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研究建立统一的电子病历等标准体系,医疗信息共享时代加速到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魏笑 深圳报道近日,国家卫健委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推进电子病历数据共享的建议》时表示,正在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器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保等信息标准体系,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对此,国内专业健康医疗信息化平台HIT专家网创始人朱小兵发文指出,这个回复内容重点是在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标准体系”。“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药品器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保”等并列,均属于承载相关不同条线具体应用的业务信息系统。业务应用系统、信息标准体系共享经济时代信息安全,既紧密相关,又相互独立。二者相辅相成,才能促进信息共享。
其实,早在2020年10月,国家卫健委就发布过《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数据库标准化体系建设。要全面优化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加快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规范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完善基础资源数据库建设。彼时就被业内认为这是在为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开放共享做准备。
毫无疑问,一旦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标准体系,实现不同机构、平台的医疗健康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将会推动中国医疗健康服务和产业升级变革,加速进入全面数字化时代,给整个行业带来巨大红利。
对此,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高级合伙人王宏志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推进电子病历全国共享可使患者在不同医院就诊时更便捷,也可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验,减轻患者就医成本。同时共享电子病历可以改善互联网医疗信息碎片化问题,推动互联网医疗发展。
积极推动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
近年来,国家卫健委积极统筹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医疗数据共享。先后出台《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制定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
据国家卫健委在上述回复中透露,目前,国家全面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700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省统筹区域平台,2200多家三级医院初步实现院内信息互通共享。2020年12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要加快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联共享和业务协同共享经济时代信息安全,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连续服务,推动区域信息共享互认,推动医疗机构间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医疗健康信息调阅共享,逐步实现覆盖省域的信息互认。
目前,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已经基本完成HIS、LIS、PACS等基础信息系统建设,大多数三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区域影像诊断等信息系统。各省积极探索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辽宁省实现卫生健康十余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重庆市实现了全市跨区域、跨医疗机构的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调阅;湖南省实现了健康档案共享调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统一预约挂号管理等。
此外,据2020年10月10日国家卫健委公开发布的《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显示,截至2020年8月,现行有效信息标准共227项,基本建立了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标准规范和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初步形成了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
不过,由于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涉及服务公共卫生、人口健康、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等诸多业务领域,同时又涵盖基础设施、数据、技术、安全隐私和管理等内容,还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不同标准。因此仍存在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评估和应用管理不规范、部分标准应用不协同不统一等问题。
如何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
目前,全国普遍存在“一院一卡”的情况,既影响老百姓的就医体验,又造成了区域内医疗机构各自为战、数据孤岛林立的状态。不过,一旦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这种局面将不复存在,传统的医疗服务模式也将面临重构,患者就医将更便捷,也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验与诊疗,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时间和经济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2月18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这也将进一步推动医疗健康信息开放共享。
王宏志指出,电子病历共享意味着诊断结果可以共享,还可以避免重复检查。“其实建立电子病历共享系统与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相辅相成的,电子病历应当包含检查的结果,一方面起到信息共享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重复检查。”
王宏志介绍,当患者去互联网医疗,尤其是平台型的互联网医疗就诊时,医生应当参考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信息,其中电子病历系统储存在各个医院,健康档案系统则储存在社区,因信息系统过于碎片化,导致其无法实现。
共享电子病历的建立可以改善互联网医疗信息碎片化问题。王宏志表示,目前互联网医疗信息系统碎片化问题十分严重,多数互联网医院没有跟现有区域内各医疗机构的电子病例系统和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实现对接,医疗资源无法实现共享,线上和线下还没有打通。
除此之外,王宏志指出,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其实主要是问诊功能,并不包含处方流转、药品配送和支付结算功能,没能形成完整的线上问诊业务闭环,好比互联网电商平台只有下单系统,却没有支付结算系统以及物流系统。
据悉,1月26日,《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出台(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深圳将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建立深圳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意见》规定,深圳电子处方中心将对接互联网医院、深圳医疗机构处方系统、各类处方药销售平台、广东省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支付结算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实现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探索运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结算。
这其实是实现了电子处方信息的开放共享。对此,王宏志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把电子处方、医保支付和药品销售这三个业务系统集成打通,这只是初级的整合。如果将电子处方中心系统向医疗端整合,即可打通储存在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和储存在社区的健康档案系统;如果将电子处方中心系统往药厂端整合,可进行供应链管理,有望实现药品全程追溯。
王宏志指出,目前医药行业没有一个信息系统能够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既没有一个系统可以连接从药厂到患者的所有环节,没有一个系统可以覆盖某一个地区所有的医疗机构、批发企业或零售企业。
不过,国家正在研究建立的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器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保等信息标准体系,这个或许能解决这个问题。
据《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推动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标准化、全国医院信息平台标准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标准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标准化、中医药信息标准化等。
如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推进健康档案共享文档标准应用,全面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推进医院信息平台、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自动归集、动态更新和规范管理,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和逐步向个人开放。
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以中西医电子病历为核心,遵循电子病历信息标准,依托医院信息平台整合医院内部信息资源,实现与区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公共卫生和患者服务信息共享,建立国家和省级电子病历数据库。加快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检查检验结果等在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实时更新、互认共享。
不过,在推动医疗健康信息开放共享过程中,信息安全尤为重要。据悉,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电子病历信息安全,逐步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通过数字化手段,保障患者病历信息安全,防止个人病历信息外泄和盗用。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防护,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要求储存在境内,加强对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传输、共享应用的监督指导和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对外共享的安全评估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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