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如火如荼,新规出台,共享电单车何去何从
近几年,共享模式深入人心,共享经济的发展一日千里。共享单车在各大城市落地生根,遍地开花,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市民的短距离出行。共享单车不仅在国内蓬勃发展,也走出了国门,在国外争相布局,风靡海外。众筹模式爆红网络,京东、腾讯、苏宁易购、阿里巴巴等各大平台纷纷布局,异常火爆。那么共享电单车在此大背景下为何举步维艰呢?国家政策层面对于共享电单车又是什么态度呢?
8月3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与征求意见稿一致共享经济对自行车行业的影响,《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指导意见》肯定了共享单车的积极作用,提出鼓励与多角度规范共享单车的发展,以便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指导意见》亦明确不支持共享电动自行车,似乎将对尚处发展初期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平台带来较大打击。共享电动自行车平台该何去何从?
至于为何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巡视员李江平解释,主要考虑到以下问题:
一是车辆普遍超标,目前市场上投放的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租赁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
三是租赁电动自行车火灾安全隐患突出。“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此外,如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四是在环境影响方面,租赁电动车主要使用铅酸蓄电池等,大量废旧电池被随意拆解共享经济对自行车行业的影响,电池污染问题严重。
这似乎暗暗宣告不少准备在共享电动自行车蓝海中杀出来的新平台“前路坎坷”,因为部分共享电动自行车平台今年刚刚拿到一些融资,还没展翅,就要折翼?
不过,《指导意见》的措辞只是“不鼓励”,并非“禁止”,这并非真正的坏消息。国家层面上的考虑,主要是车辆普遍超标、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火灾安全隐患突出、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等,但这些问题相关企业在投放前就应该认真考虑,采取相关措施解决问题。
总之,共享电单车的道路注定并非一帆风顺,相关企业和资本应因地制宜,谨慎考虑,风险与机遇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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