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圆桌会 | “共享经济”在中国:心有猛虎,涉水而行
亚太日报记者:周馨怡 荀诗林 曾新岚
近日,一批共享马扎在北京首次被投放在了公共汽车站等场所。然而即便这天的北京阴雨绵绵,路上行人稀少,几个小时内这批共享马扎还是丢了一大半。
马扎上都印有二维码,理论上使用者可以通过手机支付租金,乘客在等待公共汽车时可以在这些共享马扎上小憩片刻。其经营理念类似于我们所熟知的共享单车。
8月13日,北京街头的共享马扎。
此前,共享雨伞也有过类似的遭遇。一家公司在街头巷尾投放的30万把共享雨伞也是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6月22日,共享雨伞悄然现身杭州街头,然而不到24小时,5万把雨伞就被城管收走了。
诸如此类的现象,频频发生。对于发展势头迅猛的“共享经济”模式给国人带来的种种困惑,五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做客“亚太圆桌会”,带来解答。
专家介绍(按在文中出现先后顺序):
【“共享”中也有“寡头”】
亚太日报:共享单车的成功引爆了国内“共享经济”热潮。市场上也出现了各种品牌的共享单车,但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品牌已销声匿迹。您认为这是什么原因?是否是两家垄断导致其他品牌的死亡?
储殷:这些产品的失败并非是因为垄断,反而恰是过度的、非理性的竞争模式所致。一些资本盲目 “烧钱 ”铺摊子,破坏市场规则,违反商业逻辑,这种盲目竞争中没有人能真正地挣钱。
姜铁英:除了摩拜和Ofo,其他品牌的共享单车在市场上也会看到,只是市场份额不如前两家那么大。原因在于,第一这两家介入市场时间比较早,第二,这两家可能掌握了共享单车相关方面的核心技术,同时获得了更多的融资风投方面资源,因此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另外,Ofo和摩拜也在向国外进行输出,比如摩拜在英国、Ofo在日本,这种不断向国外进行复制的过程,也是在形成相对稳定的资金链条中让技术在现实中完善。
2017年底,Ofo小黄车目标将进入200座城市、20个国家。
王鹏:“共享经济”自身的特质决定了竞争中将呈现马太效应,从而导致出现寡头。对于用户来说,他们更倾向于选择大品牌,因为他们更容易接触到。这样一来,这样的品牌就会有着更大的优势,并且逐渐扩大。相比之下国家共享经济介绍,小品牌和后来者也就很难超越。当然,政府是否干预也是其中的一个要素。寡头的出现,是这种特定经济模式的内在属性,不完全等同于垄断,政府通常也不会容忍某个行业出现垄断。
Mobike摩拜单车则顺利拿下英国和新加坡。
【“共享”之名遭滥用】
亚太日报:中国市场的“共享经济”模式下的各式产品非常多,在您看来层出不穷的这些“共享”产品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储殷:当下许多所谓的“共享经济”产品是被过度夸大的概念游戏,只是营销的一种噱头罢了。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当前有大量资本无处投资国家共享经济介绍,用最热的概念可以最迅速地拉来投资。
北京东部的部分小区出现了名为“觅跑”的共享健身仓。运动器械主要跑步机占多数。该项目目前估值超过1亿人民币。
薛小荣:事物有其存在的理由。目前冠以“共享经济”之名的各种市场产品的出现,很多都是跟风式的山寨模仿行为。面对市场可能的预期和诱惑,以及“共享”技术门槛的降低,借助“共享”东风而企图捞一把的模仿投机行为层出不穷。
3月,杭州各大商场、公交站台、火车站、旅游景点就能看到已经投入使用的共享充电宝租借终端。但是该项目王思聪极不看好。
姜铁英:其实在“共享经济”这样一个概念的范畴里来说,更多成功的案例是集中在“共享”交通这一方面里的。无论是单车还是汽车,这样的“共享经济”确实解决了人们出行的一些难以克服的问题。而像共享充电宝这样人们并不是特别需要的产品,开发者们也没有对其进行一个确切的描述,直接导致其很难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和市场形成一个稳定的对接,这样的“共享经济”很难发展起来。
5月,上海某商场出现的共享洗衣机。相对于其他共享领域,共享洗衣机领域的竞争稍显冷清。
【“共享”前提是信任】
亚太日报:那究竟什么是当前所谓“共享经济”的本质?
匡亚林:从社会角度,我认为“共享经济”是具有服务性质并且以一定的信任为前提,以信用做保证,以产品共享为平台,以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经济形态。
王鹏:简单来说,当前的“共享经济”产品包括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这个第三方可以是商业机构、组织或者政府。个体可以借助这些平台,交换闲置物品,分享自己的知识、经验,或者向企业、某个创新项目筹集资金。
【别总拿国民素质“说事儿”】
亚太日报:有人说共享经济的出现是国民素质的一面照妖镜,比如说共享马扎的投放,连开发者都说预料到会遗失,您怎么看?
储殷:“共享经济”当前反映的问题与国民素质没有什么关系,当前出现的征信问题、交易安全问题等等归根到底都是技术要解决的问题,不要把技术应当解决的问题归结到国民素质上去。
匡亚林:理性的回归需要一定的周期,这不能是成为反映国人素质水平的标准或者镜子,反而应当做是“共享经济”出现的不够理性的谈资。
共享单车被市民用三轮车带走。
王鹏:政府既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能因噎废食。以发展“共享经济”为契机和动力,以政府出台相关实名制、个人信用记录等政策法规为抓手,统筹、带动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结合教育宣传,三管齐下,在发展“共享经济”的同时,提升公民素质和城市基础设施、便民设施建设水准,结合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实现经济与社会同步发展,企业利润与社会公益的协同进步。
路边管理失当的共享单车占用大量公共空间。
【“共享经济”亦需政府“看得见的手”】
亚太日报:那么在“共享经济”中,政府要怎样积极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呢?
姜铁英:目前,政府对于“共享经济”这一块所采取的方法是“审慎包容性监管”,也就是说采取适度的管理手段,以积极的态度应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匡亚林:首先找到症结,完善用户体验,消除技术壁垒,畅通终端服务,使共享经济法律、法规合理衔接; 其次,建立政府、企业以及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 再次,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 最后,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监管力度,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共享单车占用公共空间治理难度不小。
【实现“共享” 尚需多重要素】
亚太日报:随着技术手段的完善和人民意识的转变,未来“共享经济”的发展方向如何?
匡亚林:未来,“共享经济”会逐步过渡到住宿、交通,教育服务以及生活服务(宠物寄养、车位共享、社区服务共享、WIFI等)及旅游领域,多方位的优秀“共享经济”公司将不断涌现。
薛小荣:未来实现共享经济应该是一个体系化的建构过程。其中,有五个主要因素:技术、平台、内容、主体、规则。
技术角度,互联网作为社会性技术具有极大的开放性和无中心性,这是构建“共享”的技术支撑;
平台角度,“共享”必须有一个能够容纳社会各主体交往和活动的共有平台。互联网正提供了这样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有平台,带来了可预期的发展空间;
内容角度,“内容为王”是互联网时代的一大经济特色。从数字经济发展角度来看,能够以信息的形式自由流通的内容或产品,才能成为“共享经济”的主要产品;
主体角度,“共享经济”的主体,既应该包含传统的经济主体——企业,也应该包含互联网时代的社会主体——个人。只有企业的“共享经济”,没有社会其他行为体的参与,这种“共享经济”本质上只是“分享经济”;
规则角度,在共享平台或空间中,社会各主体应该达成公认的规则来实现各自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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