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更好的营商环境服务数字经济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经济的质量逐步提高,发展越来越快。”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商务部原副部长房爱卿近日在第14届金麒麟论坛上表示,这将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房爱卿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由最初的11万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从产业看,我国数字经济最早是从服务业发展起来的,以电商为代表的消费互联网以惊人的速度快速增长,带动网络支付、快递物流、网络服务等产业配套发展,使我国电子商务规模跃居世界第一,服务业数字化比重为40.7%。目前,消费互联网的发展也推动了产业互联网发展,制造业数字化比重为21.0%、农业数字化比重为8.9%。
与会专家称,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特别是平台经济把若干供给方和若干需求方纳入同一个系统,变成了多对多的选择,产生了海量的大数据,可以借助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进行优化决策。在这种条件下,买卖双方都可以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交易方,不仅能扩大消费,还能引导生产。成千上万的中小微企业,进入平台经济后打破了原有组织边界,形成了新的规模效益,并改造重构了产业链、供应链。
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看来,数字经济是共享经济,这种共享超越了传统的所有权,人们在使用权上通过数字技术可以实现跨时空共享。同时共享经济和营商环境有关联吗,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产权中再加入数据这个关键生产要素之后,产权的内涵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相关的法律基础要进一步完善。
房爱卿介绍说,从全球范围看,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国都在强化对数字经济的立法和执法,促进公平竞争。欧盟出台《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对三起涉及谷歌的垄断案件作出处罚,累计罚款82.5亿欧元。今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终止平台垄断法案》等六项反垄断法案,美国众议院调查谷歌、脸书、苹果、亚马逊等四大科技公司后,发布了《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报告》。
据了解,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包括《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先后两次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布了《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制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国家成立了反垄断局。房爱卿表示,去年以来,有关部门加强对数字经济平台领域的监管执法,查处了强制实行“二选一”,强制性扼杀式收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平台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改,数字经济正在向规范有序的新发展阶段转变。
“规范发展是为了更好、更健康、更可持续发展,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平竞争,有了这一环境就能促进大型互联网平台回归科技创新、商业创新的正轨,走‘科技向善’‘科技向上’的道路。”房爱卿表示,更重要的是能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更大的成长空间,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培育出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房爱卿建议,未来共享经济和营商环境有关联吗,应继续在数字经济领域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建议尽快完善法规体系。研究制定《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的实施细则,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研究制定数据要素市场相关制度,做到既保证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又促进数据流动。在统筹安全与发展前提下,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的监管经验,增进国际共识,共同推动形成切实可行的数字经济国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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