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大比拼:美国、内地与香港,谁的土壤最适合?
2013年,《经济学人》杂志在其封面文章上第一次详细描述了共享经济(The sharing Economy)的场景,到今日,共享经济在全球范围内蔚然成风,形式亦各式各样。在香港,也已经有“共享单车”丶“共享服务”这样的平台产生,但因多方因素限制,共享经济的发展及应用普及尚待探索。
在共享经济体系下,人们可将所拥有的资源有偿租借给他人,使得未被充分利用的资源获得更有效的利用,即物品所有者将自己的闲置物品二次配置,从而获得收益,它强调“闲置”与“二次配置”。
此概念是建立在弱化拥有权丶强化使用权的意识观念基础上的,在一些文化传统之下,人们是不乐于将自己的东西拿出来与陌生人分享的,但在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是截然相反的,换言之,这也是现时共享经济在美国发展最为充分丶最为接近“共享”的核心要义的原因之一。
其实早在“共享经济”概念正式成形之前,我们便已对这种经济形态有所感知。如在西方国家留学时,除了学校提供的公寓,往往还有一种更为经济实惠的“寄宿”模式可供选择,即当地家庭拿出闲置房间租给这些留学生,其实这已经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共享经济了。
(其乐融融的寄宿家庭)
“共享经济”发展到今日,花样百出,除“共享出行”丶“共享空间”等传统上的共享经济外,现在市场上还存在“共享物品”丶“共享饮食”丶“共享技能”等。
共享经济在美国?
“共享出行”与“共享空间”的代表者为享誉全球的Uber和Airbnb无疑,前者不仅是“共享出行”的代表,更被视为共享经济概念的开山鼻祖。Airbnb则是一家在线短租分享公司,大部分供旅行者租用。
(Airbnb风靡全球)
除了这些传统模式外,在美国,创新者们发挥无限创造力,还打造了这些或适用丶或有趣的“共享经济”内容,现与大家分享如下:
共享办公桌:
把Airbnb的概念用到办公室上就有了ShareDesk之类的服务。 一方面公司可以提供闲置的办公桌丶会议室等;另一方面,移动办公族可以在临近的任何地点进行临时工作。这种共享模式在节奏较快的发达城市里尤其适用,因它提供了足够的便利性,并让工作丶学习效率大大提高。
Airbnb for Airbnb:
这个衍生品也是开了一个极大的脑动,此网站是为Airbnb的房主们提供Airbnb服务,就是说有客人来了的话你可以去别的房主家蹭住。 只是其市场空间备受质疑,尤其考虑它还注册一个无比诡异却直截了当的网址:。
共享饮食:
如现总部位於旧金山的Eatwith,主打的是旅游在外时在当地人家里吃饭。在其应用上,你可以选择成为一个主人,设计菜单丶布置餐桌,开一个饭局,接受吃货们的订单。开饭局的人可以是米芝莲三星厨师,也可以是一个精於烹饪的家庭主妇。你也可以选择当一个食客,自由选择喜欢世界各地的一场私人饭局。它更侧重于交友丶融入当地文化等功能,至於“闲置”概念可能体现在“一个人的饭也是做,三个人的饭也是做”上面。
共享服务:
美国的TaskRabbit是一个能让用户发布外包任务和跑腿差事的平台。从提供的服务来看,可能都是些顺便可做的“小事”,比如帮你送个东西丶修理个东西等。人们可以在网站上发布工作内容,然后另一些人可以领取任务香港共享经济,完成任务后获得相应的报酬。
共享经济在内地
在中国内地,共享经济从“滴滴打车”开始,发展到现在的ofo丶摩拜等“共享单车”概念,再到一些“共享雨伞”丶“共享充电宝”等共享物品香港共享经济,现如今还有一些无下限的网友甚至设计出“共享伴侣”丶“共享马桶”等产品模型出来搏眼球。
值得留意的是,中国内地的“共享经济”与美国的不甚相同,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在美国,共享经济的主体是个人,实现共享经济的公司更多起到的是平台的作用;但在中国内地,公司既是主体又是平台。
举个例子,无论是ofo还是摩拜,提供自行车的主体是公司,而并非社会上的闲置资源。雨伞丶充电宝亦是同理,皆是以公司为主体创造闲置资源,然后调动巨大市场,形成“共享”模式。所以从动机来讲,调动社会闲散资源进行二次配置的核心要义在中国内地的“共享经济”形态中是不存在的。
但通过租借自行车丶雨伞丶充电宝等,这些互联网公司可以获得巨大的流量,从而产生大数据。许多专家便指出,在内地,共享经济成为一种租赁模式,打造流量入口丶获取大数据是这些科技公司的主要目的。
共享经济在香港
香港共享经济的案例似乎在公众面前曝光率不高,比较火热的是前一阵子推行的“共享单车”GoBee.Bike,推出之后,有褒有贬,其商业模式和内地的ofo等如出一辙,但因适用地域有限及泊车难等问题,在香港普及度还不高。
(很酷炫的GoBee.Bike)
除了“共享单车”,香港某网站上面有个“香港共享经济平台一览表”,表中所列名目不少,分类可包含“共享汽车”丶“共享信息”丶“共享技术/服务”等,但很多其实无法算作严格意义上的共享概念,如openrice,它将其概括为“饮食共享”。只是,这个分类有点问题,openrice是一个提供饮食谘询的平台,尚未有“拼饭”功能,充其量可称为“共享信息”,但绝非可以被归类为“共享饮食”概念。
而如“作家/文字共享”丶“演艺人员共享”丶“装修共享”等等“共享技术/服务”类别的,这些平台的搭建是为方便有特长的人赚外快,但如果真的需要赚钱的话可以去分类信息网站或相关领域的垂直网站发布信息,而且很多情况下,一般社交网络便能满足要求,因而这类“共享”平台发展很难有什麽突破进展。
“共享经济”是否适用于香港?这是个好问题,如果学美国个人主体模式,香港居民是不是有那么多闲置资源能够提供出来?大家都认同,香港资源是紧绌的,比如空间丶时间等,自己尚不够用,何来“闲置”一说?如果学内地企业主体模式,以打造流量入口为目的,那么一定要有庞大的市场,很显然,香港地域狭小,走这条路并不容易。
话又说回来,虽然香港居民的个人资源难以利用,但聚集于中环一带的写字楼办公室资源倒是极为富裕,很多会议室并不是时时都能派上用场,如能调动起这些大企业的共享精神,倒不失为香港的特色共享之路。(来源:香港商报财经分析 作者:王理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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