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用人荒”,一边是“闲得慌”,不少企业试水“共享用工”
部分企业盘活人力资源积极探索用工新模式
“共享用工”相关法律问题亟待解决
今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很多行业的阵脚。一边是“用人荒”,一边是“闲得慌”,于是不少企业(尤其是餐饮企业和零售企业)开始试水“共享用工”模式。
但有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公司推出的“共享用工”模式,就是利用平台分别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任务的公司不负责员工的五险一金,只负责提供工作和一定的工薪,而员工的编制则留在一家不提供工作和工资的企业内。虽然看上去实现了员工收入的增加和公司支出的减少盒马与餐饮企业的共享员工模式,但本质上看更像是劳务派遣。
采访中,有专家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特殊时期,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尝试灵活用工新模式,盘活人力资源;让员工在企业之间临时流动,实现人力资源的再分配。但工资怎么发、社保怎么缴、发生工伤了怎么处理等问题,应该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表示,当前盒马与餐饮企业的共享员工模式,一些缺工企业与尚未复工的企业之间实行“共享用工”,进行用工余缺调剂,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合作企业之间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原用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借出员工。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共享用工模式兴起
源于企业跨界自救
疫情期间,不同行业呈现出了冰火两重天的景象。当餐饮业、零售业门可罗雀时,生鲜电商、外卖买菜等却异常火爆,线上下单量激增,导致供应链中的分拣、配送等环节均面临人力紧缺问题,出现了“用工荒”。
2月3日,盒马鲜生超市公开宣布接纳云海肴、青年餐厅(北京)的员工到盒马各地门店工作,“共享用工”模式应运而生。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胡功群认为,这种“共享用工”模式是当下民企自救的缩影,若能得到大规模推广,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餐饮企业的资金压力。“‘共享用工’打破了传统的以行业划分为前提的竞争战略理论的限制,将整个行业价值链上各环节的关系变为价值和利益交换,以打造共生共死的商业生态系统价值网。同时,企业将社会问题和企业战略相结合,既可降低自身成本,提升企业效益,也可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品牌美誉度。”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得知,自盒马率先实施“共享用工”模式以来,一些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开展其他自救方式。京东发布了“人才共享”计划,邀请歇业的服务业人员临时加盟。苏宁物流也宣布,为工作受到短暂影响的人群提供分拣、包装、运送等岗位。同时,美团买菜、叮咚买菜,永辉超市、三江购物、步步高等纷纷发出“招工令”,招聘因疫情而无法复工企业的员工,以兼职方式解决眼下的“用工荒”。
据广东省湖北商会副会长王小冬介绍,疫情虽然造成了传统企业的寒冬,但是也给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带来了新机遇。企业可以借助视频直播平台,探索直播+零售的新商业模式,给传统业务注入活力。
“随着在线零售行业启动‘共享用工’模式,共享在各行业中不断出现新突破,逐渐从线上零售行业推广至物流业、制造业等行业,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扩展。”王小冬说。
分摊企业用工成本
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疫情暴发以来,人们为了配合政府的防疫工作,尽量减少出门,延迟复工复课,餐饮业、文化旅游业、酒店住宿业等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其中,餐饮业由于客流量大幅减少,供应链受阻,无法正常营业,但门店、服务人员等经营成本却在照常支出,已成为此次受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恒大研究院发布的相关报告显示,此次餐饮业在春节7天内的损失金额可能达到5000亿元。
据相关媒体报道,安徽最大的连锁快餐品牌老乡鸡董事长束从轩称,老乡鸡在全国的员工数量达到16000多名,其中直营店达800家。受疫情影响,初一至初七这几天的损失达到2000多万元。西贝莜面村董事长贾国龙也曾表示,西贝莜面村400多家连锁店基本都已停业,仅存的外卖业务只能达到正常营收的5%至10%。
2月12日,盒马宣布开启新一轮招聘,开放3万个岗位,包括总部采购、技术、运营等,其中配送小哥最为紧缺。根据盒马的预估,当前全国盒马的工作岗位缺口约为1万人,加上今年规划新增的门店,全年人才需求预计在3万人左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泽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共享用工”对整个社会都是有好处的,促进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原来因受限于合同问题、社保问题,员工不可能自由流动。而今,临时借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使资源实现更合理地配置,对企业来说也可以节省人力开支。
“就目前情况来看,‘共享用工’创造出了巨大效益,解决了许多现阶段待岗人员的收入问题,缓解了商超行业人力不足的现状,实现了企业和员工互助共赢的局面。”郭泽强说。
据了解,截至2月17日,沃尔玛全国400多家大卖场、社区店和山姆会员商店已入职兼职人员超过3000人。
北京律师肖东平分析认为,企业跨界试水“共享用工”,有多重意义。一是企业提升了自身在特殊时期的履约能力,快速形成大量劳动力供给和多地域同时响应。二是分摊了企业用工成本,是企业对自身存量劳动力资源价值挖掘的自救行为。三是便于将防疫期间的闲置员工统一管理、集中防疫。
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疫情期间,“共享用工”模式意外走红,缓解了许多企业和员工的燃眉之急,但其中也存在诸多法律问题有待解决。例如,“共享用工”模式究竟有多大的适用范围?成本和风险该如何防控?“共享用工”模式是应对疫情的临时之举,还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采访中,有专家认为,“共享用工”这个提法还有待商榷,之前的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都是指物品,而如果把人也共享,是将人“物化”的表现,会在不经意间弱化劳动者的概念,进而使得人格权受损。我们应该把“共享用工”看成一种灵活用工的方式,这不仅是一种应急措施,也是一种趋势,未来越来越多的人将有机会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自己最擅长的事情上,而并不一定要和某一家企业捆绑在一起。
2月17日,哈啰出行宣布,哈啰单车、助力车事业部将在全国多省市开放8000个车辆运维岗位,包括车辆调度员、“单车猎人”等,供因疫情暂时停工的人群选择。
在武汉律师张庆华看来,对于“共享用工”,风险主要在于劳务关系的认定。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共享用工”与用工企业专门签订了劳务合同,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劳务安排都是由原企业统一安排,并由原企业统一收取劳务费用,再分发给员工,这与典型的劳务关系存在差异。
张庆华认为,目前“共享用工”大多属于跨行业借调用工的模式,即社保仍由原单位缴纳,工资由借用单位承担并由原单位负责发放。
对于“共享用工”模式下的三个参与方而言,其法律风险各不相同。为了避免可能带来的风险,现用工企业应与员工原企业和员工均签订好相关协议,约定清楚权利义务、风险责任承担等问题,核实原企业的工伤、医疗等保险的参保情况,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通过筛选确定身体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此外,还应为其购买商业保险,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运书说,“共享用工”不是法律上的定义或用语,从其体现出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大家熟悉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较为类似。国际上,在一些人才高度流动的经济体中,“共享用工”是一种常态化用工形式。而在我国,“共享用工”是一个新生事物。为了能够真正发挥好新模式的作用,建议法院、劳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能够就当前形势给出指导意见,打消各方的后顾之忧,在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更多的困难企业结伴前行,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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