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分享丨互联网企业组织惯性、数字化能力与商业模式创新
作者简介
易加斌,哈尔滨商业大学商务学院市场营销系主任、企业家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数字化转型与商业模式创新;
张梓仪,哈尔滨商业大学商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与商业模式创新;
杨小平(通讯作者),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院长、绍兴市智慧社会智能监测防控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
王宇婷,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哈尔滨启智新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商部经理、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与战略创新。
研究缘起
根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和《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的重点内容,企业需要基于数字经济的新要求、新契机以及高频创新、残酷淘汰的市场环境,树立数字化战略思维,培育数字技术与大数据赋能的数字化能力,构建泛在感知、敏捷响应、动态优化的商业新模式,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然而,企业在推进能力升级和模式创新的过程中,涉及到惯例更新、流程再造、关系调整与观念重设等系统性工作,由此带来组织惯性稳定性和变革性之间的内在矛盾。
尽管学者们对动态能力演化视角下的组织惯性与组织创新给予了足够的研究,并开始引入到企业数字化动态能力与商业模式创新中,但目前研究成果还存在如下不足:一是缺乏关注互联网企业的组织惯性研究,尤其是关于组织惯性对构建动态能力和驱动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正向、负向、线性、非线性等作用关系还不清晰;二是目前主要是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所需能力的研究,关注互联网企业数字化能力的文献还比较少,也尚未打开数字化能力具体构成维度的“黑箱”;三是针对基于数字化能力的商业模式创新研究,目前学者们大多从数字经济环境下商业模式创新路径、数字化能力培育等单一视角展开,现有的研究结论还无法回答互联网企业是如何识别组织惯性既阻碍又促进的双重作用以及如何充分利用数字化能力从而促进商业模式创新的内在机理。
鉴于此,本研究以动态能力理论等为核心理论基础,将组织惯性理论与动态能力理论的演化视角有机融合,构建互联网企业嵌入数字化情境的“组织惯性—数字化能力—商业模式创新”理论模型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对三者之间的内在交互关系展开实证研究,并将企业类型(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和互联网非平台型企业)作为调节变量,就互联网企业属性对组织惯性、数字化能力、商业模式创新关系的调节效应进行检验,从而更深入地明晰组织惯性、数字化能力对商业模式创新的内在影响机制和不同属性的互联网企业通过组织惯性与数字化能力构建来提升商业模式创新的差异化路径。
理论渊源
动态能力理论拓展了资源基础学派的静态研究视角,以演化视角克服核心刚性缺陷,通过资源整合和重构进行战略革新获取动态环境下的可持续竞争优势,成为解释企业所拥有资源和能力如何与所处环境动态匹配的核心理论。对互联网企业而言,根据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和重构进行战略革新获取动态环境下的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动态能力理论,组织惯性的存在是一把“双刃剑”,由组织惯性形成的资源是数字化能力的基础,历史实践中留下的组织结构设计、惯例规则、稳固关系和心智模式等都是商业模式创新的根蒂,但是固化的成熟意识和过度的自强化结果或许牵制着企业的即时变革,阻碍吸收新颖的竞争知识,降低组织灵活性与环境适应能力,对互联网企业提高数字化能力和创新商业模式起到相反效果。因此,克服组织惯性不是对惯性的完全舍弃,而是在发挥惯性积极作用的基础上,对旧惯性的扬弃、过渡惯性的克服,并创造与环境相匹配的新能力,从而实现业务优化。
在数字经济环境下,技术变化周期缩短,数字技术驱动商业模式快速迭代,呈现出瞬息万变、稍纵即逝的机会时间窗口。互联网企业具有开放性、边界模糊性、交互耦合性等特点,面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更擅长利用数字感知能力辨识数字技术变革方向、产业政策导向,发现竞争者威胁和捕捉顾客需求趋势,制定更具前瞻性的数字化战略规划,进而开辟新效益增长点,实现商业模式创新。作为动态化的过程体系,商业模式创新的推进离不开一系列的组织运营活动,通过数字化运营能力更具广泛性和柔性地调配内在数字资源,推进研发、生产、渠道、营销、管理和服务等业务的数字化赋能,将感知到的环境机会等转化变现为商业价值,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的落地实施。在此过程中,整合企业内外部互补性资源和竞争性的创新主体和要素,推进企业向前向后的充分融合,通过信息共享开展服务和资源的动态分析和全价值链的动态配置,完善价值共创机制,最终拓展商业模式创新的广度与深度。综合来看,已有研究主要集中探讨组织惯性与商业模式创新关系、数字化能力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但组织惯性与商业模式创新关系尚不统一、且缺少组织惯性与数字化能力关系的实证研究以及两者如何共同影响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本研究以动态能力理论等为核心理论基础,将组织惯性理论与动态能力理论有机融合,从动态演化的视角,对数字经济环境下互联网企业组织惯性对商业模式创新的非线性关系、数字化能力的中介作用以及企业类型的调节效应进行实证研究,丰富和拓展了现有理论的应用情景。
研究发现
本文的主要研究发现如下:第一,组织惯性与数字化能力和商业模式创新均呈现倒U型关系。组织惯性的两个子维度结构惯性和认知惯性与数字化能力的三个子维度数字感知能力、数字运营能力和数字资源协同能力以及商业模式创新都呈倒U型关系。第二,数字化能力能够显著促进商业模式创新。数字化能力的三个子维度数字感知能力、数字运营能力和数字资源协同能力与商业模式创新之间均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第三,数字化能力对组织惯性与商业模式创新关系具有中介效应,呈现出组织惯性→数字化能力→商业模式创新的路径机制。第四,企业类型对数字化能力与商业模式创新间的关系具有调节效应,但对组织惯性与商业模式创新、组织惯性与数字化能力之间的关系不具有调节效应。
研究创新
第一,基于数字经济2.0时代驱动互联网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现实情景,以动态能力理论为核心理论基础,构建了互联网企业嵌入数字化情境的“组织惯性—数字化能力—商业模式创新”理论模型,为组织惯性、数字化能力、商业模式创新的相关研究提供了一个整合框架。
第二,以组织惯性对动态能力和组织创新影响机理的研究视角,发现了互联网企业组织惯性对数字化能力和商业模式创新呈现倒U型关系的结论,在理论上揭示互联网企业在重视组织惯性积极作用基础上需要对组织惯性可能产生的惰性乃至抑制作用保持高度敏感,并克服过度依赖组织惯性冲动的内在机理。
第三,通过引入数字化能力这一重要变量,证实了数字化能力对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促进作用和在组织惯性与商业模式创新中的中介作用,论证了数字化能力在组织惯性和商业模式创新之间存在传导作用,打开了从组织惯性到商业模式演化路径中的“黑箱”。
第四,发现了平台型和非平台型的不同互联网企业类型对数字化能力与商业模式创新间关系的调节效应,从企业属性角度回答了数字经济时代基于数字能力驱动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变革的普适性、特殊性和不同类型互联网企业的选择性和决策性问题。
实践启示
第一,互联网企业要把握组织惯性的“度”和“道”,在推动数字能力建设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增长期,充分利用好组织惯性的积极作用。组织惯性是企业成长的产物,面对外部环境的动态不确定性,互联网企业应重视组织结构建设,结合自身所处的数字经济环境,发挥资源优势,优化惯例流程,并通过定期培训或互派学习更新管理者的知识,发现时势差距以调整战略决策,将组织惯性控制在适度、合理范围内,从而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化能力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组织能力支持。
第二,树立数字化思维,强化数字化应用意识,大力开展数字化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驱动商业模式创新的数字感知、数字化运营和数字资源协同能力。互联网企业要动态感知和洞察消费者需求特征;大力引进先进数字技术,强化数字技术与研发、生产、营销等企业运营的有机柔性结合;深入对数字资源的协同与整合,注重上下游企业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强互联网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促进商业模式创新中各类数字技术、数字资源的协同与共享。
第三,充分发挥数字化能力在互联网组织惯性与商业模式创新中的传导作用。互联网企业在数字经济环境下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的过程中,要通过组织惯性的积极知识、经验和惯性能量,积极赋能数字感知能力、数字化运营能力和数字资源协同能力等数字化能力;在此基础上,基于数字化能力的提升来促进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程度和绩效。这也是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可以帮你写爆款文案的AI系统,互联网企业通过数字化能力驱动商业模式创新以适应开放、动态、多维的数字经济环境并构建企业动态竞争优势的必然途径。
第四,基于互联网企业所属的平台型和非平台型的企业属性特征,以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视角,设计互联网企业通过数字化能力建设驱动商业模式创新的路径机制。无论是互联网平台型企业,还是互联网非平台型企业,都需要高度重视数字化能力的培育和建设并由此驱动商业模式的创新。尤其是非平台型互联网企业,更需要树立数字化转型思维,充分理解数字经济新环境、新机遇中蕴含的商业模式创新价值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通过多维途径提升数字化能力的程度和商业模式创新的绩效水平。
原文引用
易加斌,张梓仪,杨小平,王宇婷.互联网企业组织惯性、数字化能力与商业模式创新[J].南开管理评论,202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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