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助力 浙江培育分享经济生态链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吴正懿)记者10月11日从浙江省发改委获悉,由该省发改委牵头起草的《关于加快促进浙江省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22日。《意见》提及构建生产领域分享经济示范区、合理控制共享单车进场规模、探索发展网络医院等。
根据《意见》,为促进浙江省分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要立足浙江改革强省和信息经济强省优势,以支持创新创业发展为核心,以满足消费需求和消费意愿为导向,按照“鼓励创新2018年共享经济示范点,包容审慎”的原则2018年共享经济示范点,以创新资源共享为主线,形成生产、流通、消费“三位一体”分享经济生态链。支持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推进分享经济示范点建设,加快形成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政策环境,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先试。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生产领域分享。以高端制造领域为重点,以产业集聚区、创业园区、特色小镇等发展载体,构建生产领域分享经济示范区(点)。支持企业搭建生产设备分享平台,鼓励省内智能制造发展前沿地区,培育建设若干市级智能制造公共生产设备分享平台;着重针对资金相对匮乏的初创企业,加快推进办公空间分享,实现全省闲置办公资源的再利用。积极探索劳动力分享,以中高端技术型人才为重点,实现同区域或跨区域生产劳动力的共享。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构建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海量分散的生产能力的共享;加快省内软件业业企业与省内外制造业龙头企业的对接,协同打造一体化产能分享平台,实现系统解决方案的共享。
流通领域鼓励省内传统物流行业龙头企业向物流分享转型,探索发展“无车承运人”模式;推动省内大型物流企业与车企达成战略合作,抢抓政策红利,积极开拓物流车蓝海市场。
对消费领域,《意见》提出,合理控制共享单车进场规模,引导共享单车企业积极探索电子围栏等有利于有序租退的技术;鼓励传统车企进驻网约车市场,抢占B2C、B2B2C模式市场,用好用足政策红利,打造政企公务出行平台。鼓励省内主要旅游区及商务区的民宿、公寓等房源接入共享房屋平台,以房屋住宿分享为核心,构建集住宿、购物、餐饮、出行于一体的微生态旅游系统。鼓励省内高校利用慕课、网易公开课等模式开放高等教育资源,以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开放基础教育资源,支持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搭建集在线培训、职业教育、知识分享、就业辅导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共享平台。鼓励省内医疗机构自建或接入现有“云医院”平台,实现优质医疗服务的开放共享,探索发展网络医院。
根据《意见》,力争到2020年,浙江建成20个以上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分享经济平台,形成10个以上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分享经济产业示范基地。
投融资体系方面,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投资机构加大对分享经济项目的投资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分享经济平台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企业圈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创新实践,引导商业银行稳妥审慎地开展分享经济平台企业并购贷款业务。支持银行等部门积极探索与税务部门开展信息合作利用,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利用税收信用数据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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