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大佬”涉传销:坐拥百家空壳公司
这个共享经济“大佬”竟是传销头目
据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眉山公安”近日称,“针对有群众举报杨志伟等人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经查,杨志伟等人虚构‘中国共享经济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副产品交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成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在全国各地注册数百家无经营实体的空壳公司,大肆发展下线会员牟取暴利。”
共享经济红人杨志伟因涉传销被抓
眉山市公安局通报称,针对有群众举报杨志伟等人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经查,杨志伟等人虚构“中国共享经济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副产品交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成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在全国各地注册数百家无经营实体的空壳公司,大肆发展下线会员牟取暴利。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眉山市公安局已依法立案,并于近日对杨志伟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眉山市公安局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对于参与非法聚集、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处。
共享经济红人杨志伟是谁?
从过往的媒体的报道中看出,杨志伟是共享经济的“红人”,曾在一些房地产论坛中提过通过共享经济解决房地产去库存的观点,其身份一般是中联鑫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负责人、鑫圆共享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联影视总裁等。
总之像这样的宣传在杨志伟的宣传资料中有20几条,但记者通过一一验证,这些宣传均为虚假,即便配上一些图片证明,也正是移花接木,配图与内容并不关联。
杨志伟“共享经济”本质还是拉人头
事实上早在2017年5月,杨志伟利用四川鑫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四川兴鑫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主体,打着“国家共享经济创新示范中心长沙运营中心”名号在湖南长沙从事传销活动而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当时采用的传销模式和此次四川眉山警方查处的内容一模一样。
从记者获得的资料来看,该模式宣称,在全国布局,打造s2s(即线下支撑与线上服务)产业电子商务与大数据平台,并通过对商业利润进行二次分配共享经济杨志伟,让消费者消费出去的钱可以得到分红,与消费者共享商业利润,实现消费分红。“消费=存钱=投资”的时代已经到来。
简单来说消费者在平台的线上商城和线下实体体验店的所有消费都可以得到分红,而分红规则:每天按消费金额的万分之六左右进行分红共享经济杨志伟,通过4年半左右的持续分红实现全额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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