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扭曲的分享经济,不得不说的共享单车(上)
原标题:被扭曲的分享经济,不得不说的共享单车(上)
上篇:共享单车的现实问题
几乎对绝大多数互联网商业模式,我都是唱赞歌的,但目前以摩拜、ofo为代表的中国共享单车模式,却让我产生了深深的忧虑。首先我要承认,共享单车是一个方向,在这片蓝海中,我也相信会发展出不仅能赚钱、而且有很好社会效应的商业模式。我担心的是,在没有设计好一个商业模式之前,找一个概念包装后简单、粗暴推出,然后走一步看一步,会把一个本来前途无量的项目毁灭在萌芽期。尤其是这种为迎合分享经济概念而被扭曲、变形了的模式,如果后期管理和规则调整不到位,极可能成为这个时代一场由逐利资本主导的闹剧。
一,共享单车真的能靠押金赚钱吗?
有一篇文章对共享单车极力推崇:
商业模式。如果要选中国过去3年最牛掰的创新商业模式,毫无疑问,是以摩拜、ofo为代表的“共享单车”——而且,我愿意对它冠以“最牛逼”三个字。
为什么呢,他是这么解读的。
押金200,假设每辆车平均有6-10个人把押金留在APP里,那么就有1200-2000元停留在这辆车上。
这辆车的购入单价,我不太清楚,但目测估计不会超过400元。而富士康工厂化生产大规模介入后,可能只需要200元。
于是,每一辆共享单车,要生生从市场上拿走至少1000元。如果投放1000万辆车,那么就是100亿元的存款。这不是一个农村信用社吗?
100亿的现金,可以派生出500亿的借款,这是金融基本的套路。500亿投资市场上,每年是35亿的稳妥收入,刨去利息、运营等费用,10-20亿利润,是有的。
一年挣10-20亿纯利润的生意。中国有几家上市公司能做到?怪不得能估值上百亿!
这份解读多少有它的代表性,也就是所谓曲线互联网金融模式,有这种可能吗?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
我们先看看单车成本,摩拜带GPS,最初每辆成本3000元,现在降到了1000元,Ofo不带GPS,现在成本也达到了500多元。就以500元的Ofo来说吧,押金99元,就算10人把押金留在APP中,也只有990元,除开成本,尽剩490元。假设投放1000万辆,也就净得49亿元押金,投入50亿,回来49亿存款,这个账算得过来吗?
即便就按该作者分析的100亿现金算,10-12亿利润?我不管你怎么算出来的,用什么杠杆效应,总之是10-20%的年投资回报率,这个世界上谁能做到?全球投资界唯一的投资之神巴菲特,最近几年的年投资回报率也只能做到6-8%了,让百亿以上的投资有10-20%年投资回报率,实在是天方夜谭。
更何况,国家对金融行业的管控比其他任何行业都严,曲线做金融,想都别想!所以,共享单车靠押金盈利是想当然。那么,共享单车究竟靠什么赚钱?
二,共享单车能够靠使用费(租金)赚钱吗?
据说海外的共享单车模式都在盈利了,尤其是2007年开始运营的Velib,在巴黎投放不到3万辆共享单车,年利润都超过2000万欧元了,这不充分说明共享单车模式可以赚钱。而且,国内共享单车的盈利账也算得过来,一辆单车每天平均骑行3次,每次1元,一辆车1天就能收入3元,1年360天,除开冬天、雨天、节假日,就算300天,1辆车就能产生900元收入,而1辆车成本就算1000元,3年报废,那么,后两年也基本就是净赚了。这样算下来,押金利息还没算在内,就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
算账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当共享单车市场投放量真正大起来、竞争对手多起来之后,每辆车的使用频次开始从每天3次,降到2次、1次,现在,有些品牌0.5次都不到了,3年报废,连成本都收不回来。这还没有计算超高的损耗费,人工维护费(回收处理),修理费,靠共享单车的使用费(租金)赚钱,在目前这种模式下,基本是没戏的。那国外共享单车为什么可以盈利,其实,事实也并非如此,Velib公司管理和建设巴黎公共自行车事业超过10年了,市政府作为回报,将巴黎几乎50%的户外广告经营权都交给了它们,2000万欧元的盈利是经营广告带来的,并不是共享单车的利润。
当然,Velib的共享单车也确实在赚钱,但它与国内模式不同,无论是巴黎的Velib、伦敦的Bixi,都是固定地点归还,工作人员便于检查、维护。其实就是典型的单车租赁模式,能赚钱,只是利润没那么高。可现在中国的共享单车模式,为了方便用户,几乎可以任意停放任何地方,这就极大地提高单车运营商的维修和保养成本,靠租金根本不可能赚钱。对此,《第一财经周刊》的文章里曾写道:一个残酷的事实是,全球没有一个公共自行车项目能自己盈利。
可是,目前共享单车运营商提供出来的数据似乎不是这样,某家共享单车品牌最近刚刚公布了一组数据,投放市场300万辆共享单车,单日下单量已经突破2000万单了,这是个什么概念?就算每单按最低0.5元计,2000多万单也就是日收入1000多万呀,这才300万辆车,如果是1000万辆呢?每天至少3000多万收入,每年仅这个收入就近百亿了,还做什么金融、搞什么投资,这样的商业模式,比开银行还厉害啊。
但是,我们进一步看看下面的图片或许能清醒一点。
看到这些图片,任何人凭常识都可判断,共享单车的实际利用率并不高。这只能说明,互联网业内的数据造假歪风,在共享单车领域表现得有过之而无不及。300万辆车,每日下单2000多万单,这就是说,平均每辆车使用频次高达7次,别说这些共享单车损伤严重,真正能骑行的60%都不到,就算全部能用,看了上述街头成片停放着的共享单车实际照片,你觉得这数据的可信度有多大。
三,共享单车有足够大用户量就一定能赚钱吗?
摩拜单车创始人胡玮炜认为:
“我们传统的商业模式是生产出一个产品,如何把它通过各种渠道销售出去,而在互联网思维中,一个产品只要它的用户足够多,它就是非常有价值的,这也是互联网巨头成功的原因。”
胡玮炜的这句话,只对了三分之一。
用户使用频率。建设银行网银用户早就突破了2个亿,可是,建设银行的网上用户至今没有成为一个盈利来源。理由很简单,人们使用建行网银时,只是用它来支付、转账,平常并不用它,使用频率低,用户多又怎样?
用户属性。美图4.6亿活跃用户,至今还没有找到切实可行的盈利模式。Uber的月活跃用户只有460万,估值超过了1000亿美元。而美图呢,尽管月活跃用户高于Uber10倍,可是市值只有50多亿美元,连Uber的1/10都还不到。为什么?用户属性不同,Uber是商业用户,美图是社交用户。
所以,用户足够多,并不代表就一定能赚钱。使用频率低、缺乏黏着度、用户属性差,即便烧钱烧出了再多用户,也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摩拜不就是单车行业的Uber?很多人会错误的这么认为。这点,确实需要澄清,共享单车与共享汽车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后者是真正的共享经济,前者是租赁经济。Uber的盈利模式非常清晰、合理,车主的汽车座位的确是闲着的,顺路带人也很方便,少收点费合理。而用户呢,你能捎我到目的地,而且价格还比出租车便宜,我何乐而不为?而摩拜等共享单车,其实是升级版的传统自行车租赁模式,就算它的鼻祖们,2007年在巴黎诞生的Velib,2010年在伦敦诞生的Bixi,2010年在墨尔本诞生的MBS,2013年在纽约诞生的Citi Bike,也都是一种公共单车租赁模式。海外只说Uber、Airbnb是共享经济代表,从来没有将这种公共单车模式列入共享经济,可为什么公共单车到中国就成共享经济、分享经济了?
摩拜、Ofo为代表的中国共享单车,真的是分享经济吗?
四分享经济 共享单车,共享单车是分享经济吗?
这个话题确实很有意思。Velib,在法语中是“自由自行车”的意思,说明从一开始它就没将自己定位在什么共享层面。海外将这类单车统称为“公共自行车(Public Bicycle)”,而不是“共享单车(Shared Bicycle)”。所以,诞生于2007年的Velib,没人认为它属于分享经济(Sharing economy),反而在它后面,2008年诞生的Airbnb,2009年诞生的Uber,被认为是全球分享经济的鼻祖。
其实,我很不希望拿这些国外的概念、名词来定义中国的商业模式,但是,更不能容忍拿一个国外早就存在的概念,换一个说法来忽悠国人。好了,咱们把这些文字游戏、概念游戏都放到一边,我们来客观的分析一下,摩拜、Ofo这种中国式的共享单车模式,究竟是不是分享经济。据说它们在国外公共单车的模式上做了不少创新,国外不是分享经济,没准咱们创新成了分享经济呢。
到底有哪些根本性的创新?GPS定位?智能密码锁?大数据分析?琢磨来琢磨去,与海外公共单车最大的不同,就是海外公共单车要定点还取,中国共享单车可以随意乱扔。这就是根本性创新?就能将公共单车变成共享单车?
分享经济在百度上是这么被定义的:是指将社会海量、分散、闲置资源,平台化、协同化地集聚、复用与供需匹配,从而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创新的新形态。
而欧盟最近对分享经济采用了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分享经济的商业模式主要基于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交易活动,在其中,分享平台(亦称协作平台)为临时使用产品或者服务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市场,以促进这些通常并不涉及所有权之转移的交易活动。
按照上述定义,我进一步解释一下。什么叫共享、分享,是我的东西,我拿出来给大家共享,或分享给大家。这就必然有一个前提,东西是我的,所有权是私有的。我的房子、我的汽车、我的游艇、我的车位、我的健身间,是我私有的。你们是共享、分享我私有的东西,但这东西的所有权还是我的。所以,我会去管理它、维护它,收入也主要归我,这个共享经济、分享经济才能走得下去。
所以,中国的共享单车商业模式,既不是分享经济,也不是共享经济,它只不过是传统租赁经济的升级版。那为什么一定要将“公共单车”改名为“共享单车”呢?很简单,更有利于玩资本游戏。
所以,当公共单车改名为共享单车后,当租赁经济被包装成分享经济后,一个巨大的未来新经济市场就被鼓吹出来了。不仅各路资本疯狂烧钱,几亿几十亿毫不手软,连李克强总理都为共享单车的分享经济模式点赞了,各地政府也是大开绿灯,创业方、投资方、生产方、消费方、政府方皆大欢喜。
既然如此,既然对方方面面都好,那么,改一个名字、转换一下概念,又有多大问题,何必抠死理呢?问题当然不是这么简单,如果眼下这种共享单车模式最终找不到盈利模式、不能持续盈利,这一场资本盛宴就可能变成资本闹剧,这一场全民狂欢,就可能变成全民伤害。这绝不是耸人听闻!
变相金融、数据造假、盲目跟风、偷换概念分享经济 共享单车,一个符合未来新经济发展趋势的商业模式,一定不应该是这样的。
而我的担忧还不仅如此,我们说,一种好的商业模式、具有未来前景的商业模式,它一定是能够引导人心向善、能够激发人性的善。就像刚才谈到了Uber,我的车闲置着也是闲着,你能给我一点油钱,也算是帮了我,我感恩你。对方呢,你能及时将我带到目的地,而且,费用比出租车便宜,甚至车还比出租车好,我也感恩你。长此以往,人们的感恩之心被激活和放大,这就是善的引导。可目前的共享单车模式,效果恰恰相反,不仅没有激活人们的感恩心、向善心,甚至还将人内心深处的某种恶,在没有制约的条件下被释放了出来。
这就涉及到我们以往规划商业模式时,从没引起重视的一个新问题,商业模式的道德导向性问题,或者说,商业模式的人性引导问题。注意,不是“商业道德”,商业道德是指人,道德导向性是指商业模式。这个问题,在工业文明时代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因为,绝大部分商业模式生产的都是物质产品,满足的是人们物质需求,极少涉及道德和人性层面。但是,未来就不同了,人们消费的产品和服务,更多是与精神、文化相关的,商业模式的道德导向和人性引导不再是一个意识形态问题,而将决定着这个商业模式能否最终走向成功。
这个问题说来话长,我们将在下一个章节专门探讨。
(未完待续)
作者:刘中一(Topal,后学无遮),微奇迹(北京)移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榕树创始人,全球智慧文明时代倡导者,中华传统文化践行者,中国古陶瓷爱好者。个人微信号:V13999。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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