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返利是共享经济的体现吗?
消费返利是共享经济的体现吗?
一般看到这种形式的标题,就可以知道笔者的观点是消费返利不是共享经济的体现。
消费返利的定义是国家共享经济 返利,消费者在商家那里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商家返还一定折扣的价格。简单地看,这是增加了手续,这么说来,还不如直接按照商品打折的价格支付就行了。消费返利,更多是出现在电商平台中,消费者在平台消费后,商家要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给平台,然后平台将从商家收集起来的金额,返还一定比例给消费者。
关于共享经济,国家发改委八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发改高技[2017]1245号)这份文件没有直接给出定义,但作了如下的描述:“分享经济在现阶段主要表现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经济形态”。
这句话有以下几个重点:一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二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优化配置分散资源,三是提高利用效率。可以认为,共享经济的手段是网络信息技术,过程是将分散资源配置到有需要的人,最终目的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在理论界,有学者总结了共享经济的三个特征:以互联网平台作为组织中心,以信息利用作为核心控制手段,以个体直接交易作为表现形式。这三个特征与政府部门出台的意见具有契合性。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平台能够提供不同供给与需求之信息,撮合个体之间的交易。
好了,前面简单介绍了消费返利的定义和共享经济的特征。要解决消费返利是不是体现共享经济的问题了。很明显,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如果说消费返利体现共享经济,那大概是因为片面了理解“共享经济”了。平台将从商家收起来的手续费形成“资金池”,按照一定比例返还一部分给消费者,“大家有钱一起分”,这从文义上的确属于“共享”。通俗地说,“资金池”是一块蛋糕,消费者一起吃,何乐而不为。
但是,这样的理解如果是成立的话,那么显然是不符合理论界和政府部门文件对共享经济的界定。消费返利关注的是“消费”和“返利”,我在平台花了多少钱,以及我又可以从平台上得到多少钱;但是,共享经济关注的是,我是怎么样找到不认识的陌生人为我提供服务,花多少钱、价格是否便宜一些是交易成本问题,至于拿回来多少钱,从来都不是共享经济所关心的问题。
也许,消费返利可以说,消费返利是共享经济的升级版,正是有了将不同消费者聚集在一起的平台作为第一步,平台大方让渡一部分自己从商家那里收取的合法所得给消费者,这是第二步。这岂不是有更大的优势、甚至是利国利民?
其实,所谓的升级版这个词本身,就已经说明了消费返利不是共享经济的体现了?用一个类比更加清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你还能够说青是蓝的体现吗?
最后,我对共享经济的理解,都是以政府部门出台的文件以及发表在法学核心期刊上的文章为依据。在本文发出来以后,会有两种情况:一方面,有人会认为我怎么将消费返利与共享经济联系在一起国家共享经济 返利,这是因为消费返利、共享经济成为了传销的幌子,尽管我做过传销犯罪案件的辩护,这些概念无疑于辩护,但也想澄清一些基本的概念;另一方面,难免有人说我不懂消费返利的优势、不懂共享经济,我很乐意听取不同的有理有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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