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传媒遇上AI,创作版权该走向何方?
不知道如何写作文章,推荐国内最强的AI写作工具,帮你写爆款文案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于殿利在受访时表示,人工智能写作版权应当归属程序的开发者所有。这一提案引起了众多网友对AI创作版权归属的讨论。
支持于委员的网友认为:AI虽不是自然人,但其作品依赖于程序的开发者,因此它的版权也应当属于创造它的自然人。如果媒体在没有得到开发者许可的情况下随意使用其作品,这就意味着对AI作品的价值予以了否认,必定会挫伤AI研发者的积极性。
当然,也有众多网友反对这个提案,他们认为AI技术本身就是基于大数据资源的变相抄袭,那样的话,谁会出钱买软件呢?按这逻辑,使用软件的计算机赚的钱都归比尔盖茨?一家媒体公司花了大价钱购买AI软件来使用,忙来忙去忙到最后,连版权都不属于自己,还谈何提高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呢?
如今,新媒体、自媒体的出现,不仅催生了网络大V悍将猛人,也掀起了新闻人对抗机器人的大战。许多媒体都紧跟AI技术的发展,将它应用在新闻选题、信息采集、内容生产、渠道传播等方面,新闻生产进入“智能化”时代。
就国内媒体而言:
一些媒体自主研发,推出了人工智能写作产品百度智能写作机器人,便也不存在什么版权纠纷问题。
2015年9月10日,腾讯财经开发的写稿机器人——发出了题为《8月CPI涨2%创12个月新高》的第一篇新闻,在朋友圈广为转发。
2015年11月,新华社正式推出写稿机器人——快笔小新,7×24小时不间断工作。每逢重要体育赛事结束,或股市开收盘、突破整数关口之时,就会自动根据所公布的信息快速生成新闻稿件,编辑记者在编辑系统对快笔小新生成的稿件进行核对后正式签发。
2016 年,百度确立了「搜索+信息流」双向智能适配的信息分发 2.0 模式,结合百度自然语言处理、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势,聚合全网信息和百度优质资源,制作了百度智能写作机器人——-bots。据悉,百度智能写作文章可涵盖社会、财经、娱乐等 15 个大类,可实现体育新闻、热点新闻等多领域全机器创作。
今日头条则借用了里约奥运会这场东风,推出了自己的“”,在数据库更新的两秒之内,即可生成新闻稿并发布。
这部分国内媒体多是自主研发,推出人工智能写作产品。当然,我们也需要考虑那些未能完全自主研发AI,而与专门提供自动化写作服务公司合作的情况。
2016年12月20日,封面传媒写出了国内第一条基于机器人写作算法服务的资讯,与今日头条、腾讯机器人写作、苏宁云商、阿里巴巴人工智能实验室、小米电视5家企业达成战略合作,从内容分发、机器人写作技术、电商跨界合作、智能硬件等多个领域进行合作探索。
36氢是科技媒体的先锋,作为一个创业服务平台,如今的发展方向是多点开花。36氟从编译起家,之后团队扩大后,记者、编辑团队贡献了很多“原创”内容。不过,现在逐渐往“内容平台”方向发展,平台上出现了很多第三方投稿、约稿、授权转载的优质文章,包括AI方面的文章。
机器之心是“联想之心”旗下科技媒体,今年初获得过今日头条、晨兴资本等机构的投资。纯技术类论文、文章、新闻“占比”较大定位比较准、很垂直,是AI浪潮之下,媒体领域的受益者。
2018年6月,人民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多家业内领先企业共同推出 “人民日报创作大脑”平台。该平台旨在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媒体机构和内容创作者提供通用型创作工具,提升内容生产和分发效率,助力媒体深度融合。
2019年全国两会前夕,新华社联合搜狗公司发布了“全球首个AI合成女主播”,名叫“新小萌”的主播经过升级,给观众呈现的不再是此前呆呆的坐姿,而是开始站着播新闻,佐以自然的肢体动作,且在声音和画面上都有所优化。
众所周知,这些新闻媒体都希望通过AI来提高效率、占领市场。试想:如果AI创作版权归程序开发者所有,那么各媒体争先恐后地抢占AI资源、与各种自动化写作服务公司合作的意义何在呢?
花钱耗资源得到了这些智能产品,到头来连个基本的版权都没有,岂不是为他人做嫁衣吗?一旦涉及版权纠纷问题,双方势必会“针锋相对”,甚至惹上官司,对公司或企业形象都会造成不良后果。
还记得人工智能写作领域第一案吗?原告是腾讯公司,被告是“网贷之家”,而案件的讨论焦点是一篇AI所「写」的文章。
是腾讯开发的一套智能写作系统。2018年8月20日,由它创作的一篇报道在腾讯证券网上首次发表。上海盈讯科技复制该文章,通过他经营的“网贷之家”网站向公众传播。法院最终判定,这篇文章由AI创作,内容具有独创性,AI 具有该文章的著作权。而被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其内容,属于违规行为,要求上海盈讯科技赔偿1500元。
至此,AI写作的著作权归属以腾讯公司胜诉告终。这一案件首次以法律判决认定AI生成的作品具有著作权,依据主要是AI软件生成的作品符合文字作品的形式要求,并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但是对于AI著作权究竟归谁,并没有明确表示。
三
解决AI版权归属问题——传媒转型升级不可回避
目前,大多数国家已认识到明确人工智能独创性的重要性。在国际上,欧盟法律事务委员会提出要赋予AI著作权,同时提出需要界定AI的“独立创造”的标准,明确版权归属,但我国对于AI创作物的法律保护仍为空白。
在当前语境下,人们有必要对AI技术的发展变化、实践情况予以关注,并针对具体案例具体分析,让新旧媒体与人工智能真正融合,而不是扯大旗、假改革、走形式。未来机器人对文学、美术、稿件等作品的风格、思想进行模仿,会更猛烈地冲击著作权法,那时更需在法律层面予以回应。
不可否认国内领先的AI写作系统,利用NLP自然语言处理、语义识别、情节辨识等算法将AI广泛应用于新闻稿件撰写,确实可以把记者从繁琐的数据新闻中解放出来,让他们专心采写更深度的新闻报道,但其背后暗藏的深坑和雷场、伦理和法律上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步一个脚印百度智能写作机器人,解决了实际问题,才能促进传媒转型升级。
至于是制造AI的人拥有著作权还是使用AI的人拥有著作权,这个问题可以交由法律,由它给出权威的说法。
知识产权领域还有个著名的案例,一只猴子拿着摄影师的相机给自己拍了张照片,这张照片究竟是属于猴子、相机拥有者还是生产者呢?这个问题与目前AI写作不谋而合。
未来是AI的时代,媒体与AI应该如何相处?法律应该如何界定?这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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