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评论︱规范共享单车秩序,运营商应承担主体责任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13日讯(评论员杨于泽)一些城市的共享单车停放出现了某些不文明现象,有的随便丢在厕所入口,有的弃置于机动车道,有的占据小区应急车道。在部分地铁口、公交站,共享单车胡乱停放的情况并不少见。
各地陆续出台的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呈现一个基本共识,激励发展,规范运营,政府、运营商和用户都要承担责任。其中,运营商的“主体责任”被明确提出来,并且受到特别强调。进一步来说,加强共享单车的规范化管理,需要用户自觉文明使用,政府协助维持秩序,但归根结底,共享单车运营商首先不能置身事外。
我们看到,无论作为一种绿色出行方式,还是“互联网+”下的新经济模式,共享单车的出现都让人耳目一新。它瞄准了城市交通长期存在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变难题为市场,弥补了城市公共交通接驳基建不足的现状,也引领了一种骑行潮流,让单车这一出行选择有机会重新回到许多人的生活。共享单车运营商享受到了时代弄潮儿的成功感。
正因为充分认识并且感受到了共享单车之益,此前围绕共享单车衍生问题的讨论往往“点到为止”,一方面呼吁对新业态更多宽容与呵护,另一方面寄望政府管理跟上“形势”的变化。然而,这些考量或要求共享单车折射出的经济学问题,并不意味着摘除运营商维持单车出行社会环境秩序的责任。事实上,在运营秩序的维持上,共享单车运营商有不可推卸的义务。
共享单车所面临的问题,可以类比经济学的外部性问题。如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染物,企业如果单纯享受利润,把治污的烂摊子抛向社会,政府跟进不及时或者跟进困难,就会出现“公地悲剧”。很显然,要求共享单车运营商承担起秩序维持的责任,和要求企业对自身排污负责是一个道理,在后者毫无争议的今天,我们有必要及时地把运营商的责任提出来,让共享单车运营商有意识并且有行动地着手治理,不让问题悬置。
在近期各地出台的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意见中,政府的监管责任得到明确,而且强调要完善道路、停车等配套公共设施。但说到管理责任,首先是运营商内部管理到位。实际上,要管出共享单车的运行和停放秩序,没有运营商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协同,是难以达到效果的。
共享单车现在群雄并起,谁能笑到最后,恐怕要取决于管理。既然停车乱象是用户闯的祸,那就要对用户实施必要的管理共享单车折射出的经济学问题,一是进行用户信用管理,二是强化线下现场管理。谁清楚自己作为共享单车运营商的主体责任,谁足够地谦卑,能够兼顾用户体验与环境秩序,谁就会成为优胜劣汰的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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