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局部《关于印发〈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1〕1559号)要求,助推重庆市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我委起草了《重庆市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征集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意见建议,请阐明理由及依据,并于2022年4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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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庆市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
附件:
重庆市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征求意见稿)
资源型地区是依托本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发展起来的特殊类型区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全面贯彻落实《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1〕1559号),推进重庆市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重庆市资源型地区主要包括资源型城市、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和资源枯竭城市等类别,共涉及22个区县(自治县)。
资源型城市是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国务院印发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城市、成熟型城市、衰退型城市和再生型城市4类,涉及重庆的分别为成熟型城市铜梁区、荣昌区、城口县、垫江县、秀山县,衰退型城市南川区、万盛经开区,再生型城市云阳县。
采煤沉陷区是指因井工方式开采地下煤炭资源,造成地表岩土移动变形或地形地貌变化,导致地上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的区域。重庆现状采煤沉陷区面积约297.72万亩(其中重点采煤沉陷区59个、面积164.69万亩,一般采煤沉陷区46个、面积133.03万亩),影响人口约35.6万人,涉及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合川区、南川区、綦江区、璧山区、铜梁区、荣昌区、武隆区、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石柱县、彭水县、秀山县、万盛经开区等19个区县(自治县)。
独立工矿区是指长期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以矿工及家属为居民主体,远离主城区,经济社会功能相对独立的生产生活区,包括部分市辖区、开发区和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等,涉及合川区、綦江区、铜梁区、开州区、荣昌区、梁平区、城口县、垫江县、奉节县、彭水县、秀山县11个区县(自治县)。
资源枯竭城市是指矿产资源开发进入衰退或枯竭过程的城市,涉及南川区、万盛经开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着力激发创新活力、完善体制机制、夯实转型基础、补齐民生短板,加快形成内生动力强劲、人民生活幸福、生态环境优美的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加快转型。科学把握矿产资源不可再生的自然规律,遵循资源型地区阶段性演进发展的经济规律,有效整合各类生产要素,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主动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动资源型地区加快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适合什么就干什么的思路,深度挖掘不同资源型地区的资源特色和优势,突出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因地制宜,精准制定各类资源型城市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释放潜力、向心聚力、精准发力,把优势做强、强项做大。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吸引各类资金、技术、人才参与资源型地区振兴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在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等方面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的精准扶持力度,补齐资源型城市发展短板。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资源型地区发展客观实际,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转型目标、建设规模和民生标准,稳步提升转型成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资源型地区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经济发展潜力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加快转型、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普遍覆盖,绿色宜居环境初步形成,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到2035年,资源型地区接续替代产业体系支撑作用愈发明显,自身造血体系基本完善,基本实现资源保障有力、经济充满活力、生态环境优美、人民安康幸福的高质量发展目标,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三、保障资源能源安全
(四)统筹资源能源开发与保护。统筹规划战略性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和开发利用,提升资源能源储备、供给和保障能力及水平。加强对天然气、页岩气勘探,推动天然气与太阳能、地热源、水源等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支持利用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其他闲置土地以及屋顶、水面等可利用空间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发电。有序推进有条件区县适时发展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持续推进南川区、綦江区、武隆区、万盛经开区页岩气全产业链集群式发展,支持梁平区、彭水县提速页岩气实质性开发利用。加强资源能源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加大油气、电力、氢能等重大技术攻关,攻关海相深层、常压页岩气和陆相页岩油气富集评价技术,依托现代信息通讯及智能化技术,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围绕资源型地区资源环境特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自然保护地等空间管控边界,确保资源能源的有序开发利用和保护。
(五)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能源利用模式,提高重要矿产资源能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加强能源加工储运设施节能及余能回收利用,推广余热余压、LNG冷能等余能综合利用技术,增强综合利用水平。建好用好重庆能源大数据中心和各区县分中心,搭建覆盖能源供需各环节信息的国家级能源大数据平台,发挥大数据在能源行业宏观调控、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作用。推动油气资源开发与下游行业耦合发展,支持资源型企业低碳化、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支持涪陵页岩气等“智慧气田”建设,推进西部(重庆)科学城智慧能源项目、广阳岛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项目等建设。
(六)加强资源能源保障能力建设。结合资源型地区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规划布局一批能源资源基地,加快推进储油储气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储能产业,因地制宜推进储煤基地、成品油储备基地和抽水蓄能项目等建设,规划储备一批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推动“新能源+储能”深度融合。推进城口县大巴山新能源基地建设;推动建设合川三汇、綦江、万盛经开区等储煤基地,规划论证奉节康乐储煤基地;加快建设中国航油西南战略储运基地(长寿)、长寿黄草峡储气库、渝北铜锣峡储气库,规划建设长寿集散油库;建成投用綦江蟠龙(一期)抽水蓄能电站,适时启动云阳建全、奉节菜籽坝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彭水县、合川区三汇镇等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加快完善能源保供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拓展稳定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入渝保供渠道,加快推进万源至城口天然气管道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将重庆市纳入国家能源重点保供区域。
四、坚持创新引领,推动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
(七)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以创新平台建设为抓手,持续提升资源型地区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谋划建设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组建重庆实验室,逐步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推动铜梁区、合川区、綦江区等升级创建国家高新区,加快推动垫江县、秀山县等“以认促建”市级高新区建设。加强校企院企合作,鼓励资源型地区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组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市级重大科技项目,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积极打造应用研究平台,加快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建设,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进川渝科技协作,加强科技政策、创新平台、成果转化等协同联动。
(八)加强创新主体培育。以创新主体培育为关键,优化创新环境、引育创新人才、激发创新活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导资源型地区打造重视创新、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近悦远来”创新环境。引进和培养一批创新型技能型人才和团队,补齐转型发展的技术和人才短板,发挥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作用,培养引进更多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塔尖”“塔基”人才队伍。支持资源型地区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稳定制造业就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整合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正向激励企业创新。实施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着重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九)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聚焦未来产业和前沿技术,加强技术攻关。积极对接国家战略,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集成电路、物联网等特色优势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卡脖子”问题,力争创造更多“从0到1”的原创成果。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创新。鼓励资源型地区抢抓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契机,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资源能源供应链体系。培育壮大数字经济、绿色产业,高质量推进产业园区特色发展,支持璧山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彭水苗医苗药产业园、綦江西部信息安全谷等建设。聚焦技术前沿和市场需求,加快布局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助推实现集群化、融合化、生态化发展。支持璧山区建设科技创新小镇、创新生态社区,荣昌高新区打造消费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装备产业集群,梁平高新区打造集成电路、食品加工、生态塑料产业集群,垫江高新区打造装配式建筑、智能装备、医药健康产业集群,万盛经开区打造玻璃、锂电、新型电子元器件、镁铝合金、医养康养产业集群,秀山高新区打造中医药、休闲食品、新材料等产业集群,綦江打造消费品工业、装配式建筑、化工、信息安全产业集群。推进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支持在汽车、家电、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智能化标杆工厂。
五、坚持统筹联动,推动资源型地区协调发展
(十)加强区域协同。鼓励资源型地区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区域合作为契机,加强资源共享、市场共建。持续深化鲁渝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和毗邻地区等区域合作,对接先进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促进资源、资本、人才和技术等生产要素跨省流动。支持城口打造“渝川陕”门户,秀山建设渝鄂湘黔毗邻地区中心城市,南川、万盛建设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聚焦“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布局创新资源,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协同联动的创新机制,做强中心城区、城市新区,建好支点城市、“桥头堡”城市,发挥“一区”对“两群”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飞地经济”,优化产业和城镇空间布局。
(十一)支持资源枯竭地区可持续发展。着重解决好资源枯竭地区民生问题,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大力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资源枯竭地区加强园区开发建设,打造招商引资平台,优化产业布局。充分挖掘和发挥现有工业基础优势,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推动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程,培育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支持万盛经开区、南川区创建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深入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开展重大安全隐患区居民避险搬迁、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接续替代产业平台等项目建设,有效改善矿区生产生活条件。支持有条件的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立足自身产业基础适度规划建设一批中小企业集聚区建设。
(十二)加强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围绕基础设施提标扩面,推进资源型地区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和运营,提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强化资源能源开发地干线通道规划建设,加强资源型地区相关连接通道建设。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铁路进物流园区、工矿企业,有序推进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输送管线建设。大力提升兰渝、襄渝等北煤入渝铁路运力。建设万源—城口、奉节—巫溪、云奉巫复线、江津—南川等天然气管网。加快推进资源型地区机场、铁路、高速等大通道建设,构建内畅外联的交通网络。支持规划建设万盛机场、城口机场、巫奉利高速。支持安张铁路、两江快速物流通道、重庆中心城区—綦江—万盛城市快轨等项目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水利工程,支持开展武隆区采煤沉陷区赵云山水库、石拱坝水库整治,规划建设奉节野茶、石柱回龙场、万盛天星、秀山平邑水库、荣昌区老桥改扩建等一批大中型水库。统筹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推进5G规模组网,实现公共区域、重点产业园区5G网络全覆盖,促进5G在产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应用示范。积极推进老城区、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优化完成城市功能配套。支持武隆区羊角搬迁后续扶持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
六、坚持生态优先,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
(十三)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国土空间绿化行动。严格落实资源开采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防范闭坑矿山的潜在污染风险。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落实企业和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积极引进社会力量,探索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快解决工矿废弃地、矸石山、尾矿库、露天矿坑等历史遗留问题,推进秀山锰产业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资源型地区实施生态修复,统筹策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注重能源产业和生态治理协同发展,支持沉陷区综合治理、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腾空土地和关闭矿井闲置土地利用,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因地制宜推动林光互补、农光互补等综合开发利用。探索利用矿山、井口和沉陷地形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公园等,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支持武隆区大洞河乡鸡尾山垮塌遗址公园等建设。强化生态修复保护与利用,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与恢复,因地制宜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治理等林草重点工程。
(十四)构建绿色生产方式。有序推动资源能源绿色开发共享经济 资源枯竭,坚持科学勘查、有序开采、清洁生产、高效利用,加大对矿产资源储量、开发潜力和生态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价,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达20%以上。建设智慧能源体系,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推进接续产业绿色制造,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给予“领跑者”资金奖励和项目支持。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加强产业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创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支持建设垫江高新区、万盛鱼田堡高新技术产业园、綦江安稳新型建筑智能建造产业园、綦万循环经济产业园、荣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武隆打造旅游装备产业基地等。鼓励废弃物减量、资源化循环综合利用,支持綦江、南川加快建设渝南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十五)构建绿色生活方式。统筹地下资源能源开发与地上城镇发展,支持资源型地区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科学实施开发强度管控。支持资源型地区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置,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动有条件地区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和危险废物处置基地。加强城市规划,保护城乡自然山水格局和历史人文风貌,推进城市绿道和生态廊道建设。培育和践行绿色文化,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推进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打造一批绿色城市。
七、坚持合作共赢,推动资源型地区开放发展
(十六)加强跨区域能源和产业合作。主动对接国际市场,立足国内需求,积极参与协同推进国际国内资源能源市场融合发展,培育跨境资源能源贸易产业,促进跨境产业链融合,探索区域一体化合作新模式。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等建设,鼓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开展资源能源国际合作,建设境外资源能源开发基地,巩固和拓展能源矿产开发、石油勘探等领域大项目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带动新材料、高端制造、化工设备、环保设备和特色农产品等走向国际市场,培育“重庆造”跨国企业。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东部地区战略对接,主动建立产业合作对接关系,链条式、集群化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大重大开放平台协同互动和通关合作力度。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推进綦江、万盛、梁平等区块页岩气商业化开发,将页岩气综合开发利用纳入川渝千亿立方米产能基地。推动资源型地区企业和研究机构间的国际合作交流。
(十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推进资源型地区跨区域开放通道建设,构建联通南北、贯穿东西的开放交通网络,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和中欧班列优势,积极改造利用既有铁路、港口,夯实对外开放硬条件。支持建设秀山(武陵)国际陆港、重庆(万盛)内陆无水港等。规划研究建设重庆新机场。在有条件地区积极推进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完善区域物流服务网络。积极争取在资源型地区建设市级、国家级开放平台,推动有条件区县增设保税物流中心,支持荣昌高新区等创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加强开放平台建设储备,有序推进市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提档为国家级开放平台,在有条件的区县设立海关、边检等机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事项化、清单化”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立健全负面清单机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降低进出口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引入多元化投资者,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
八、坚持保障民生,推动资源型地区共享发展
(十八)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资源型地区公共服务均衡普惠发展、整体提升,着力改善资源型地区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硬件设施条件,补齐硬件设施短板。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城市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和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推进集团化办学,继续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设一批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增强矿区医疗机构综合能力,着力完善矿业工业职业病、常见病防治设施建设,提高诊疗水平。充分挖掘资源地区的资源和文化,建设一批博物馆、纪念馆和教育示范基地,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更新改造老旧小区供水、供气设施,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
(十九)提高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推动社保扩面提质,合理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改善困难矿工、群众的生活状况。推动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积极推广“重庆渝快保”等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增加养老、家政、托育等服务多元化供给,打造区域性中心养老机构,加快城市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试点。推动公共健身设施建设,提升开放使用效益。
(二十)着力稳定和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有效防范因资源枯竭、产业波动导致的规模性失业风险。进一步加强下岗矿工、停产企业员工、富余林业职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创业能力。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探索开展跨地区劳务对接,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强对 “零就业家庭”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提升就业质量,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动创业基础平台共建共享,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为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培养技术工人、管理人员和创业人才。持续开展“巴渝工匠”等系列活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九、强化政策支持与组织保障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区县主体责任,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机制创新、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资源型地区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好本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方案实施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二十二)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资源能源开发秩序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勘查开发准入和分区管理制度,协调推进资源能源开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落实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共享经济 资源枯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健全资源开发补偿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监督资源开发主体承担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完善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适时调整优化资源型地区名单。探索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资源型城市生态修复治理,形成“投入-治理-收益”的良性循环。
(二十三)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工作对接和政策衔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推动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加强政策性资金整合力度,加大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倾斜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参与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资源型地区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矿山治理修复,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建设用地修复后,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可作为城镇建设用地使用。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等重点地区土地复垦,对具备复垦条件的建设用地,可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政策实施复垦。大力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等指标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市级统筹。指导相关区县继续与山东省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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