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披"共享"外衣站上风口 共享经济被"玩坏"
大公网8月25日讯(记者 李耀威)2017年,共享经济成为新风口。被称为中国“新四大发明”的共享单车已经迅速占领中国的大街小巷,并大踏步走向海外。与此同时,汽车、篮球、雨伞、空调、充电宝等项目均搭上了共享经济的东风。
《2016年度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指出,2016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达39450亿元,增长率为76.4%;共享经济的提供服务者人数约为60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0万人。在共享经济火热的同时,有反对声音提出,共享单车、充电宝等本质上是租赁并非共享。“许多不适合共享、不合规律的项目,蹭上热点也飞不起来。”
蹭热度 “租赁”包装成“共享”
共享经济并不是新兴的概念,国外以Uber、Airbnb为代表,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国内以拼车、顺风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形式也已经发展了几年。但直到2016年,从共享单车开始,“共享”这个概念才被明确提出。
共享单车火起来之后,越来越多的东西变得可共享:雨伞、充电宝、篮球、睡眠舱、马扎、空调……这些共享新事物在看似越来越方便公众生活的同时,也不禁令人疑惑:这种平台提供产品共享经济 叫停,用户缴纳押金和使用费的形式,和传统的租赁有何区别?
迅雷创始人程浩在其文章中指出,共享充电宝以及雨伞、篮球等这些千奇百怪的衍生套路,明明都是租赁的生意,却给包装成了共享经济。从共享单车开始,已经偏离了共享经济的本质,摩拜、ofo、小蓝单车等都是非常明显的B2C分时租赁的业务模式。
在程浩看来共享经济 叫停,共享经济最起码应该是去盘活闲置资源,有偿与他人分享,从而提升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反观共享单车和充电宝却都是在人为制造新的资产和新的需求,其收取押金和使用费的方式,与我们去景点游园时,租电动车逛本质上并无区别。
什么商业模式才能称为共享经济?财经评论员刘艳认为,共享经济应具备三个特点:一是规模性。受众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能通过共同交换的事物,产生价值收获的过程。二是需求性。共享的事物是公众真正未满足的需求,才能产生使用共鸣。三是关联性。产业链延伸必须很长,与其他商业领域深度融合,从而保证核心竞争力,这也是实现盈利的价值前提。“很可惜,目前国内出现的这些‘共享经济’没有一个完全符合这三个特点。”
对于租赁经济和共享经济的区别,刘艳指出,租赁经济侧重轻资产,主要是为了获取租金,但共享经济侧重重资产,买卖双方、使用者之间是既独立的又相联系的,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她举例,共享经济在汽车、房屋等领域更容易成功,因为人们不会因临时出行而购买汽车或者房子。
资源浪费 借“共享”之名行“圈钱”之实
近日发布的《分享经济舆情大数据报告》显示,2017年分享经济发展迅猛,在出行、住宿、私厨、医疗、众包物流、服务众包、教育、知识付费、内容创业、股权众筹十大细分领域全面开花。
在共享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共享产品已被市场验证了其不合理性:共享马扎上线一天丢了一半,共享雨伞两个月丢了40万把。另一些共享产品则因为安全性、扰乱城市秩序等原因被监管部门叫停或限制:共享睡眠舱被叫停;共享遛娃车推出1天被清走;共享单车已被上海、杭州等城市不允许增加投放……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称,以“共享”为噱头发展出的各类产品,其实违背了共享概念的宗旨——强化使用权、弱化拥有权,非但没有释放闲置资源的价值,反而还可能造成更多的资源浪费。
刘艳直言,蜂拥进入共享经济领域的各类企业和个人很大部分是为了圈钱,或者通过收取押金获得大量资金,或者通过创造的共享经济故事来吸引投资。
此外,我国以滴滴、摩拜为代表的共享经济的收入来源主要靠投资,其盈利模式备受质疑。德国《经济周刊》曾指发文出,中国的共享单车是白痴经济,认为其虽然吸引了大量投资,但却不能盈利,前景堪忧。
对于共享经济的盈利模式,刘艳指出,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流才是生命力,比现金流更重要。她建议,企业应关注用户在使用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流,对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加强与其他商业领域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和信息的交互,除了产品使用费之外,挖掘多元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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