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科技CEO袁炳松:核心知识产权成为竞争格局的关键要素
10月28日,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研究院第一届年会暨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高峰论坛在深圳南山圣淘沙酒店举办。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秘书长马维野,深圳市、南山区的知识产权局领导,企业CEO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知识产权经理人共聚一堂,从各自不同的视角,围绕企业在管理、创新与竞争中对知识产权的实际运用,进行一系列深度对话。
来电科技创始人、CEO袁炳松受邀发表了《共享经济中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的主题演讲,就轰动一时的来电vs街电共享充电专利诉讼,对共享经济下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阐述了自己企业的实践经验,提出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的中的重要性,得到了与会者的高度认可和赞同。
袁炳松表示,与技术创新型企业相比,共享经济企业的专利数量非常少,国外企业比国内企业更重视提交专利申请,获取专利保护。国内上一代共享经济企业几乎都处于“专利裸奔”的状态。
2013年12月24日,袁炳松及团队从零到一的定义了行业的商业模式与底层逻辑;2014年8月,来电科技公司成立;同年10月,世界第一台共享充电机柜及共享充电宝在深圳研发面世;2015年2月,来电科技递交第一份专利申请,这也是行业最早布局专利。目前来电科技已申请了85项专利,遥遥领先于同行。
作为共享充电宝行业的开创者和定义者,来电科技覆盖全场景需求产品线,服务落地超过全国230个城市,完成了一二线城市的全部覆盖,同时,来电科技在大场景上的优势进一步扩大,更多机场、车站、政府在用。与此同时共享经济专利制度,在市场竞争中,来电科技也发现不少同行利用互联网经济发展快、侵权成本低的特点,模仿、抄袭自己的产品,搅乱市场。
2016年7月22日,来电科技以云充吧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同年10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来电科技胜诉。云充吧随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云充吧的上诉,并维持原判结果。云充吧侵犯来电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权,须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来电科技赔偿40万元。此案也被称为“共享充电第一案”。
“中国人有一种情结,认为打官司不好共享经济专利制度,不光彩,不管是起诉还是被起诉。以前我也这样认为,现在我倒不这么看,我觉得该打就打,还得打组合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袁炳松介绍,继起诉云充吧后,来电科技相继起诉了街电科技、租电科技。其中,目前正在进行的起诉街电科技的案件包括深圳5月17日、6月27日、7月12日立案的系列案件以及北京6月6日立案的系列案件,总计24起,索赔金额共计6600万元。
此外,来电科技还依法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袁炳松在演讲中说,对于专利来说,越打越硬,不用就是一张纸,经过法律抗辩的专利才更有价值。而这一系列专利战也转变了知识产权在中国不重要的观念,让企业在商业竞争中多了一道砝码,更多投资人也意识到专利的重要性,并在选择投资对象时慎重考察。最近,深圳市法制办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力争到2020年率先在全国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示范区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视。
最后,袁炳松总结,从服务共享到产品与硬件的共享,核心知识产权的价值愈发彰显,成为决定竞争格局的关键要素;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制度保障应与时俱进,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节奏相适应;在企业运营实践中,如何在现有制度下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成为企业、专利管理机关、立法司法部门的共同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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