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享经济崛起的思考
日前,笔者悉知64岁的堂兄从虞南出发去绍兴市区探望并肩作战过的老战友,他没让儿子用小车接送,独自携带十来公斤虞南土特产,在网上约了“滴滴”,直达老战友家门口。这次出行访友,堂兄心满意足,于是对笔者说:“现在共享经济真方便!”
网约车无疑是当下共享经济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便捷的一个缩影。由此笔者深感:共享经济正在向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
共享经济是伴随着时代前进步伐,尤其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互联网+”时代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兴商业经济形态,是伴随着网络技术日趋成熟、移动终端智能化等技术而形成的一种新消费趋势。这种共享式的消费理念,不但有力冲击着传统的商业模式,亦有力冲击陈旧的消费观念和行为;而且共享经济愈来愈被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群体所接受,在消费市场中成为一支异军突起的生力军,不但迅疾占据一定的消费市场,而且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因为共享经济易被消费者接受的明显特点是主张以“租”代“购”。因此,它的特色表现在将暂时闲置资源抑或物资相互共享共享经济的崛起,从而既降低供需双方成本,又使闲置资源利用率达到最大化;尤其能为第三产业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一定动力,推动“互联网+”优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在共享经济这样的商业模式下,信息传递与资源共享成为新的生产力,从而使共享经济亦成为第三产业经济增长新亮点;况且共享经济颠覆固袭的经营理念、传统消费市场格局、消费经济模式以及消费行为观念。譬如“滴滴”出行共享经济的崛起,对出租车冲击颇为强大。
毋庸置疑,共享经济符合现实消费市场发展所需,是第三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
然而,随着共享经济触角的延伸,其在体制机制上的不足和不尽如人意之处也不断出现,应竭力补齐短板,想方设法杜绝“破窗效应”。比如诚信机制不够完善,据《钱江晚报》消息,从交通运管部门现场查处的200多起非法网约车案件来看,除个别外,都是属于“滴滴”平台车辆;也有快递行业中不断出现丢失顾客投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而赔偿存在不对等情况,消费者难免怨言纷纷。可见,共享经济业主的职业道德、诚信水平、服务质量决定着行业的质量,完备的诚信体制机制是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坚实条件。
共享经济行业业主除自律外,还应接受他律。共享经济经营行为有着网络交易的特点,要完善交易规范体系、监管体系,如“滴滴”司机必须遵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而监管部门应发挥大数据优势,建立智能监管系统,让其所有共享经济行业业主在智能监管下“裸奔”,及时扼制不良苗头。
与此同时,还要从源头抓起,依法制定共享经济行业准入标准,形成可操作的准入机制,净化行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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