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序生长”到“数字文明” 法治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人民网乌镇9月29日电(记者韩琳佳、许维娜)数字经济正在深刻重塑人类社会,在为我们提供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当信息泄露、大数据“杀熟”、算法滥用等频繁地“入侵”,甚至破坏现实生活时,越来越多的人对法治发出了强烈呼唤。
“当前,我们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呼唤网络法治。”近日,在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网络法治:法治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分论坛上,清华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希勤如此说道。
王希勤表示,网络法治不仅是现实社会治理逻辑向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更是网络空间中利益平衡与价值协调的必然要求。
王希勤认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如此才能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法治经济共享经济,许多新的立法需求被激发。今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法》颁布后的首次修订不久前也已启动。
“这些重要法律信息的颁布,强化了以人民权利保护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有这样重要的理念就是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表示,法治应从两个方面强化治理:一是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二是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张新宝还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例指出,相关法律的落地,还有待进一步思考,如“对大型网络平台企业的界定”“平台规则的制定与合规上的有效性”等。
与会专家认为,近年来,特别是今年我国一系列关于数字经济的立法,既可以看到国际共识,也可以看到中国智慧与时代特色。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周辉称,中国对当前非常热的大数据杀熟、共享经济平台、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都制定了非常好的规则。可以说,中国数字经济走在世界前列,相应规则的设计也是为世界提供中国样本、中国方案。
“法治推进数字经济由‘野蛮’迈向‘数字文明’,这是最终的目标。”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洪学军表示。
如何发挥法治的护航作用,保障数字经济健康长远发展?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侯云灏看来,一是以法治引导促进数据合理有效利用。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让数据聚合流动起来,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必须完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权责明确、保护有效、利用规范的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规范数据处理行为,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二是以法治维护数字经济公平公正市场秩序。规范平台竞争秩序,营造公平高效有序的数字市场环境,必须夯实法治基础法治经济共享经济,完善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法律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和监管执法力度,推动平台企业合理有序发展。
三是以法治推动引领算法应用向善向上。治理算法应用乱象,引导算法科技向上向善发展,必须制定完善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新应用的规范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加强算法监管,切实保护用户对算法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促进数字经济良性发展。
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少不了检察机关的护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指出,2018年、2019年、2020年检察机关起诉网络犯罪案件人数分别同比上升20.7%、30.2%和50.3%。尤其是关注数据信息安全,精准打击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相关黑灰产业链,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2400余件6000余人。
为答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时代答卷,郑新俭称,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网络空间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严密网络法网,明确数据规则,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新秩序。
而关于平台治理,周辉认为,一是国家怎么做?首先是立法上要加强,明确规则与要求。除立法外,还需要有效的执法,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查处。还可以借助市场调查手段,把有苗头的情况及时向市场、社会发布。还有司法方面,包括《个人信息保护法》也确认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可以做更多的实践探索,进一步提炼规则。
二是平台怎么做?对于互联网平台来说,要认识到自身的成长离不开大的环境,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和用户的信赖,希望更多的平台可以树立国家意识、社会意识、共同体意识,共同打造良好的平台经济成长生态,并且在生态中进一步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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