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新个税时代下的电子商务平台税务
电子商务平台这个带给人们生活便利的平台,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崛起,使电商纳税话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和行业的关注。电子商务平台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才能减轻企业负担呢?
电商平台现状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最新的商务贸易形态正在全面走进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国目前的电子商务主要包括网络销售、信息交换、售前售后服务、电子支付、运输、组成虚拟企业等内容。将商业活动予以电子化和网络化的电子商务在日益受到普遍关注的同时,由于其商品交易方式、流转程序、支付方式等与传统的营销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目前税法对其规定有许多不明确的地方,为开展税筹提供了广阔的余地。
现行税收政策、法规对于网络经济的发展已相对滞后,有许多不明确的地方,这对税收筹划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给企业带来利益,又因为难以把握而制约了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例如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和固定资产的抵扣两个问题就非常突出。
电子商务中经常出现资金流和物流不一致的情况。例如,电子商城和电子超市网上交易是通过虚拟的货物入库和出库的手续,真正的物流并没有到电子商城或电子超市共享经济个税,而资金流则是从采购方到电子商城或电子超市,再到供应方。
按照目前有关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费,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这项规定确定了一个进项税额抵扣的前提,即资金流和物流的方式须一致。
如果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采用的虚拟出、入库的处理方式使购进货物的企业无法抵扣利用电子商务采购的原材料或商品的进项税额,将加大企业的税负,使企业对企业交易类型的电子商务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为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准确及快捷,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置机器设备,不允许抵扣购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如果对电子商务企业等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试行消费型增值税,或适当降低其增值税税率,可减轻其税负,促进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电商平台财税问题
综合分析,电商平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原有经营模式增值税税负高
公司原有经营模式仍然属于传统的货物销售,需按照销售货物缴纳17%的增值税。
2. 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
在原有的经营模式下,公司上游的供货商多为个人或家庭式小作坊,彼此之间的资金往来经常通过私人转账进行共享经济个税,公司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
3. 公司无法取得合理的入账凭证:
公司支付给个人的推广费用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难以取得合法的发票作为入账凭证。
电商平台风险点
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以三种形式为主: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个人对个人(C2C)。企业对企业交易量较大,无论是销售方还是采购方,一般需要开发票入账,通常都是正常缴税。一般的网购主要指B2C和C2C两种模式,对电商纳税的争议也主要集中在这一块。
对于电商平台来说,上游的供货商多为个人或家庭式小作坊,彼此之间的资金往来如果采用公对私的形式,企业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也拿不到增值税发票,无法抵扣,企业成本会提高。
平台通常会聘请一些推广人员推广平台,这些推广人员不是平台的员工,无法以工资的形式发放报酬,很多都是公对私的形式,不但拿不到发票,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电商平台解决方案
面对种种税务难题,有什么适合电商平台的税务筹划方案吗?
爱员工的电商平台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优化方案,解决七大企业难题:
1、 增值税进项缺失,增值税抵扣发票缺失;
2、 发票缺失,公司无法取得入账凭证;
3、 优化个人所得税,降低社保支出负担;
4、 个人收入结构单一,个税负担重;
5、 临时用工,灵活用工规模大,法律风险高,转移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6、 企业规模大,残保金支出高,降低残保金支出。
解决方案模式
税务链条合规 劳务⻛险转移 ⽤⼯成本降低
企业取得合规发票进⾏税前列⽀,企业获得增值税进项折扣,实现服务流、资⾦流、发票流“三流合⼀”。⾃由职业者享受较低的核定税率,落地公司完成个税代缴义务。
通过项⽬外包转移企业劳动⽤⼯⻛险。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个体⼯商户个⼈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商户包括:
(⼀)依法取得个体⼯商户营业执照,从事⽣产经营的个
体⼯商户;
(⼆)经政府有关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
偿服务活动的个⼈;
(三)其他从事个体⽣产、经营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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