士拿出10100元交给了“夏姐”。“‘夏姐’说会有一个销售人员带我,让我介绍亲朋好友加入团队一起赚钱。”杨女士回忆道。
令杨女士没想到的是,交完钱后,“夏姐”仅组织她和其他会员去安陆听过几次课,购买的产品也迟迟没有收到。杨女士顿时生疑,连忙让爱人上网查询。“老公告诉我传销有三个特征,一是缴纳入门费或购买商品,二是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三是层层返利。”杨女士说,了解这一情况后,联想到“夏姐”开出的条件,她怀疑自己误入了传销组织。
于是,警觉的杨女士找到“夏姐”,要求对方退还10100元钱,可“夏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钱。
层层发展会员撒网获利
杨女士的入会遭遇并非个例。去年11月起,应城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就该销售体系涉嫌非法传销一案展开了拉网调查。
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查中,“夏姐”开口承认,杨女士是其发展的高级会员,其同时还发展了多位初级会员,她本人也是应城一家美容店老板熊某的高级会员。而这位熊某也向执法人员坦言,自己的上线其实是应城市和安陆市所有会员的指导老师许某。
这个层层发展会员的模式到底是不是传销?经过调查,执法人员掌握了这一团队详细的“运作方案”:其会员分为初级会员和高级会员两种,有店铺的会员称为经营者,没有店铺的会员称为消费者。初级会员必须缴纳3220元购买产品,高级会员则要缴纳16100元。会员发展下线会员,可以拿到规定的奖金。 (未完,请点击下页)
控制资金流向揪出幕后黑手
为查清会员入门费的流向,应城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调取了多名会员的银行往来账户交易资料。根据银行交易信息,执法人员绘制了资金流向及人员层级结构图,并揪出了这个销售系统的幕后操作者——临沂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为防止当事人隐匿或转移违法资金,今年1月20日,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向应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对此案相关银行账户资金予以冻结。
此后仟倩共享美容院是不是传销,经过几个月的多番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该销售体系负责人徐某于2014年7月成立临沂某商贸有限公司,代理营销天津市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一款系列内调产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并制订了层层发展下线的“运作方案”。
日前,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城市工商局责令该销售体系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徐某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
工商提醒:警惕高额回报“传销陷阱”
随着移动互联网、网购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一些传销组织开始采用“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仟倩共享美容院是不是传销,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
工商部门提醒指出,公众要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中的一环。同时,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的“快速致富”诱饵迷惑。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对发现和掌握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向工商、公安机关反映。
根据以上“运作方案”及奖金分配制度,应城市工商局确认这一销售体系为传销。
扫码关注【大楚孝感】,获取更多新资讯!
手机浏览,点击图片保存二维码到相册,然后打开微信扫一扫选择本二维码图片就可以进入,电脑端微信“扫一扫”二维码,进入找聊天搭子平台,里面有找饭搭子、找对象、找陪伴服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