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保险人,银保监会严控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27号,下文称“27号文”或《通知》),“27号文”在行业引发关注。
监管范围是什么?
载体:“27号文”适用载体,覆盖了互联网网站、应用网络程序、博客、微博客、公众号、微信等所有新兴媒体,与传统载体具有鲜明区别。
主体:“27号文”适用主体,覆盖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可以说,只要你从事保险工作,就要遵守相关制度规定,接受监管。
过程:“27号文”覆盖了保险产品介绍、保险销售政策、保险营销活动等保险经营销售过程的主要过程。
哪些行为会触及红线?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长期以来,不少互联网用户以为在自媒体上发布相关营销宣传信息,属于个人言论自由和隐私,想怎么发就怎么发,将微信朋友圈、博客等作为商业营销的平台,缺乏起码的法律意识。以后,这些行为将通通按照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具体来说,表现较为突出的、严重误导保险消费者、扰乱保险市场秩序,违反《保险法》《广告法》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容易引起客户投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为包括:
随意曲解保险法律法规
混淆保险与存款理财等其他金融产品界限
夸大保险产品责任范围
以产品停售或限期限额为名进行营销
对同业保险产品进行简单比较甚至恶意诋毁同业等等。
《通知》规定,对于涉及保险产品介绍、销售政策和营销宣传推介活动的,应当以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为准,严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自行编发,对于不涉及保险产品介绍、销售政策和营销宣传推介活动的,应当指定责任部门进行审核管理。
《通知》还规定,保险机构应当指定责任部门进行审核管理;应当严格规范所属保险从业人员转载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行为,严禁转载未经所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确保转载信息可信、真实可靠以及信息来源可溯。
违规有哪些后果?
影响钱袋子。银保监会将针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问题,以及突出的人员和机构,组织开展“精准打击行动”,从严整治、从快处理、从重问责。《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将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责任追究纳入到各级机构考核中,并与保险从业人员业绩、奖金、职级升降挂钩。
建立黑名单。各级银保监管机构还将依法严肃查处发生违法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建立保险从业人员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挂钩的行业黑名单制度保险营销,及时曝光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典型案例,主动开展相关风险提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险业正值行业转型期,“保险姓保,监管姓监”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准确宣传保障功能,正确传达保险理念AI一键帮你写论文,矫正不实宣传内容,正是保险行业的当务之急,也是每一个保险从业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从粗放经营向专业化、精英化过渡,未来保险营销需要更加专业化的人才。理解并向保险消费者解释、宣传保险产品、提供从投保到理赔的专业服务保险营销,也是今后保险行业对高素质营销人员最基本的要求。
作为保险人,让我们顺应社会需求、顺应监管要求、提升专业形象,对个人言论负责,对客户负责,对公司和行业负责!
本文综合上海证券报、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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