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美容院培训15天就上岗 让客户眼睛永久受损
爱美之心 人皆有之,现如今,去做美容整形的女孩子,也算较为常见了,可是每次听到有人去做美容整形。
法小微其实都想弱弱的问一句:亲,你知道给你做整形的人是什么人吗?实力强吗?
给你做整形的医生说不定真的是一个“菜鸟”
这不,毕业于我市某职业院校文秘专业的刘某共享美容院培训,在进行了短短15天时间的培训之后,就开起了美容院,给人注射玻尿酸做微整形等。
在法小微看来,刘某这样的水平,还敢给人去做医疗美容,不出事是偶然共享美容院培训,出事是必然
今年4月1号的时候,刘某就在给顾客喻女士打玻尿酸的时候,因为操作失误,把对方的一只眼睛给整成了永久性功能损伤,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评定为十级伤残。
2016年,喻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某,随后,喻女士在刘某经营的无名美容院内注射了瘦脸针和玻尿酸。今年1月,喻女士又花了2400元钱,从喻某手里买了三种全是韩文标识的美容药品使用。后经调查,这些美容药品全部是假药。
今年4月1号凌晨,刘某在喻女士的要求下,为其注射玻尿酸,结果因为操作失误,药物打到了血管里。
眼睛出现不适以后,喻女士先后在多家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左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眼动神经麻痹,属于不可逆转损伤。随后,喻女士将情况反映至市卫计委。
经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喻女士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评定为十级伤残。考虑到刘某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卫计部门在今年5月份将该案移交至芦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进行处理。
芦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周永华介绍,经过调查,刘某无行医资质,也没有医疗机构经营许可证。而且她的行为已经造成受害人喻女士右眼永久性功能损伤,已经构成了刑事立案标准。
今年9月,民警将刘某抓获,她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非法行医和销售假药,刘某目前已经被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民警也提醒市民,做美容、微整形等,最好去正规医疗机构。同时,购买进口化妆品时,要留意其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识以及批准文号。
(法制民生频道 记者 张长江 龙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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