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不能没有伦理之维
一
经济学的伦理之维意谓经济学内在地包括伦理性内容,是经济学的内生变量,斩断伦理之维的经济学与真实的经济活动之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关系。这么说的原因很简单,作为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活动具有伦理之维。农民种地、工人做工和商人售卖具有经济意义,为他人提供衣食住行等服务的伦理意义也明显可见。美国军火商是企业,商业行为是客观基础,但它有时左右美国政局走向和国家层面的军事行动,遭殃国家的平民百姓死伤和流离失所是结果之一,其非人道的伦理意义不言自明。赌场供人娱乐,以商业公司形式运行,解决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和向官府纳税表明,其经济意义是客观事实。事实的另一面是消极的伦理意义,嗜赌者钱财输光,衣食无着,甚至家破人亡。这些例证告诉我们,经济活动确实具有伦理之维。研究经济活动的经济学顾涉这样的事实,使其成为自身的内生变量,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从经济学自身说,伦理之维同样是无法割舍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以西方主流经济学的逻辑前提——人性自私论——为例证说明问题。在提法层面,人性自私论在西方主流经济学历史中有一个演化过程。亚当·斯密经济学中人性自私论的原生态提法是“利己心”,后来这一提法变为经济人,再到后来变为理性经济人,最后固定下来的提法是有限理性经济人。提法的变化只是外在形式变化,精神实质始终未变,套用亚当·斯密的说法,经由互通有无逐利是“交易的通义”([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13—14页)。作为逻辑前提的人性自私论是全称性提法。既然如此,如下问题会把西方主流经济学家逼入窘境:在经济学理论中,经济学家的自私本性是否会显示存在并发挥作用?如果经济学家认为自己的经济学理论是科学,且是像自然科学一样的硬科学——确实有经济学家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就如此地标榜——那就是说,经济学家在研究经济活动和构筑经济学理论时,自己的自私本性不存在且不发挥作用。如果情况真的如此当然是好事,问题在于,作为经济学家的人在研究经济活动和构筑经济学理论时与自己的本性相分离,此时的经济学家还是人吗?这样的究问显得不客气,但理论逻辑的演化轨迹就是如此。如果经济学家承认自己的自私本性在研究经济活动和构筑经济学理论过程中客观存在并发挥作用,那么,认为自己的经济学理论是硬科学的主张就失去了科学之所以为科学的客观根据。这同样是逻辑死结。西方主流经济学中两种逻辑死结的客观存在促使我们得出结论。其一,西方主流经济学决非像有人主张的那样是自然科学意义的硬科学,而是其中包含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容,这种内容的重要方面是伦理之维。其二,在一般意义上,任何经济学皆然,带有伦理之维是宿命,区别只表现于具体内容不一样。其三,经济学的伦理之维根植于经济学家的人之本性,无法割舍。
二
无论多么自然而然的事情也会有一反常态的情况出现。左右当代世界经济思维的西方主流经济学是典型例证,其演化历史表现为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拼命追逐自然科学意义的科学,另一方面是在斩断经济学伦理之维的道路上狂奔。二者之间相互助推,最终结果是经济学成为貌似自然科学意义的硬科学,其伦理之维的内容一再被清除。
亚当·斯密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奠基人,其代表作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部著作中渊博宏阔的理论体系令人叹服,其中的伦理性论说使经济活动的伦理性内容跃然纸上。在讲到资本家时他说:“我国商人和制造者,对于高工资提高物价、从而减少国内外销路的恶果,大发牢骚;但对于高利润的恶果,他们却只字不谈。关于由自己得利而产生的恶果,他们保持沉默。他们只对由他人得利而产生的恶果,大喊大叫。”(同上,第91页)亚当·斯密短短几句话就把资本家经营活动中狡诈的一面鲜活地刻画出来。在讲到劳动者时他说:“下层阶级生活状况的改善,是对社会有利呢,或是对社会不利呢?一看就知道,这问题的答案极为明显。各种佣人、劳动者和职工,在任何大政治社会中,都占最大部分。社会最大部分成员境遇的改善,决不能视为对社会全体不利。有大部分成员陷于贫困悲惨状态的社会,决不能说是繁荣幸福的社会。而且,供社会全体以衣食住的人,在自身劳动生产物中,分享一部分,使自己得到过得去的衣食住条件,才算是公正。”(同上,第72页)人道主义性质的伦理思维使亚当·斯密以争辩语气为劳动者伸张正义,“繁荣幸福”社会的判断标准不是资本的高歌猛进和贫富两极分化,而是劳动者“生活状况的改善”,这才是“公正”的本然之意。
在西方主流经济学后来的演进历史中,亚当·斯密的地位无人能代替,其经济自由主义的经济哲学主张更是被奉为正宗正统,但在与经济活动现实相结合的意义上则是情势大变,集中表现于三个方面。一是专注于为资本家辩护,亚当·斯密经济学理论体系中以人民为主体的伦理立场被抛弃;二是高调宣称经济学是科学;三是明确主张要清除经济学的伦理之维,把科学与伦理对立起来。在这一点上,被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唯一设置专节批判的西尼尔是典型例证。此人是牛津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曼彻斯特资本家的朋友,同时是官方经济政策听证会上作为专家出场的常客。他在1836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大纲》中说,经济学家“所从事的是科学”,“他就像个陪审员一样,必须如实地根据证据发表意见,既不容许同情贫困,也不容许嫉视富裕或贪婪,既不容许崇拜现有制度,也不容许憎恶现有的弊害,既不容许酷爱虚名,投合时好,也不容许标新立异或固执不变,以致使他不敢明白地说出他所相信的事实,或者是不敢根据这些事实提出在他看来是合理的结论”([英]西尼尔:《政治经济学大纲》,蔡受百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2页)。西尼尔六个“不容许”的禁令约束自然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或许有些道理,如果用它们约束研究经济活动的经济学家,我们只能说,西尼尔为了经济学的科学性追求而痴想过度,以至于提出的标准无人能达到,包括他自己。例如,他的经济学的伦理之维在如下话语中暴露出来:“经济学家把地主、资本家和劳动者说成是成果的共享者的那种通常说法,只是出于杜撰。差不多一切所生产的,首先是资本家的所有物。”(同上,第145页)真实心迹的表露让资本家心存感激。
对于西方主流经济学而言,19世纪70年代早期是特别关键的几年。这时产生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运动,三个奠基性人物是代表: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法国的瓦尔拉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核心主张有三。一是彻底抛弃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劳动价值论,代之以个体主观感受为基础的效用价值论。理论基础改变产生的伦理结果之一是经济学中基于劳动价值论而来的伦理之维被彻底斩断。二是效率第一主义占据主导地位,具体表现形式是厂商的效率和消费者的效用支配一切,成为最高标准。三是更高调、实际是更极端地声张经济学的科学性质。我们以英国的杰文斯为例证说明问题。他的代表作是《政治经济学理论》,其中三个方面的情况印证了笔者所言。第一,经济学成为科学理论体系的唯一希望是彻底清除李嘉图经济学的影响,特别是其中的劳动价值论。第二,在经济学学科性质认知方面,经济学是快乐与痛苦计算的微积分学,经济学在事实上是数学的科学,是自利心与效用的力学,一切科学的经济学家皆须是数理的经济学家。第三,他在讲到劳动效率和劳动态度问题时说,“劣种人例如黑人,则更不思有财产,更嫌恶劳动;所以他的努力很快就会停止”([英]斯坦利·杰文斯:《政治经济学理论》,郭大力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3、2、7—8、10、141页)。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原生态形式显得粗糙甚至粗鄙,如把研究实际经济活动的经济学仅视作是快乐与痛苦计算的数学,所以马克思称其为庸俗经济学。另外,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表露作者心迹时非常直率,例如杰文斯赤裸裸的种族主义认知。亚当·斯密意义的经济学伦理之维呢?我们再也见不到任何踪迹。
三
虽然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原生态理论形式粗糙鄙陋,但我们不能小看它,其核心主张成为现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母胎,如下几个方面的情况可为证据。第一,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中的效用价值论成为现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源自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论被彻底抛弃。第二,效率第一主义被具体化和极端化,为了效率,把污染环境作为厂商的权利加以论证。例如,因提出效率第一主义的产权理论而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科思在著名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说,“如果我们假定污染的有害后果是鱼类的死亡,要决定的问题是,鱼类损失的价值究竟大于还是小于可能污染河流的产品的价值”。
人们因企业造成河流污染必须加以制止的观点“是错误的”。真正的问题是:污染的“权利也是生产要素”。(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第二版)上卷,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年版,第3、2、39页)第三,把经济学的科学性质推向极端,不顾及明显的自相矛盾,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是典型例证。他认为,实证经济学是客观科学,其客观性与任何一门自然科学完全相同,因此,经济学中不存在价值判断。有意思的是他对后者的论证:“进一步说,经济学家并不仅仅是经济学家,他们也是人,因此,他们自己的价值观无疑会影响他们的经济学。‘不受价值观影响的’(wert-frei)经济学只是一种理想,同大多数理想一样,它常常在危机时刻受到尊崇。经济学家的价值判断无疑会影响他所从事的研究课题,也许还会时常影响他所得出的结论。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那样,他的结论又反作用于他的价值判断。’”“但是,这并不改变这样一种基本观点:原则上,经济学中并不存在价值判断。”([美]米尔顿·弗里德曼:《弗里德曼文萃》(上册),胡雪峰武玉宁译,胡雪峰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3、4页)如此自相矛盾的表述出于同一个人,实在令人吃惊。第四,现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中已不见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内含的种族主义毒素,另一种毒素又开始兴风作浪,即用愚昧的神化教育坑害学生。
例如,美国经济学家曼昆的《经济学原理》教科书在当代美国和中国都非常流行。这部教科书开篇便不讲任何理由地把所谓的十大经济学原理砸向学生。为什么说是经济学原理?在什么情况下是经济学原理?没有给出任何解释,这是十足的基督教神学做派。书中讲到“市场效率”问题时,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上帝”闪亮出场:“为了评价市场结果,我们在分析中引入一个新的、假设的角色,称之为仁慈的社会计划者。仁慈的社会计划者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意愿良好的独裁者。这个计划者想使社会上每个人的经济福利最大化。”([美]曼昆:《经济学原理》上册,梁小民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0页)在曼昆表述出来的内容中,市场的三个特质刺人眼球,其一是“仁慈”;其二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其三是能使“每个人的经济福利最大化”。传递给学生的是这样的信息,市场是经济活动中的上帝共享经济的经济伦理学,它能包办一切,实际经济活动和经济学理论的伦理之维皆无存在理由,只要信仰市场便可万事大吉。高调主张科学的西方主流经济学竟变成了市场“神学”,真是让人无法想象。
隐藏于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中的“神学”无法让所有人信服,有良知的经济学家愤而反抗是必然结局。两个例证就能说明问题。剑桥大学的琼·罗宾逊夫人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倾向和女性身份而与第一届诺贝尔经济学奖失之交臂,但其经济学的良知让人佩服。她针对经济学理论中神学独断论性质的科学主张说出了如下平实且优雅的话语:“不管怎样,所有的经济学家照样都是人,所以并不能使自己摆脱人的思维习惯。他们的思想体系充满了道德情感。那些久居芝兰之室闻惯了芬香之气的人,已经失去了判断芬香的能力。”([英]琼·罗宾逊:《经济哲学》,安佳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67页)优雅的话语中存在强劲有力的理论逻辑。另一个例证是阿玛蒂亚·森。他被赞誉为“经济学的良心”,因研究贫困和饥荒等欠发达问题成就卓著于1998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阿玛蒂亚·森经济学成就的取得与关注和再现经济活动的伦理之维有直接关系。在经济学学科性质的伦理之维层面,阿玛蒂亚·森的认知比琼·罗宾逊夫人的认知更进一步共享经济的经济伦理学,高调主张伦理学应在经济学中占有一席之地,经济学的伦理之维“贫困化”是不正常现象。(阿玛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2、13页)
有良知的经济学家的愤而反抗难能可贵,但西方主流经济学在经济学领域中“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地位仍稳如泰山。为了改变这种一家通吃的局面,新世纪初曾兴起国际性的反西方主流经济学运动(贾根良、徐尚等:《“经济学改革国际运动”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7页),可惜的是仍无济于事。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如何让经济活动和经济学理论的伦理之维显现出来并以理论体系形式表示存在?如何让经济学理论内含伦理之维因而成为经济活动智慧的结晶?这是需要经年累月研究才能解决的问题。琼·罗宾逊夫人和阿玛蒂亚·森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感受到了问题的客观存在并发表了相应看法,但感受和看法只是自身而非学术范式意义的理论体系,后者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
四
近期,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徐大建教授的《西方经济伦理思想史——经济伦理的内涵与社会文明的演进》一书。宏阔的理论视野、准确的研究对象定位、思路清晰的问题链、逻辑严谨的分析论证和中肯且特点明显的个人性见解,让笔者眼前一亮。皇皇65万多字的巨著是徐大建教授积15年之功潜心研究的结果,一举填补了国内外经济伦理学研究领域缺失多学科知识融贯为一、史论结合、问题导向和理论体系相对完整之著作的空白,标志经济伦理学理论体系的正式诞生,经济学伦理之维“贫困化”(阿玛蒂亚·森语)的危机得到缓解。
该书值得表彰的特点至少有五。第一,宏阔的理论视野。研究经济活动的学科有许多,它们如何看待和处理经济活动的伦理之维问题?如何把它们的相通之处综合起来以便形成经济伦理学的理论视野?徐大建教授顾涉的学科有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等诸多学科。这些学科中的经济伦理问题各有特点,不同时代和不同个人表现不同,徐大建教授恰到好处地处理这些问题,使经济伦理学作为边缘性交叉性学科的特点被凸显出来。
第二,研究对象的准确定位。经济活动具有多重性质,以各不相同的性质为研究对象,形成了不同的社会科学学科。经济学研究经济活动中现有条件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关系问题,主要是经济效率问题,虽然不能只是效率问题。政治学研究经济活动对社会整体稳定和谐的影响问题,主要是稳定问题。社会学研究经济活动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主要是经济活动与其他社会生活领域的关系问题。历史学研究经济活动的社会历史变迁及其规律,主要是经济活动方式变迁及其社会历史性作用问题。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徐大建教授告诉我们,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活动中的伦理问题,主要是经济活动中效率与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问题。(《西方经济伦理思想史》,第16页)
第三,思路清晰的问题链。一个学科确立的第二个前提条件是拥有相对独立的问题链,提出和回答问题的过程是一个学科逐步建立的过程。徐大建教授为经济伦理学确立的问题链是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核心问题即经济效率与公平正义的关系问题(同上,第11、14页);第二个层次是基本问题,这样的问题有三:经济活动的目的选择问题、经济领域中的道德规范与利益分配问题,社会经济发展与道德法律传统的关系问题(同上,第2/545、4/575、6/603页);第三个层次是相关问题即经济伦理学与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描述伦理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同上,第19及其以后各页)。相对完整的问题链的作用有目共睹,其一是聚焦经济伦理问题本身并彰显其层次性;其二是表明经济伦理学与其他伦理学内容之间既区别又联系的辩证关系;其三是经济伦理学在问题域层面与其他学科本质性地区别开来。
第四,逻辑严谨的分析论证。提出问题需要创造性感悟,回答问题则是理论逻辑的运演功夫。徐大建教授有长期从事分析哲学研究和教学的经历,曾访学英国专攻分析哲学,其理论逻辑分析的深厚功力在写作过程中显现出来,特别突出者是对概念语义及其历史演化的分析,如对经济人、公平正义和进化等概念的精细分析。(同上,第548-549、577、493页)
第五,中肯且特点明显的个人性见解。徐书是但不仅仅是“史”书,其中也包括“论”,恰如徐大建教授自己所说:“本书力图对国内外比较欠缺的西方经济伦理思想史作一个简要的但也是较为系统的梳理、分析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经济伦理问题提出了一些浅见。”(同上,第13-14页)这里的“浅见”有两种,一是宏观层面经济伦理学理论体系如何建构的“浅见”,二是微观层面关涉具体学术观点的“浅见”。就前者说,研究对象论和问题链之论可为证据。就后者说,徐大建教授的“浅见”较为集中地展叙于各章最后一部分“简要的评论”之中。相信读者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浅见”中会发现许多思想闪光之处,定会受到经济伦理学智慧的启发。
徐大建教授在是书《后记》中说:“本书的完成和出版,标志着笔者学术生涯的终结。”(同上,第639页)在我看来,为了使这部开创性奠基性著作更加完善无缺,徐大建教授的学术生涯不能“终结”,因为还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做。第一,是书中的第一、二两篇中有相应时期社会历史变迁及基本情况的介绍,思路清晰,要点齐全,这对读者理解相应时期的经济伦理思想十分必要。但是,第三、四篇则没有这样的内容,再版时补上这部分内容既必要又重要。第二,书中没有专门叙论凯恩斯经济伦理思想的章节。西方经济伦理思想史的理论逻辑少了凯恩斯经济伦理思想环节便不完整。其经济伦理思想应占有与科斯、哈耶克和阿玛蒂亚·森经济伦理思想同等重要的地位。第三,亚当·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尚有在现有内容基础上继续深挖和拓展的理论逻辑空间,如劳动者主体地位的经济伦理内涵,又如基本解决了两千多年哲学史中争论不休但无解的利己与利他辩证关系问题的重要意义。第四,书后应加上索引,包括重要概念、书名和人名,以便于读者的延展性阅读和查证。对一个70岁的老人来说,四项工作的完成是不小的负担,但我深信徐大建教授会量力而为,使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出现在新版《西方经济伦理思想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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