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召开“鼓励规范•共享共治——共享单车发展研讨会”
2017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起各方高度关注。8月9日下午,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组织召开“鼓励规范·共享共治——共享单车发展研讨会”。与会专家围绕《指导意见》的主要亮点、落地实施以及共享单车的经济社会影响、面临问题和对策建议等主题开展了深入研讨和交流。会议由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张新红主任主持。
会议第一环节,ofo副总裁向继贵介绍了企业发展情况及其对新出台的指导意见的看法。截止目前ofo共投放单车800万辆,日订单量超过2500万单,为全球7个国家170座城市的居民,提供了超过30亿次的出行服务。在行业整体进入精耕细作发展阶段的同时,ofo通过加强大数据、智能化、电子围栏等技术应用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向继贵表示,共享单车指导意见的发布令企业振奋、很受鼓舞,同时也希望地方政府在制定实施细则的时候也能体现出包容审慎的态度。
接下来,与会专家就共享单车发展及管理政策进行了深入分析和交流。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张柱庭教授认为,《指导意见》体现了刚性治理和柔性治理的结合,突出了多元主体参与、多元手段治理的社会共治,为我国解决其他问题提供了样板。在接下来的落地实施过程中,既不能“有权任性”,也不能“放任不管”,而是要以包容的态度去观察发展趋势。同时,《指导意见》略有遗憾之处在于“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将来如果可以实现共享电动自行车,将有利于从需求侧引导厂商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并促进用户的规范文明使用。
清华大学杨新苗副教授首先展示了荷兰自行车桥梁隧道、立体停车场等设施设备起到的良好效果,提出城市道路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市民绿色出行的需求,保证市民可以安全、连续、高效地骑行。同时他还是介绍了“电踏车(电动助力自行车)”的技术成果,提出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踏车可以作为居民中短途出行方式的良好补充,从而减少对燃油车的依赖,实现缓解拥堵和节能减排。
中国政法大学朱巍副教授指出,对比网约车和共享单车的管理政策,体现了政府从“希望直接管理司机和车辆”到“希望由平台管理骑车人和单车”的变化,主要原因在于权利与义务的划分以及社会责任承担方式的改变。共享单车作为分享经济的代表,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使用车辆时出现违法违规该由谁负责”将是法理学接下来要研究的课题。责任界定可以参照汉德公式(过失认定公式)的思想,但要考虑社会发展的进程,不能因噎废食。分享经济是素质经济,不仅需要企业和政府的引导,更需要民众的参与和自律。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周汉华研究员提出分享经济存在两种类型:一是提高个人闲置资源利用效率的轻资产模式;二是企业经营旗下资源的重资产模式。从法律角度来看,不同类型的主体关系、行为规范、运行体系、法律后果等一系列权利义务安排均有很大区别。交通出行是地方事务,坚持落实属地管理是大势所趋,但不能因为共享单车存在些许外部性就采取数量管制等计划手段;不能借口管理能力和信心不足而照搬照抄大城市的管理办法;更不能为了满足地方管理秩序的需要而不顾居民实际需求,采取“一刀切”的办法“一禁了之”。在此基础上,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法治刚性,切实推动落地实施;二是设立评价机制,切实加强监督考核;三是保护公众利益,切实方便群众生活。
世界资源研究所交通项目主任刘岱宗首先介绍了世界城市发展的大数据分析成果,提出城市繁荣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多样化的交通模式。自行车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利“武器”。在荷兰、丹麦、新加坡等发达国家,道路、停车等基础设施十分完备,甚至可以“骑到家门口”、“放在驳船上”;美国西雅图市于2017年7月推出了共享单车准许条例(Bicycle Share Permit Requirements),其中规范了禁止停放区域的详细负面清单;要求企业具备一定数量的服务车辆并为之缴纳履约保证金;规定了单位区域内的投放数量、频次、比例,以及维护清理故障车辆的时间等详细指标。这些细致、周到的落地实施办法值得国内有关地区参考借鉴。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邱泽奇教授认为,共享单车涉及企业、骑车人、政府三方利益关系,同时包含四方面问题:交通秩序关系、责任主体关系、收益分配关系和风险分配关系。交通秩序的整和及重新建构的背后,是城市发展理念和价值观的重塑。共享单车将最终服务于整个城市和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宇恒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王江燕认为共享单车的出现考验了政府的管理能力、企业的运作能力和公民的文明程度。除了适当的监管,政府还应改善骑行条件共享经济探讨,改进自行车交通基础设施。同时希望这项政策能够不断实施修正,给发展尚不成熟的产业留足自我完善的空间。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王浩研究员表示,作为《指导意见》的参与起草者,见证了该政策及时、快速出台的过程。政策中鼓励发展的态度取向促进了自行车回归城市,有助于公共交通形成更加合理的配置结构,更好实现有机、畅通运转;审慎包容的原则和引入多方共治的理念,也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德国政府合作机构交通项目主任孙胜阳认为共享单车在中国取得巨大成功的主要因素在于自行车骑行技能和移动支付技术的普及程度非常高。尽管共享单车的大量投放客观上占用了公共空间资源,但如果采取行政手段限制配额容易造成不公平竞争,所以不妨考虑采取经济手段对其进行合理引导。比如根据企业投放数量对其收取税金或管理费,所得经费专款专用,用于改善骑行道路和修建停放设施,从而促进共享单车与城市治理协调发展。
张新红主任在总结时指出,本次研讨会集合了政策制定者、专家、企业代表、研究机构的集体智慧,体现了共研共治的特点。探讨内容丰富,取得成效明显,达成以下共识:一是一致认为《指导意见》亮点突出,发展定位、监管理念、治理原则等部分值得肯定;二是共同呼吁完善方便骑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共享经济探讨,合理保障非机动车出行的路权和停车权;三是强调落实《指导意见》的属地管理措施不能跑偏,既需要把握好意见精神也需要结合好地方实际,防止出现“照搬照抄”或“一禁了之”的懒政行为,同时可以考虑设置缓冲期,适时开展政策评估与改进。
来自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分享经济研究中心相关研究人员以及企业、媒体代表3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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