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重视无障碍设施的意义和价值
对于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群体,无障碍设施是出行便利的重要保证。根据中消协与中残联发布的《2017年百城无障碍设施调查体验报告》,全国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扶手普及率已超50%,但在整体层面上,无障碍设施满意度仍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其中,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缺失较为严重,地区间、行业间发展不平衡情况较为突出。根据实地体验和调查,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仅为40%,而大众感知比例仅有37%。
无障碍设施是指在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居住区等使用场景中,为方便残疾人通行和使用而设置的专门设施,如城市道路满足坐轮椅者、拄拐杖者通行和方便视力残疾者通行,建筑物考虑出入口、地面、电梯、扶手、厕所、房间、柜台各方面的便利度。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保障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必要条件,也关系城市形象。面对众多残疾人和众多妇女儿童等社会群体的需求,我国相继颁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规,切实保障了群体需要。与此同时,仍有不少问题摆在眼前,比如设施普及率低,出行依然有困难;既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多存在不好用、不友好的局限,也容易被非法占用;某些无障碍设施甚至忽略了人群的真正需求共享经济障碍,从来没有被用过……种种问题表明,无障碍设施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总结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题,有几方面值得探讨。一则,尽管国家规定要有这方面考虑,并出台详尽的技术规范,但一些工作仍存在“表面化”嫌疑,可能是在制度执行力上有偏差。比如共享经济障碍,我国工程验收的主体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只管建设,后续则无人问津,而诸如美国,民间团体和市民担起了持续检验的责任,一旦遇到问题就可以投诉,被投诉部门就会受到罚款处理。其二,很多无障碍设计不考虑群体需求,甚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现象,原因在于它也是一笔成本账,要考虑资金投入产出比。对此,国外的一些解决措施是制定奖励措施,采用补助金、减免税、低利融资等办法促进无障碍建设。同时,还应该引入“通用设计”原则,具体而言,是在一般性设施的基础上“做加法”,囊括进特殊人群的需求,从而扩大可以使用它的人群范围和频率,最终达到降低人均成本的目的。
很多人认为,无障碍设施仅仅关乎政府部门和特定群体,习惯用一种事不关己的视角和心态来看待它,在建设过程中倾向于特殊设施的叠加,在使用过程中要么另眼相看,要么有意无意地忽视。这是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受益的不仅仅是残疾人、老年人、婴幼儿和孕妇,还包括社会中的每个人。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玛扎·泰莱莎曾说:“爱的反义词不是憎恨,而是忽视”,指的就是一种普遍性的社会关切。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无障碍方面做得较好,无非是较为彻底贯彻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比如在公交车上,尽量设置不同高度的扶手、不同功能的座椅,在人行道上,内嵌电子芯片,一旦有特定人群接近,可以触发提醒机制,进行规范性引导。甚至,在互联网越加发达的当下,那些具有人文关怀的企业和个人,也在致力于让信息交流和沟通变得没有障碍,这种“一个都不能少”的心态,才是真正地关心“用户体验”,关注到了每个人的价值。
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应该从具体实事抓起,时刻关注特殊群体的呼声,及时响应他们的需求,真正推动无障碍设施从无到有,从有到好。
(责编:董俊彤(实习生)、黄策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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