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2万!第一例网红补税的背后,其实是平台经济的合规问题
据报道,日前,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加大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征管力度,追征一名网红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
网红第一例补税事件的背后其实是平台经济的税务合规问题。
毕竟,网红依附于网络平台而存在。
按照目前税法,企业作为网红扣缴义务人,需要配合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这就造成一个问题,这个扣缴义务企业是网络平台还是经纪公司?
在网络平台上取得的网红、网络主播的个税谁来代扣?是经纪公司还是网络平台?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就遇到过这个颇具挑战性的新问题,就是某网络主播的个人所得税究竟应由经纪公司还是由直播平台代扣?该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最终将直播平台认定为扣缴义务人。
这就提出了一个很有挑战的问题发现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平台经济发展到目前,税务合规问题需要提上日程了,以往的税收监管漏洞需要堵上了!
平台经济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围绕集聚资源、便利交易、提升效率,构建平台产业生态,推动商品生产、流通及配套服务高效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如人们所熟知的网购、团购、共享出行、网络直播等,都是平台经济的典型表现形式。
平台经济打破了有形界限的传统经济形式,呈现出网络化、信息化、无边界化、跨界融合等新趋势,与此同时,以平台经济为中心还延展出了协同经济、共享经济、零工经济等新业态,伴随了共享用工、协同用工、灵活用工等多样化的新型用工方式。
李克强总理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成长。”
从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要求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到近日中央深改委会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发现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从《关于改善平台经济税收政策环境的提案》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一方面持续释放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信号,另一方面加快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提高了监管效能。
去年以来,监管部门频频出手,多个平台企业被处以重罚或立案调查,几乎每一个立案,都涉及税收监管问题。
一方面是对发展平台经济的互联网公司的反垄断严打——如美团的反垄断罚款,同时还提出了要对互联网企业征收”数字税“反垄断,一方面是对平台经济代表型用工人员——网红的个税严查,
不难发现,税务合规,是发展平台经济的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迎合政策方向、实现合规发展的重中之重。
平台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之间的“合作”、人才的聚力,目前,实现平台经济上用工人员的税务合规,主要采取委托代征的灵活用工模式,平台经济采用灵活用工实现个税合规的重要方式,亦是用工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
通过灵活用工实现网红、网络主播等人员的个税委托代征,一方面国家税务局可以实现强有力的税务监管,另一方面,也能使平台经济实现合规发展,完成个税合规代扣代缴的义务
举报/反馈
手机浏览,点击图片保存二维码到相册,然后打开微信扫一扫选择本二维码图片就可以进入,电脑端微信“扫一扫”二维码,进入找聊天搭子平台,里面有找饭搭子、找对象、找陪伴服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