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成功的原因,竟然是……
将马云在中国互联网经济浪潮中的成功简单归结为马云个人的创新精神和个人魅力,是有失偏颇的。对于堪称伟大中国经济转型中的互联网经济标杆性人物,我们必须立足于中国转轨经济体制这一特有的“时势”,探究其是如何造就出“英雄”的。
互联网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中国是一个转型中的发展中大国,互联网经济与中国国情的结合则重新赋予了样本的复杂性和独特性。探究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实践,并据此提炼升华到理论层面,就绕不开对马云及其开拓者们的研究。
研究马云的成功,要研究时势如何造英雄
很大程度上说,马云的成功,是中国经济长期或多或少“重制造、轻服务,重产能、轻消费,重国有、轻民营”发展逻辑的结果。“马云们”一手缔造的互联网经济世界,在最初意义上是对线下经济的补充。
客观而言,互联网经济让人们的交易变得更加快捷,个性的需求也被更好地满足,但要注意的是,人们并没有从互联网经济发展中得到更多的自由,焦虑、淡漠、投机等多种负面能量却被不断地释放出来。这是因为,虽然中国的互联网经济以倒逼方式推动线下经济体制的创新,但也驱动了一股蚕食线下体制“租金”的浪潮,不利于线上线下经济一体化联动发展,也不利于对互联网经济持续发展意义的真正创新。因此,中国互联网经济能否达到引领经济转型之功效,并不完全在于ICT技术的先进程度,而在于“马云们”能否超越商业技巧的创新水平;不完全在于国家推出“互联网+”的政策激励力量,而在于政府容忍线上挤压线下以及加强线上线下互动的体制包容度;不完全在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分散实验水平,而在于线上用户的集体自律和道德觉醒。
研究马云现象,虽然要重视马云的成功,但更应看重马云成功背后的中国原素,以及互联网对传统商业模式如何进行改造的现象。那种将马云在中国互联网经济浪潮中的成功简单归结为马云个人的创新精神和个人魅力,是有失偏颇的。对于堪称伟大中国经济转型中的互联网经济标杆人物,我们必须立足于中国转轨经济体制这一特有的“时势”,探究其是如何造就出“英雄”的。
互联网经济不只是虚拟空间,而是达成资源配置的新制度形态
基于上述理解,应当聚焦的问题至少包括这几个方面:互联网的服务创新对传统经济运行方式、运行机理和经济规则重新改造乃至撼动和颠覆的现象,关注与思考中国当下互联网经济发展乱象的根源。这些现象的升华思考,是对中国“互联网+”的经济学延伸解读,也是以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移动为基础特征的数据时代经济学理论构思。从经济学视角看,传统经济学的竞争内涵隐喻地体现了“三个性质”,即产品的同质性、空间的同一性、时间的即时性。这“三性”是工业化时代生产特征(创新速度慢)和消费特征(面对面消费)的市场经济性质的推论,却与互联网经济不相匹配。互联网经济的竞争可以作为达成共享的条件,并且更加突出了时间序列上的代际竞争性质。
研究马云现象,在理念上要突破把互联网仅仅理解为一种新型技术手段的观点:要在形式上将互联网视为虚拟空间的运行秩序,但在本质上则视为一种达成资源配置的制度形态。在这里,互联网通过广域的以人为中心的连接方式,全面改变了人们赖以存在的商业环境,重塑了经济主体分散信息传递的渠道与模式,特别是交互信息的产生及其作用机理的发生,这从根本上塑造了一种不同于工业经济时代的理论内核。在这里,交互信息是一种信息迭代后产生的信息集合,是买卖双方集合在每一次交易中形成并多次迭代后的数据集合体系。一旦引入了交互信息这一核心概念,就会对传统经济学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供求关系、竞争机制形成强烈冲击,转而形成互联网经济中的供求一体、共享经济、信息均衡机制。当然,这些机制的产生并非是对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的替代,而是让经济学分析变成了多层次的问题。此时,互联网经济首先关心消费如何发生的问题,而不是传统经济学中消费量是多少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经济首先强调交互信息(信誉评价、信息累积)在交易达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却不是价格,而交互信息在网络经济中则是由以往发生的、真实的历史交互信息决定的。
研究马云现象,在具体内容上绕不开几个方面:
第一,线上经济与线下经济的关系。
互联网经济繁荣并不是以实体经济衰落为代价的,中国实体经济质量不高、线下服务体验差、商品价格不透明、营销环节繁冗等诸多问题都造成了线下经济发展的畸形,互联网经济的到来迎合了人们的这种要求。然而与此同时,中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也正在陷入误区,其中尤其以野蛮式增长表现最为典型。中国互联网经济最终要回归以线上用户和线下制造业为中心的轨道,脱离线下制造业的互联网模式创新注定没有前途,而离开依赖用户、维系用户的互联网经济也不会走远。
此外,应该看到,互联网经济交易规模快速扩张的背后,并没有带来交互信息质量的同步优化,虚假的历史信息以及扭曲的虚假信息的积累(人情点赞、返现点赞、产业点赞)不断增加。还要注意的是共享经济对供求关系,互联网经济中交互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是维持其有效运行的极其重要的核心枢纽,“他人评论和消费量是自我消费感知”成为溢价或溢量的前提。对生产者而言,因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价值逐渐低于消费者在使用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交互信息的体验价值。此种情形下,劣质交互信息的累积日益成为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致命伤害点。
第二,互联网所有制经济运行方式,比如,是否要完全依靠私人平台商去运营?
互联网经济创设了以“平台免费使用权+应用收费”为基础的互联网所有制经济运行方式。这种所有制内含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生共创共赢共享的经济伦理法则,但是,要达成这种目标,需要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解决用户理性与平台理性、平台理性与互联网经济理性的矛盾。因此,如同公有制和私有制一样,互联网的所有制并非是毫无瑕疵的,其在交互信息上的私权公用特征蕴含了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互联网所有制如果完全依靠私人平台商去运营,是否能够破除“过分趋利”的经济动物本性?是否能够破除以广告搜索为致胜法则的资本魔力与诚信经营的对立,并在更大程度上达成私权公用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效果呢?恐怕要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凝练企业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但这也是维系互联网所有制有效运行的最为重要的保障条件之一。
仔细思考互联网经济时代产业升级的新方向和新目标,可以提出四大战略内核:
一是线上介质升级的技术提升战略。这里的线上介质,包括互联网的展示水平、表现能力、便捷化程度等,发展互联网经济首先要把以介质升级为目标的技术开发作为基础战略来抓。
二是块状服务内容提升的选择权战略。块状服务特指互联网经济功能平台,核心是用户选择权价值。政府要促进平台之间的竞争,打破任何以具有控制消费者为目的的经济行为。要注意外资与内资平台的关系,在战略上把内资平台做大做强作为重点。
三是产业架构创新的基础保障战略。制订该战略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互联网经济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核心目标是净化互联网经济营商环境,重点是要培育并提高仲裁、搜索、诚信三个基点,构筑起“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过滤屏障。
四是互联网经济标准再造的大数据控制战略。重点包括三大战略储备,即立足(国家、行业和个人)三大数据库建立国家级数据银行共享经济对供求关系,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统一的物资间通信标准,加快中国互联网经济标准的国际化。
值得提出警醒的一点是,互联网经济伦理秩序的失序和建构。马云多次场合中标榜和设想的互联网经济伦理秩序,将可能遭遇现实无情打击,甚至有被实践放大的可能。要看到,在浮躁功利、制度缺失、文化失信的驱动下,互联网经济既可以让现实变得更加美好,也会带来更为颠覆的创伤与破坏。因此,要建构出有效的互联网经济伦理秩序,必须依托在政府和社群治理基础之上,有效兼容法制与制度约束和情感与利益诉求的关系。同时,还要加强互联网经济安全控制,在战略规划上做好公共云与私有云、内资与外资、国家垄断领域与竞争领域、技术与操作、数据与情报等方面的分类管理。
对马云现象的研究,不应只是停留于企业成长简史、名人采访心得、商业模式实践、网络精准营销、大数据信息管理等热门话题的研究,还可以做成标准的经济学学理探究,聚焦中国互联网经济问题,尝试构建的中国特色的互联网经济理论架构。
(作者为上海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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