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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平台经济:畅通云端生态 共享数字红利

wxianyue3年前 (2021-09-08)共享经济788

“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了“数字生活”,同时首次将“数字经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数字家庭”“数字社区”“数字出行”“实体商业数字化”等都将在“十四五”期间加速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更加紧密,数字生活有望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特征。

可以预见,“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迈入数字化时代,实体经济都将数字化,社会经济也将以平台经济形式大发展。推动平台经济更好走在规范健康发展轨道上,将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提高我国数字经济的整体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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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顶层设计 聚焦平台经济

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共享经济平台的经营发展,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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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平台经济蓬勃发展。平台经济是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是经济发展新动能,是数字经济新范式,对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共享经济平台的经营发展,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平台经济能否健康平稳、持续发展,取决于市场主体能否自觉遵循平台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能否遵守市场经济的法律规矩,让平台经济在法治轨道中健康茁壮成长。从顶层设计方面,如何确保平台经济更好赋能产业、激活创新,让更多人共享数字红利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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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组合拳: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铺路

从2015年11月京东称阿里巴巴胁迫商家“二选一”并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到2020年9月爱库存发出《关于抵制唯品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声明》,并针对唯品会强迫商家“二选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提交实名举报,类似的平台争端于每年都不绝于耳。可以说在互联网领域,“垄断”行为不是一个新现象。

某机构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26日监测数据来看,共监测到有关电商平台“二选一”舆情信息逾108.5万条。其中,涉及“二选一”具体事件的近40万条,占比达36.69%;涉及“二选一”政策法规的近31.1条,占比达28.64%;涉及“二选一”观点探讨的近19.5万条,占比达17.96%,说明“二选一”在2020年具体案例涉及更多,且监管和舆论也都更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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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互联网平台蓬勃发展一方面在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改善人们消费体验、带动周边产业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巨大作用,我国互联网平台在早期享受着弱监管“福利”的同时,也在衣、食、住、行以及文化娱乐等方面带给国人显著的生活便利和消费体验,促进了经济发展。然而从目前平台经济的特征来看,中国头部互联网公司垄断倾向较为明显,而形成垄断后,平台经济的注意力更多地停留在市场的扩展和应用层面,这必然会造成基础技术创新动力的下降。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有必要对此加以引导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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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字节等涉反垄断均被罚50万元

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依法对互联网领域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共计对十二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披露,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收购猿辅导股权案、京东子公司收购五星电器股权案、美团子公司收购望家欢集团股权案、百度收购小鱼集团股权案、苏宁收购博泰悦臻股权案、好未来收购哒哒教育股权案、滴滴与软银股份设立合营企业案、字节跳动子公司与上海东方报业设立合营企业案、北京牛卡福收购河北宝兑通、成都美更美收购望家欢股权案等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经查,上述十起案件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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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百度、京东、腾讯、美团等十二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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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二选一”!平台不得干涉自主经营

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制度规则,对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办法》共5章56条,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针对近几年互联网平台出现的商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平台或者受限制的几个平台内提供服务的“平台二选一”现象,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称,从实践情况来看,平台实施的限制行为隐蔽性强,给监管执法增加了难度。根据《办法》规定,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其他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这些规定对有效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平台经济良好竞争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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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

直播带货作为互联网经济的一种新业态,对活跃市场、促进消费、方便人民群众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产品质量不过关、虚假宣传、售后服务差、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等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提升直播带货平台产品质量组织开展了行政指导。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直播带货平台要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及时回应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同时还对直播带货平台提出六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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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提高质量意识,筑牢直播经济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二要做学法守法模范,落实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增强守法合规的自觉性,依法依规规范发展;

三要立行立改,各直播带货平台要迅速对直播带货产品质量进行自我对照和全面检查。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和带货主播,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同时要举一反三,防范其他质量问题发生;

四要争创“品质直播”,围绕强化平台内部产品质量管控,建章立制,并发挥信用的惩戒力和约束力,努力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

五要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及时回应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六要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做好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在行政指导会上,相关直播带货平台还发布了网络直播商品质量保障自律承诺,提出了保障直播商品质量、积极依法履行直播带货平台责任、规范商品营销宣传、完善直播交易售后保障机制等自律措施,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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