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寒冬已至,春将不远
一、共享经济的“兴”路历程
1978年,“共享经济”这一术语由美国社会学家马科斯·费尔逊(Marcus Felson)和琼·斯潘思(Joel.Spaeth)首次提出。
2000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量的社区、BBS、论坛等开始涌现,人们通过这些平台表达观点,分享信息,可以说,这就是共享经济的雏形。
2010年,Uber、airbnb等众多拥有实物的共享平台开始出现,共享经济真正走入国人的视野。
2016年,共享单车一夜爆红共享经济雏形,共享经济彻底爆发。随后,共享雨伞、共享篮球、共享充电宝、共享睡眠舱等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但不到一年时间,很多项目就相继撤离市场,走向覆灭。
2018年,共享经济进入厮杀期,共享单车散尽风光后狼狈收场,共享汽车迎来倒闭潮,共享KTV破败不堪,共享租房市场乱象丛生……宣示着共享经济的“寒冬”已经到来。
2019年,共享经济将进入调整期与沉淀期。
二、共享经济带来的变革与反思
不可否认,共享经济已经渗透生活的各个领域,为公众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就在公众开始习惯这种便利时,一些共享模式却不见了踪影。这种现象正是说明,共享经济本身并无过错,但其带来的变革与困局仍然待解。
一方面,共享经济的运作模式有待深思。资本催熟了火爆的共享经济,但也意味着很多产品没有对应的消费需求和消费场景,共享雨伞等没有多少市场需求的产物接二连三出现,同时,一些企业往往依赖于高资本的投入,尚未建立持续稳定的盈利模式,当资本看不到预期的盈利,必将考虑退出,必然有大量企业因为商业模式、造血能力而倒闭。如何充分挖掘资源?怎样满足高效的供需匹配?如何建立完善的运作机制?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另一方面,相关的监管政策要及时跟上。共享经济经历了从蓝海市场被发掘到泡沫般野蛮生长后,相关的监管政策也该有所落地共享经济雏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何完善?公共数据的安全如何保证?用户维权难问题如何破解?统计监测体系如何建立?这需要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共同发力,为共享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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