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员工的诞生和未来之路
2020年初因新冠肺炎疫情爆发, 严格执行“企业延迟复工,全民居家隔离”的防疫措施,疫情的蔓延导致不同行业间出现了“闲得慌”与“用工荒”的极端情况,企业“借兵”、员工“跨界”的“共享员工新型用工模式”成为企业复工复产的新思路,新方向,新动力。
其实共享员工属于灵活用工领域,共享员工的形成并新生产物,其形态类似于灵活用工、零工经济、借调用工、劳务派遣等形式。早在国外就已经出现,只是传统用工形态中,企业间员工的‘共享’和“借用”行为相对较少,未被广大受众所认识,所熟悉。这种特殊时期劳动力共享和自由调配的方式在部分发达国家尤为流行,且被称作灵活用工的一种表现形态。
共享员工兴起于20世纪70、80年代,因个体价值的崛起和雇员社会的逐渐消失而被催生形成。尤其近年来因为‘数字化’、“数字新基建”等新时代下的灵活用工模式的发展,该用工模式已成为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主流用工形态,灵活用工更是成为学界热点议题。我国也因为共享经济的发展,在特殊的背景之下,疫情之下被快速催生,加快使用了这种用工模式,同时也给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思路。
自2020年2月初开始以盒马、西贝等为代表的企业提出采用“共享员工”模式以来,其他企业如沃尔玛、生鲜传奇、京东、苏宁、联想、永辉、美团、长虹美菱、顺丰、海信、哈啰出行等全国各地企业也纷纷模仿、探索跨界共享员工模式,应用领域已逐渐从商超、在线零售行业推广至外卖、物流业、制造业等行业餐饮企业共享员工的好处,并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扩展。
既然已经出现这种用工现象,那么我们就深刻了解一下,什么是共享员工?共享员工【也称"共享用工"】,是指不同用工主体之间为调节特殊时期阶段性用工紧缺或富余,在尊重员工意愿、多方协商一致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前提下,将闲置劳动力资源进行跨界共享,并调配到具有用工需求缺口的用工主体,实现社会人力资源优化再配置、从而能够降低人力成本、满足员工上班需求,帮助用工主体解决"用工荒"、同时也解决待岗员工就业问题,使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的多方共赢的一种新型合作用工模式。
共享员工带给社会和企业哪些好处呢?
新经济
疫情期间,各地方和企业也积极开动思路,巧用新经济形势下的用工方式盘活就业市场,增加就业新机会,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实现各企业自救,搞活经济。“共享员工”成为潮流,让暂时劳动力过剩的传统餐饮业转移到劳动力紧缺的电商零售平台来工作。劳动共享,解决餐饮、电商和员工三方的燃眉之急。商务部也下发通知,鼓励企业间可以“共享员工”保障就业,稳定市场有序经营,灾情之下稳中求胜。
同时,很好地解决了每年春节期间都会出现节后用工荒的现象,加上疫情的影响,更是让用工情况雪上加霜,一些用工量较大的城市出现了很极端的用工荒的情况,随着政策的改变,用工单位开动脑筋灵活运用共享经济的思想,解决了了用工荒这一难题,既解决了他们的收入问题,也帮衬了企业工厂,实现了互惠互利。
共享员工的发展前景如何呢?有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呢?共享员工的出现仅仅是个开始,但是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国家人力部门和各级单位政府,共同谋划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符合老百姓利益的,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的制度来规范,也希望有关部门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制约和规范这一用工趋势的发展。
共享员工是特殊时期市场自发形成的新业态、新模式,今后能否走向常态化,究竟能走多远,终究还要取决于市场。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社会舆论,都应该秉持审慎、包容的态度,要允许它发展,也要防止它野蛮发展。电商、共享单车、移动支付,直播带货等新的业态都是这么发展起来的。总之,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市场的力量和智慧。
如何科学地解决用工和企业成本之间的关系?有关部门需要积极思考,在新经济时代背景下,必然会出现的用工现象,要制定出更加详细的用工原则和薪资待遇标准,以保障社会各界企业顺利发展。相关部门要从制度层面进行扶持、规范和完善餐饮企业共享员工的好处,明确共享用工的性质、适用条件以及责任承担,防止可能发生的劳务争议和法律风险,让企业和员工没有后顾之忧。特别是,该模式可能给劳动者权益保护带来隐患,企业之间共享员工的同时如何保障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是相关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
共享员工受到社会和企业一致好评,推动经济稳步向前发展,多维度解决就业问题,缓解社会用工矛盾,加快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壮大。我们拭目以待,还有看市场的反应如何?有机遇也有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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