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民法院提醒:医美产品有风险 爱美人士需谨慎
敦煌市人民法院提醒:医美产品有风险 爱美人士需谨慎
每日甘肃网11月22日讯据酒泉日报报道近年来,医美之风盛行,但因医美问题产生的纠纷也时有发生。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因医美护理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4月,33岁的李女士经熟人介绍,到张某的私人美容院花费近万元进行身体护理,同时购买美容院美体产品使用,并对美体效果满怀憧憬。半月后,李女士发现身体出现大面积红斑,后立刻前往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接触类产品过敏,在就诊期间一直服用抗过敏药物。拿到医院诊断结果后,李女士立即停止对所购买美体产品剩余货款的支付,认为其过敏系美容院售卖的产品导致。
经治疗,李女士皮肤恢复正常,其间耗时耗力,还花去不少医药费。张某多次催要剩余货款无果,故将李女士诉至法院。李女士拒绝给付货款,同时要求张某赔偿误工费、后期治疗费。
经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服务合同关系一经成立,该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张某为李女士提供了产品及相应的美容美体服务,张某要求李女士给付剩余费用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李女士当庭辩解张某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过高。因张某向李女士提供的产品包含服务费,根据法律规定及日常消费习惯,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双方达成消费意向后才实施交易行为,且李女士在收费明细、价格单上签字,视为对费用的认可。李女士主张的其使用张某美容院提供的产品后产生不适造成损害后果,无证据证实,故不予采信。经法院判决共享美容院合同模式,李女士给付张某护理等费用7880元。
(王冬琴)
【法官说法】据本案主审法官韩秀娟介绍,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美的向往变得越来越容易实现,很多人纷纷走进医疗美容机构尝试改变自己的容颜和形体,而因此产生的纠纷也频发。希望大家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充分了解医美及购买使用产品的内容和潜在的风险等,对美容效果抱有合理期待。商家及顾客都应做好医美服务合同、收据等的留存工作共享美容院合同模式,一旦发生侵权、合同等纠纷,双方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