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系列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研讨会在北京举办
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推动人们消费方式的变化,逐渐成为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指出,“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引导促进新兴产业发展,2019年4月17日,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共享经济系列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研讨会。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融源律师事务所、天津律云律师事务所等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和律所,以及来自爱彼迎、途家、熊猫星厨、滴滴、美团等知名共享经济平台企业的二十余位专家出席研讨会。
上午的会议主要对共享经济定义、电子商务法与共享经济的关系以及《共享经济的原则和指导框架》的具体内容进行讨论。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秘书长姚歆首先介绍了近期在共享经济系列标准研制工作的推动背景,以及共享经济领域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最新动态,表示国内外对共享经济标准化的关注度持续增强,共享经济系列团体标准的制定则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发展和创新要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管理分院博士吴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高新技术与信息标准化研究所副研究员章建方和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凤霞等专家围绕《共享经济原则和指导框架》团体标准的标题、目录结构、适用范围、主要条款等相关内容进行探讨;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从法律角度对共享经济进行解读,表示通过互联网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电子商务法,共享经济相关标准的制定应以电子商务法为底线;途家副总裁郑悦、爱彼应北方区公共政策负责人李小伟、熊猫星厨市场总监罗煜等代表从自身模式出发提出相关专业意见,认为共享经济行业有发展较快,行业较分散的特点,相关标准的制定可以加强企业自律、帮助企业规范化发展。
下午,各位专家主要针对《共享经济平台资源提供者入驻审核通则》、《共享经济平台数据交易隐私保护规范》和《共享经济平台纠纷解决通则》标准框架和内容进行探讨共享经济的研究思路,提出共享经济系列团体标准的制定应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需求,聚焦共享经济平台方、需求方和供给方各自的问题,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交互体验,与消费者建立更高频次的链接,依据不同产业、不同产品、不同偏好的消费者之间所拥有的共性和联系,把一些原本没有任何联系的要素融合、延伸,促进和引导共享经济行业的发展。
通过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制定共享经济系列团体标准的思路更清晰,起草工作组将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广泛开展调研工作、吸取意见,让更多业内人士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到标准的制定,促进标准内容的优化共享经济的研究思路,提高标准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并以此为基础积极推动和参与共享经济的国际标准化活动。
据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秘书长姚歆介绍,2019年将是共享经济标准化的元年。从国际上看,2019年1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批准成立了ISO/TC 324(共享经济)技术委员会;从国内看,2019年3月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启动了共享经济系列团体标准起草工作,2019年4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拟筹建的全国共享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承担。因此,不论在国际还是国内,在不同类型的标准层面,标准作为共享经济治理的技术手段已经形成了全球共识。
来源 | 《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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