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信用金库”助力共享经济
信用被认为是分享经济的“硬通货”。政府管理部门应考虑将自身的数据开放出来,与商业机构实现有效对接,使分享经济的平台企业能够更严格地审查供需双方的信用水平,也让更多创业企业能够参与进来共享经济的政府部门管理,借助信用“金库”开发出更多产品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并非第一次“登上”政府工作报告,但在今年却特别受到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在他们看来,市场和政府应当携起手来,一起为公众搭建“信用金库”。
社会信用体系之所以如此吸引眼球,是有原因的。一方面,能够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分享经济被视为下一阶段满足消费需求的重要渠道。不少代表、委员表示,信用是分享经济的“硬通货”。就像网络购物借助第三方支付的担保体系才得以迅猛发展一样,消费者新消费习惯的建立必须有所依托。在分享经济中,市场供需双方只有先建立互信关系才能出现分享行为,并最终达成交易。虽然可以依靠二代身份证信息验证、社交账号登录、好友关系提示、双方互评体系、个人展示、保险赔付等制度快速增加分享买方与卖方的信用关系,但由此而来的数据并不全面,难以令消费者放心大胆地去“分享”。
另一方面,随着去年8家个人征信机构试点的铺开,市场已经嗅到了与个人信用数据有关的大量崭新的商业模式和商业机会共享经济的政府部门管理,免押金租车、租房、保险、消费金融乃至追讨“老赖”等“千人千面”的产品应运而生。但来自市场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国个人征信行业实际市场规模为151.4亿元,潜在市场规模则高达1623.6亿元,个人征信行业的市场渗透率目前只有9%左右。
尽管我国高度成熟的消费互联网和快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正为个人信用贡献出大量数据,但想要完善个人信用数据、构建个人信用体系,仅仅依靠线上的数据资源还不够。与此同时,以央行征信中心为代表的金融征信和包括公安、工商、税务、海关等各类行政管理征信各自涵盖的数据范围又十分有限。因此,代表、委员们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应考虑将这些数据开放出来,与商业机构实现有效对接,使分享经济的平台企业能够更严格地审查供需双方的信用水平,也让更多创业企业能够参与进来,借助信用“金库”开发出更多产品。
不过,打通市场和监管层之间的信用数据通道并非易事。首先,与信用有关的数据诸如消费数据、金融数据等,多半属于个人核心数据,如何确保数据不被滥用、在为用户提供便利的同时保护用户隐私是急需解决的问题,而这意味着,数据获取和开放流程要有公开和公认的标准。其次,来自市场和管理部门的数据,标准并不统一,质量也参差不齐,在整合纳入个人信用体系时,必然涉及“数据清洗”的问题和数据质量的评价标准问题。再次,数据资源应该在统一平台上开放,且有计价标准和交易的市场机制,这也是目前尚未实现的。
“信用金库”正在被唤醒,一旦线上线下数据形成联动,市场与监管层的数据资源加以整合,必将体现出更大的能量,也将让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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